倍可親

莫虎和海明一樣不熟悉聯邦法庭程序

作者:Cannaa  於 2011-6-19 23:4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瞎侃瞎聊|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8評論

首先,莫虎發動議要求法庭撤訴,但是他的動議(#28)不是動議(Motion)本身, 而是動議告知(Notice of Motion)。
http://www.scribd.com/doc/58241827/11-02870-28
動 議告知是州立法庭的做法,不是聯邦法庭的做法。在州立法庭,律師向法庭遞交動議之前要先向對方律師遞交動議文件,這個時候是不用向法庭遞交動議的,而是只 需要遞交一份動議告知(Notice of Motion),意思是讓法院知道我現在發動議了,等待對方律師的回應。等到對方律師(13天之內)發回回應文件(比如反動議,或同意,或不理會)之後, 再把動議和回應文件一起遞交給州立法庭。

聯邦法庭不一樣。聯邦法庭沒有動議告知這一說。誰想發動議就直接發到法院。由於從2006年之 后,所有聯邦法庭都改成電子文件遞交方式,律師坐在辦公室通過計算機就可以把文件發到法院資料庫里。法庭文件受理網頁設計的非常方便,發動議就選擇 Motion鍵(from the push-down menu),發備忘錄就選擇備Memorandum忘錄鍵。

方便的計算機省去了 律師們慣常用的信件說明(cover letter)。但是,不論是海明還是莫虎,似乎都不適應計算機,都在懷念用信件說明(cover letter)的方式發動議。這就是為什麼海明發動議(Motion)發成申請信(Application),莫虎發動議(Motion)發成動議告知 (Notice of Motion),看來他們半斤八兩彼此彼此。

再者,聯邦法庭規則12(b)(6)根本用不著提出惡意 (frivolous)訴訟。莫虎想一口吃成胖子,用第六條-指控無根據來達到指責對方惡意訴訟的目的。但是第六條「指控無根據」和「惡意訴訟 (frivolous)」無關。撤訴動議和惡意訴訟判定是兩個步驟。莫虎來個「根據庭規12(b)(6)要求撤訴惡意訴訟(First Motion to Dismiss case as frivolous pursuant to FRCP 12(b)(6))」本身就是法理不通。         
1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1

拍磚

支持
2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4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1-6-20 09:08
看看 http://www.scribd.com/doc/58245742/11-02870-30 吧。這種狀紙,才是專業之作。 海明能咋辦? 還能撐幾天?
回復 蘇小小 2011-6-20 09:39
這個解濱,神出鬼沒.
回復 nierdaye 2011-6-20 20:04
這個,太專業了,厲害。
回復 大世界 2011-6-21 04:59
請教。莫虎提出的法庭撤訴中「frivolous」 翻譯成中文似乎應該是指原告「不嚴謹的訴訟」、「糊塗的訴訟」,而不是說原告「惡意訴訟」。所以與 FRCP 12(b)(6)是搭配的?
回復 Cannaa 2011-6-21 09:53
大世界: 請教。莫虎提出的法庭撤訴中「frivolous」 翻譯成中文似乎應該是指原告「不嚴謹的訴訟」、「糊塗的訴訟」,而不是說原告「惡意訴訟」。所以與 FRCP 12(b)(6)是搭 ...
別糊塗。frivolous是惡意。一個案件如果被法官判做惡意訴訟,原告就要陪被告的律師費。Rule12(b)(6)是指控不成立,它不涵蓋惡意訴訟。法庭一半的案件都在被Rule1(b)(6)這一條卡住。但是,恐怕不到1%的案件才被判成frivolous。莫虎應該用Rule11來發frivolous的動議。
回復 海明粉絲 2011-6-21 19:43
解濱: 看看 http://www.scribd.com/doc/58245742/11-02870-30 吧。這種狀紙,才是專業之作。 海明能咋辦? 還能撐幾天?
海拉稀等著大家給翻譯莫虎的文件呢,估計他:一)沒有時間看文件,二)沒有英漢法律詞典,三)天天在網上找那個魏什麼佳,四)他根本就心不靜
回復 CNM_HM 2011-6-23 15:32
盡在瞎掰,貽笑大方,哈哈哈哈哈哈。。。。。。。。。。。。。。。。。。。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9 20:25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