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家小病大養,女兒又度假去了。
閑則生事,一點不假。
由於早晨可以睡到自然醒,白天又可以午睡,晚上就有了熬夜的資本。於是感到午夜有點吵,於是又想起居民聚會時,提到市政管理不盡人意,個別擾民現象長期存在時,片警的建議是報警,報警次數越多,問題越會儘快得到重視和解決。這也符合中國老話:能鬧的孩子多吃奶。可是居民的反應是報警也沒用,更多的居民連報警都懶得報:已經習慣了。
雖然近來有了點參政議政的興趣,但只限於旁聽,沒發過言。因為還記得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得教導。
為了獲得發言權,上周我把心動變成了行動,一周內報了3次警,都是因為附近有人夜裡室外聊天,影響我入睡。
第一次報警就解決了非營業性質的聚眾聊天。餘下的一伙人是一家小賣店顧客,買店裡的啤酒,坐在室外喝。每次警察走後,噪音依舊。第3次報警時才知道,警察不能趕他們走,只是禁止他們大聲喧嘩。可是他們在那裡就是為了聊天,夜深人靜之際怎能不擾民?
雖然警察百來不厭,但我做不到百報不煩。我決定去警察局一趟,請他們每晚順路查看,省得我打電話。
人家警察也很客氣,告訴我22點后如有人喧嘩,即可報警,每晚可報N次,見我不滿意,又給了我環境管理局的電話號碼,讓我去那裡尋求幫助。我看警察是在踢球,於是決定去那裡,希望他們把球再踢回來,看警察還說什麼。
當即打了電話,秘書說會通過Email通知有關工作人員。
我估計要等幾天,目前正值度假高峰。
誰知第二天還不到9點,電話鈴就響了,讓我最好去面談。
一見面,她就拿出一張地圖,上面畫出我家和那家小賣店的位置,然後鄭重地說:每個人22點后都有權享受夜晚的寧靜,都有開窗而不受噪音干擾的權利。並表示會打電話並寫信給那家店主,如果無效就會罰款。最後給我名片,讓我轉告片警,今後多和她聯繫。
從那天晚上起,我們又擁有了夜晚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