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桑蘭案無隱私,隱私是強者控制輿論的最好借口

作者:Cannaa  於 2011-6-9 10:4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22評論

弱者無隱私,弱者正常的權力都得不到保障,還要什麼隱私權。想想90年代,中國倖存的幾個慰安婦站出來加入向日本索賠的行列,不是有些人借口「丟人現眼」打壓她們嗎?這裡面有個度數問題,如果罪行很大,不犧牲隱私就無法打官司,這個時候談隱私等於幫助行兇者。

岳東曉提到加州案件,「一個女孩從11歲被綁架,被性侵犯多年,罪犯被判處400多年徒刑。關於該女孩被性侵犯的細節的相關證詞,都被法官下令封存。」這個案件是因為人贓俱在,案件肯定贏。在這種情況下保護受害者隱私當然是不保護白不保護。

桑蘭案不一樣。桑蘭案從現在狀況看還是屬於弱案,事實證據都需要進一步挖掘。現在不公布一部分細節,法官搞不好很快會結案。海明律師急急忙忙把路平的證詞遞上就是為了讓法官明白這是一個必須慎重對待的案件。

再說,要不要隱私應該由桑蘭自己決定。如果桑蘭打官司的目的就是為了揭露陰暗面,別人叫喚隱私有什麼意識?你越是心疼劉謝家人的形像,桑蘭就越是要揭露。海明律師當然不上這個當了。海明乾脆把重要的證據直接遞上法院,只要變成公眾資料,罪行就已經揭露了。俗話說「民意就是暴力」,揭露罪行本身就是懲罰。

莫虎可以發動議要就法官封閉某一文件,那是為了保護劉謝家人的隱私。但是,莫虎沒有權力為了保護桑蘭隱私發動議,難道他是桑蘭的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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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2 個評論)

回復 piaoping 2011-6-9 10:49
請問你怎麼把我想說的都說了呢?

說的太好了。桑蘭的隱私,桑蘭做主。自己有權決定是否公開。

Read more: 鬥爭已經白熱化了 - 紐約海明律師的日誌 - 貝殼村 -
回復 Cannaa 2011-6-9 11:03
你應該做進一步的分析。如果不利用法官把所以醜事都揭露,官司一完就沒有機會了。
回復 翡翠 2011-6-9 13:44
這個當然了,你說的很對,不過我有些擔心就是如果將來海明贏了案子而把被告送進了監獄那麼被告的家人會不會私下找什麼流氓打手對海明等人搞暗殺行動?不管怎麼樣,海明等人要提前防範一下阿,俗話說狗急了是要跳牆的。
回復 smartman 2011-6-9 14:29
翡翠: 這個當然了,你說的很對,不過我有些擔心就是如果將來海明贏了案子而把被告送進了監獄那麼被告的家人會不會私下找什麼流氓打手對海明等人搞暗殺行動?不管怎麼樣 ...
i think this is civil lawsuit, not a criminal lawsuit.  no one will be sent to jail regardless of the verdict.
回復 翡翠 2011-6-9 14:48
smartman: i think this is civil lawsuit, not a criminal lawsuit.  no one will be sent to jail regardless of the verdict.
謝謝,但願如此,我也不希望有人被送進監獄,即使他做過什麼比較那個的事情。
回復 ala 2011-6-9 18:12
現在大張旗鼓的操作莫須有的桑蘭被猥褻的隱私,並不是為了伸張正義法辦兇手,而是為了逼劉謝出錢和解,是一種明目張胆的敲詐勒索,難道你們都看不出來嗎?
回復 Cannaa 2011-6-9 19:25
ala: 現在大張旗鼓的操作莫須有的桑蘭被猥褻的隱私,並不是為了伸張正義法辦兇手,而是為了逼劉謝出錢和解,是一種明目張胆的敲詐勒索,難道你們都看不出來嗎?[em:3: ...
是不是敲詐勒索要看證據
回復 ·八戒· 2011-6-9 22:49
這本來就是一場鬧劇,根本不符合訴訟條件。等著看吧,看桑蘭如何收場  
回復 解濱 2011-6-9 23:20
諸位女士,俺有點不明白: 按照陸平的那個證詞來看,這已經不是一個civil case了,而是criminal case。 海明律師只可以handle civil case,對於criminal case,應該交由DA去處理,對嗎?
回復 ala 2011-6-10 00:02
Cannaa: 是不是敲詐勒索要看證據
敲詐勒索的解釋是:依仗權勢或抓住別人的把柄;採取威脅手段索取錢財。(http://hanyu.iciba.com/chengyu/2833.shtml
回復 Cannaa 2011-6-10 01:17
解濱: 諸位女士,俺有點不明白: 按照陸平的那個證詞來看,這已經不是一個civil case了,而是criminal case。 海明律師只可以handle civil case,對於criminal case,應 ...
聯邦法庭這案是民事案。
回復 Cannaa 2011-6-10 01:47
翡翠: 謝謝,但願如此,我也不希望有人被送進監獄,即使他做過什麼比較那個的事情。
民事案的補償是罰款。刑事案的懲罰是判刑。
回復 beijingdage 2011-6-10 03:50
翡翠: 這個當然了,你說的很對,不過我有些擔心就是如果將來海明贏了案子而把被告送進了監獄那麼被告的家人會不會私下找什麼流氓打手對海明等人搞暗殺行動?不管怎麼樣 ...
那是中國可能會發生的,這裡,等著上電椅,死刑地伺候!

