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德州龍的「美國零售巨頭寧可毀壞賣不出的衣服也不捐給窮人」想到的。
義大利一個老法官的年輕妻子出軌被逮著了,以當時當地的法律她該被懲一種難以忍受的刑罰,除非她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她的理由是,她每次都能滿足了丈夫的需要,而她還剩有大量的精力,難道喂狗不成?所以她用來滿足了鄰家沒錢娶老婆的小夥子。
當然,她可以選擇吃自助餐,但當時的陪審團沒有人提出此建議。在其丈夫確認她每次都滿足了他的需要的證詞下,同意判她無罪釋放,而且因此而修改了當地法律。
資本主義經營,往往是把多餘的毀了,比送人還要省錢省事。省了運費,省了人工,省了可能被告這被告那的麻煩……
零售商毀壞自己的貨品,或某人在家手淫,干卿何事?
貨多了就要白送人?精力過剩的人非要私通才合某些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