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來,索賠額高達18億美元的桑蘭跨國維權案吸引了世人的關注。桑蘭這個以樂觀、堅強形象在中國家喻戶曉的前體操運動員,頂著巨大輿論壓力提起迄今為止中國體育歷史上數額最為巨大的一起維權訴訟,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日前已經受理了桑蘭的訴訟請求。
下個月,桑蘭將回到13年前改變其人生的傷心地紐約。為了這次重回故地爭取權益,桑蘭在過去13年裡克服了種種阻撓和困難。訴訟成敗尚不可知,但在桑蘭看來,對於一名中國傷殘運動員來說,能從萌發維權意識到走出維權的實質性一步,已經很不容易。
桑蘭維權訴訟在國內引起了很大爭議,因為在桑蘭的起訴對象中,包括她當年受傷后在美國的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和很多網友的反應一樣,劉國生、謝曉虹對於桑蘭的訴訟予以了強烈反擊,稱之為「忘恩負義」,但劉氏夫婦當年是否盡到了監護人的責任,才是問題的關鍵。
依
照桑蘭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說,劉國生、謝曉虹夫婦在當年被中國體操協會指定為她在美國的監護人後,並沒有為她爭取應得的權益。桑蘭在受傷后意識仍然清
晰,她曾多次表示,自己受傷並非因為個人失誤而是來自他人的干擾,但劉國生、謝曉虹夫婦並未理會,而是和中國體操協會保持口徑一致,對外宣稱桑蘭的受傷系
個人失誤所致。如果定性為個人失誤,其結果就是應當承擔桑蘭受傷主要責任的相關組織和個人被免責,這對於遭受生理、心理巨大創傷的桑蘭來說,是多麼大的不
公平。
桑蘭的經紀人黃健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認同了這樣一個說法:當年在處理桑蘭受傷的問題上,中國體操協會及劉國生、謝
曉虹夫婦等組織和個人並未把如何保障、爭取受傷運動員的相關權益擺在首位,而是把息事寧人和盡量化解有關方面的責任作為處理原則,這種做法無疑侵害了桑蘭
的合法權益。
當年只有17歲的桑蘭,絕對信任、也只能信任中國體操隊和受中國體操協會指派的監護人,儘管隱約感覺自己的權益被侵犯,但也有苦難言。
黃
健介紹說,桑蘭維權意識的產生並非是近幾年的事,而是很早之前就有了。不過,維權行動的實施卻是難上加難。有關方面和個人處處阻撓桑蘭的維權行動,這也是
直到自己因傷致殘13年後,她才能收集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主要原因。但現在,桑蘭針對5家機構、3位個人的18項訴訟請求基本上都已超過了美國法律規
定的有效時限,這也給桑蘭維權訴訟能否獲勝蒙上了一層陰影。
但在桑蘭看來,無論最後訴訟結果怎樣,她至少邁出了為自己維權的實質性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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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發生在桑蘭身上的一場災難,促使中國體育界開始關注怎樣給運動員提供防範意外的經濟補償和保障,針對運動員和體育賽事的保險也由此在中國出現,但現
有的保險和補償機制顯然還遠遠不夠。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研究中心秘書長張笑世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幾年前,曲樂恆訴訟張玉寧的案件最終判決曲樂
恆獲賠200多萬元,這個數額基本上可以看做是中國運動員在意外致殘后,需要維持生活和康復條件的補償標準,但現有的針對運動員意外受傷的保險肯定達不到
這樣的賠付標準。
以桑蘭為例,她在受傷后從國家體育總局和浙江省體育局各得到20萬元補償,她目前每個月還能從浙江省體育局拿到2000多元的工資和保姆費,但她每個月維持基本生活和康復條件的花費卻需要5000元以上。
實際上,可能所有受傷和致殘的中國運動員都面臨著生活和康復方面的種種困難,因此,諸如艾冬梅、趙永華等靠賣金牌為生的傷殘運動員並不鮮見。但現在的情況相比以前已經好了很多,至少現在還有針對運動員意外受傷的保險和補償機制能發揮一定的作用。
即使面對生活的困苦,還是很少有運動員會像桑蘭這樣敢於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張笑世表示,一方面是國內運動員的維權意識普遍較弱,另一方面則是因為「維權難」束縛著中國的運動員真正走出維權這一步。
「中
國體育界的行政化色彩很重,很多事情都要靠行政手段去解決。對於運動員來說,向運動隊、體育局維權,很可能到頭來是得罪了這些部門,使自己的處境更為艱
難。而且,即使有運動員真的走上維權之路,也很難得到足夠的賠償——中國的體育主管部門怎麼可能拿出幾百萬元乃至幾千萬元的賠償金給受傷和致殘的運動員
呢?政府的經費里沒有這一項。」
但桑蘭的維權行為至少表明,中國運動員的維權意識已經有了很大提升。桑蘭的這次維權行動是發生在國外,日後,這樣的維權行動也可能出現在國內。
靠行政手段壓制運動員的維權行動顯然不是長久之計,但動輒百萬元以上的賠償金額也並非體育主管部門所能承受。張笑世認為,進一步完善體育保險的險種、提高體育保險的覆蓋面和賠付標準可能才是唯一的解決途徑。
本報北京5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