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經歷過2次重大車禍,一次國內,一次國外。
十幾年前一個冬天,老媽熱情過頭,送南京來京看她的老友回酒店,返家的時候,要過一條馬路乘車,馬路同側有個警察指揮交通,馬路上畫著斑馬線,遠處有車燈閃,老媽猶豫著站在斑馬線前,警察一邊指揮一邊沖老爸媽喊:快過快過!老爸走得快,馬上就到馬路對面的時候,聽到背後砰地一聲悶響和撒車的刺耳聲,知道壞了,出車禍了,急回頭,看見老媽被一輛吉普車撞的飛起,又是砰地一聲狠狠的砸到馬路上。
那會兒北京車不多,路上沒什麼行人,又是晚上,撞人的吉普車司機和警察都馬上跑了過來,老媽悠悠的醒了過來,看著那個帶哭腔的小司機,特雷鋒特電影情節的嚶嚶的說:孩子,別哭了,你也不是成心撞我的,以後小心開慢點就行了!(那會俺在國外,家裡就是老爸媽和更老的姥姥,這些場景都是老爸後來描述的)警察是目擊人,留了姓名,主動和老爸說:你們是在斑馬線上,都是司機的責任,開得太快什麼的,他可以作證!
吉普車是某某單位的,當時車上似乎還有位比司機官大的,後來看老媽還可以動就7手8腳的去了附近的醫院,後來不知怎麼的和老爸媽做了若干保證,連哭帶說盡了好話的,老媽顧不得傷痛恨不得當場可憐那孩子,認了那孩子做了自己乾兒子,再後來又不知怎麼的就回了家,因為上樓是乾兒子背的,老媽覺得自己那麼胖還麻煩孩子背著心裡實在不落忍,就指揮老爸半夜煮麵,是老爸急了發了大脾氣才算了的。
第二天一大早,那個小司機和單位領導帶了水果來看老媽,承諾會好好照顧她,老媽又感動的夠嗆,於是按照人家的意思答應了所有人家希望的,老爸那會正忙,去單位了,後來告訴俺說所有後來的被動都是那天他不在的時候發生的。
老媽是個多麼有毅力的人,硬生生的靠吃止疼片在沙發上半躺坐的挨了3天,為了不上廁所就不喝水,少吃東西,給單位電話安排工作,說有點不舒服。差點撞死她的乾兒子帶著老媽的應承再也沒有露過面兒,老爸氣暈要打電話,老媽還使勁攔著,說:答應了就要做到,說出去了對孩子和人家單位不好。
最後實在疼的挨不過去了,身上先摔到地上的一側皮膚變得黑紫,關節也腫著,老爸氣急通知了老媽的單位,老媽好歹是個人物,單位來人也氣得嗷嗷叫,不敢說老媽但大罵那孩子,老媽光顧了疼和保持形象也不再說什麼了。趕緊叫了車來了幾個小夥子抬送老媽住院,一下子就住了半年。老媽人緣好,老老少少來看她的人不斷,出了病房沒有不搖頭感嘆埋怨老媽的,礙著面子當面不好說罷了。
俺因為打電話總也找不到老媽,老爸才吞吞吐吐的說了,俺當然是連老媽帶那孩子和他領導一大幫一通橫掃,掃完了給朋友打電話接手後續一切事宜。再後來具體俺不怎麼問了,實在是太生氣!
再後來知道上了法庭了,對方有好多時間準備,居然當事的警察說我老爸媽沒走對的斑馬線,到現場才看到斑馬線居然換了地方了,老媽出事的斑馬線被抹掉了,(抹痕還在)說俺老媽自知理虧才在家忍了,不然那麼重的傷為什麼百般相勸都不去住院呢?據老爸說,直到這時候,老媽才有點後悔,說乾兒子不像看起來那樣啊!
再後來老媽勝訴了,是老爸堅持要出口惡氣找個說法,俺的朋友說:態度明確就好辦了!
這件事老媽最後在俺朋友的幫助下雖然贏了,可俺一點兒不覺得神氣和光彩。中國的法律到底是神馬呢?多年以前就法律治國喊得震天響,實際上是比誰更兇猛誰的勢力更大,可是大多數的老百姓有什麼勢力呢?到現在更甚了,靠著錢說話和勢力擺平,那不都是有權有錢階級的專利么?對渴望基本公平下活著的窮百姓來說,真的要在身上準備一份告知么:出了事故拜託殺了我,酌情給我家人現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