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還不到十七歲。我們一共四人,三男一女,一個近四十的,女的二十五,另一男的比她小個一兩歲。
一大早從廣州出發去東莞,一路上我們兩輛自行車分開距離大約四五百米往南走。走了個大半天,到了與一個當地人事先約好的地方見面。在他家吃完飯,拿了些乾糧就出發了。我們還是像原來那樣分開前後,但是距離縮短了,計劃是再騎車七八公里就把車丟棄路邊,然後就躲進山裡。
也是活該我倒霉,基本上是剛開始就出問題了。我們的車子走了才五分鐘就憋氣了,只得停下來檢查。那時還沒完全天黑,附近農民正是收工的時候,有人朝我們這裡走過來。這個時候不容多想,沒有理由坐以待斃。我果斷地沖了出去,搶過一輛停在路旁的自行車,在好些個農民大喊「抓偷渡犯」的叫聲中,往相反方向猛衝……。當然沒走多遠就被拽下來了。我沒敢回頭,一句話也沒說,就在他們的拳打腳踢中被帶走了。
他們先是用繩子把我反綁,然後坐在路旁等什麼人。此時我看見我的同伴無語的從公路另一頭走過,我也沒露出任何錶情。
後來來了兩個帶槍的,也許是民兵吧,他們過來把捆綁我的繩索送開,讓我把雙手從前面伸出,然後用一副山寨版的手銬鎖起來了。這幾乎生鏽的薄鐵手銬有意思,中間是一根大約十公分長的鐵棒,一頭與兩個半彎的薄鐵皮用鉚釘連著,另一頭有一個洞,人的雙手在鐵棒兩邊,然後把兩個半彎的薄鐵皮把手圈起來,與鐵棒的另一頭會合,這薄鐵皮的這一邊分別有個洞。當三個洞連在一起時,就用一把鎖穿過洞中鎖上了,簡單實際。
記得在此兩年前,還在中學的我與許多同學為國家撿廢鐵。當時的口號是:撿一兩廢鐵就可造一顆殲敵的子彈。此時我似乎意識到,我們當時撿的廢鐵不是拿來造子彈的,而是被用來做手銬鎖我們這些「非法探親」者了。夠諷刺吧。。。
在把我押送回民兵部的一路上,有好些小孩過來看。有幾個十幾歲的用長竹子鞭打我。他們很有腦子,其中一個用竹子撩開我穿著的背心,其它的就可以直接抽打我的後背。鞭打聲中,我還聽見有人建議別直接鞭打,要一邊打一邊拉,這樣破裂的竹絲就會插到肉里……。
到了民兵部,他們看了看我的背後,有幾個搖了搖腦袋,沒說什麼的。把手銬解開后,他們把我推進一個小屋,然後在外面上了鎖。
裡面已經有一青年小夥子,當他開口說話時,我知道他也是廣州的。我們沒有互相介紹,只是點點頭。當看見我的背後時,他驚呆了。他說我的背心除了其中一邊的肩上還有一個白點,整個後面都已經被染紅了。他建議我得把背心脫下來,不然幹了後會與肉粘在一起的。
他幫我要求外面看守的人給點熱水,說要給我洗傷口。外面的人答應了,真的給了半盆子熱水。這小夥子一邊嘖嘖地嘟噥著,一邊小心翼翼地給我往背後一點一點地把背心弄濕,一邊把衣服慢慢地與血肉分開。也不知過了多久,終於把衣服脫下來了。這時我才看見他的眼睛充滿了淚水。
看著這件血衣,我像是問自己,也像是問他,我與那些孩子有仇嗎?
我感到背後的痛楚,比剛才挨打的時候還要疼。要命的是,這一晚上我不能躺著睡了。
xqw63: 沒有人性,只有黨性的年代
越湖: 其實我是個很怕痛的人,只是不知道什麼力量使我當時忘記了疼痛。
看得開: 陰攻,你試過幾次呀?我好佩服敢於偷渡的人。我的美國擔保人也是知青偷渡成功,入住香港難民營而過來美國的,他的爸爸和我老爸在文革時一齊患難在台上被斗和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