海明他們要有什麼事,第一嫌疑人就是劉謝,警察對中國人犯罪那可不會手軟,絕對順藤摸瓜抓到兇手,不是死刑就是去監獄一輩子給黑白爆菊。
回復 beijingdage 2011-6-10 04:02
美國這裡,你Y個老中,再有權有錢頂個屁用,中國有錢人可以買通司法,美國人鳥你個有錢老中才怪。
回復 翡翠 2011-6-10 04:10
beijingdage: 那是中國可能會發生的,這裡,等著上電椅,死刑地伺候!

海明他們要有什麼事,第一嫌疑人就是劉謝,警察對中國人犯罪那可不會手軟,絕對順藤摸瓜抓到兇手,不是 ...
不知道他們到底能量有多大,能量特別大的那種黑社會呢,手下的一些混混就很會察言觀色因為是做奴才的角色嘛,這種奴才可能不需要主子口頭命令就能心有靈犀自發前去賣命邀功,遇到這種混混,那主人豈不是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這不是我多想,我就是看電影里有這樣的場面,現實也有類似這種奴才人物!!
回復 解濱 2011-6-10 04:23
Cannaa: 聯邦法庭這案是民事案。
你懂法律,俺覺得你這個說法靠譜。 那陸平說桑蘭遭受性侵犯一事,就不應該由聯邦法院受理了,對不? 特別是,桑蘭那個時候還不是成人。 兒童遭受性侵犯,那就更是criminal case了,就更不應該由現在這個法庭受理了,有沒有道理? 謝謝!
回復 beijingdage 2011-6-10 04:27
翡翠: 不知道他們到底能量有多大,能量特別大的那種黑社會呢,手下的一些混混就很會察言觀色因為是做奴才的角色嘛,這種奴才可能不需要主子口頭命令就能心有靈犀自發前 ...
你以為混混就不怕掉腦袋?

弄不好黃建那樣的北京衚衕串子還要先下手為強咯。
回復 Cannaa 2011-6-10 05:25
解濱: 你懂法律,俺覺得你這個說法靠譜。 那陸平說桑蘭遭受性侵犯一事,就不應該由聯邦法院受理了,對不? 特別是,桑蘭那個時候還不是成人。 兒童遭受性侵犯,那就更是 ...
性騷擾是民事,性侵性虐是刑事。
回復 Cannaa 2011-6-10 05:49
翡翠: 不知道他們到底能量有多大,能量特別大的那種黑社會呢,手下的一些混混就很會察言觀色因為是做奴才的角色嘛,這種奴才可能不需要主子口頭命令就能心有靈犀自發前 ...
美國中文網「客來思樂」博客 "勸桑蘭千萬不要來美國"
...到了美國,劉氏夫婦可以有太多合法的辦法對付你。你現在對他們下手太狠了,一點後路不留,一點情面不給,甚至拋出性騷擾這種低級指控。相信劉氏夫婦已經沒理由對你心軟了,他們根本不用任何非理性的手段就可以達到目的。如果真有這一天,那隻能說是你自找的,如果我沒估計錯,你來美國,會有去跪求劉氏夫婦的一天。饒不饒你,就看劉氏夫婦了。...
------------------------------你怎麼理解?
回復 翡翠 2011-6-10 13:33
回上樓cannaa: 他們在恐嚇,但是另一方面也顯露出了他們內心的恐懼!!『恐懼恐嚇』是同時的,很好理解呀,他們認為自己兒子的把柄是唯一一個被海明你們這方給抓住並感到恐懼的,只要桑一來美國,案子立即對他們極為不利!所以他們用恐嚇的辦法試圖阻止桑的到來。。。看到了吧,我都提前想到了,如果把那個兒子弄到了監獄,對方死活都不會放過桑蘭等人的,不僅如此,他們還會利用別的人試圖干擾那個路醫生,可能會『威逼利誘』雙重的辦法來迫使路反口不再作證!他們會盡量方方面面使出渾身解術來挽救自己的兒子,盡量化解對他們不利的人!這點心情我可以理解。有一個辦法可以稍微對付一下,你們也可以用同樣的辦法回擊他們,就他們手裡有混混?你們不用混混,逼急了可以自己上去搞革命呀,當然,嚇唬嚇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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