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在異鄉為異客,為什麼華人如此冷漠
在美華人安分守己,不出事則以,一出事可就乎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讀新聞「首次由中國來到紐約進行商務考察的華裔男子丁鵬飛,剛抵達曼哈坦沒幾天,就在街頭遭到劫匪攻擊,臉部嚴重受傷。受害人詢問過多家律師樓不得要領后,深感求助無門,情緒處在「傷痛、無奈與崩潰」中。」這其實不是個案。既然他的新聞上網,他就算是得救了。
第一,他不知道出門在外應該求助領事館。他把美國律師當作國內政府部門機構的辦事員求助,這是文化差異造成的。律師是為了錢,不是替他伸冤的俠客。
第二,獨在異鄉為異客,不像國內有親朋好友單位同事領導,缺乏正常的社會資源,就像拔了根的樹異常脆弱。這個時候那怕有一個朋友探望,打個電話問候都是莫大的鼓舞,有可能救人一命。
第三,當地華人勢弱,幫不上忙,或是漠不關心。典型一例:謀網站法律諮詢,當有人替微軟工程師陳錦之死詢問時,法壇回話「要哭,找心理醫生去,不要到這來」。又有人問「我朋友死在工地,僱主說與工作無關 (說,可能因layoff情緒不穩或其它
原因而自殺)。案子在加拿大Alberta.請問找什麼律師(譬如,WCB lawyer for Worker?真的不懂),應採取什麼步驟?」被法壇回答「DO NOTHING, 你不是當事人的家屬...」 最近,「鉈殺」案死者的弟弟也來求助,被法壇斥責「聳人聽聞」,因為那時「鉈殺」案還沒有上美國媒體。
以上幾條還不包括美國公檢法對待華人弱勢群體的疏忽偏見造成的影響。
由此可見,出門在外一旦出事,怎一個「難」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