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媽當時也沒受什麼進步人士的影響,頂著家裡的壓力,堅定地為政府做義務,我媽的奉獻精神終於有了回報,政府開始成立勞動局,我媽雖然文化低,還是被接受進入勞動局工作,在勞動局再補習文化,在共產黨的指引下,入了團,入了黨,並認識了我爸。這對阿玉來說,總算如釋重負,佩服我媽的眼光。阿玉一邊幫人家洗衣一邊照看她的外孫女。乾兒子文英不做裁縫也有了份在鋼鐵廠的工作,被乾媽的一片熱忱所感動,有時也來孝敬乾媽,但男大當婚之時,阿玉為文英找了自家隔壁租了間小房做新房,阿玉認定今後就與乾兒子在一起自己的後半生也有依靠。
我的姨夫在遠洋輪當海員,平時的行為舉止讓岳母看不慣,我的外婆有一次狠狠地罵了一通,誰料他說:「再也不來了」,就這樣一去就再沒回來過,1951年他在香港定居,但與上海的姨媽書信來往很少,許多旁人勸我姨媽,他是否在外有人了,還是在上海再改嫁,姨媽還是默默地等待了六年,姨夫最終還是遵守承諾,他把在上海的姨媽和表姐接到香港去了。
在我出世后不久,上海市政府正需要大批的工作人員,就向各個局級機關招募,我媽被選入市政府機關,進入外灘原滙豐銀行大廈,不久就分配到住房。這是在人民廣場附近威海衛路上的一座私人洋房,說是摟主為不法資本家被鎮壓了,房產收歸國有,就成了政府工作人員的宿舍。
四層樓的洋房,外牆綠色和黃色橫條相連,有八戶家庭,寬敞的樓梯、打蠟地板、落地鋼窗、抽水馬桶、大浴缸,樓里還有一部電話,對我媽和外婆來說真是喜從天降,我家還有個大陽台,我爸只用一輛黃魚車就把當時所有傢具搬進了空蕩蕩的房間,我媽因我的出生需要照看,她自己工作又忙就請外婆來我家,外婆進入這幢洋房好比苦盡甘來,真是做夢都沒想到如此的好運,原來是想靠乾兒子的,現在親生女兒比乾兒子強了,揚眉吐氣,親朋好友來看看都交口稱讚,無不羨慕,這也讓他們刮目相看。
接著也有了弟弟,弟弟像媽媽,也像外公,由於外婆的觀念是傳統的封建意識,總認為與兒子在一起是天理,對社會發生的變化還不適應,還是回育城裡居住,白天來照看晚上回去,我媽也為了說明現在男女都一樣了,讓外婆住在我家,我媽特意在姓氏上做文章,我爸有五個兄弟他排行老三,說我爸的家姓傳宗接代是綽綽有餘,就給我弟弟的姓改為「齊」,我爸也同意了,這就可以讓外婆心安理得在36號住下,但外婆還是要回去住,一方面路也近15分鐘的路。外婆對弟弟更加寵愛,後來我們兄弟倆在外時,別人總問你們兄弟倆怎麼不一個姓,我還得解釋姓氏的緣故,也挺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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