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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良辰(35)

作者:pinghu168  於 2010-5-2 08:3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

禱告良 辰(35)

「義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沒有人能把律法守得完全。違犯律 法的一條,仍然是犯法,而犯法的就不是義人。不義的人不能親近神。離開神的就不能活著。
    世人借著相信基督耶穌贖罪的功效,就可以使罪得赦免,蒙恩稱義。有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我們就生活在基督裡面,這就是因信活著的意義。律法是定人的罪的, 神借著基督耶穌所賜的救恩,使有罪人因信祂而稱義。感謝神的大恩。神應許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祂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神若洗凈我們 的罪,我們那玷污的心靈就可以象雪一般的清潔。
    每一個罪人都羨慕這樣的恩惠,都願意脫去罪感的壓迫,得著赦罪的平安。但願他們快快來到神的面前,靠耶穌贖罪的功勞,求神饒恕,得著他祂所賜的新生命。
   禱告
 主啊!可憐我們這有罪的人,把你赦罪的恩賜給我們,使我們內心清潔,蒙恩稱義,常在你面前活著。奉主耶穌的聖名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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