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面子,毀了蘇越的後半生.
我們這一代的成長幾乎與蘇越創作的歌曲分不開.
記得當年的黃土高坡,我們在學生宿舍里,互相比嗓門,好像那時正好是青春期.
那曲血染的風采,唱的我們淚流滿面.
但是,這位蘇越在2011年11 月1 日,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蘇越所犯的錯,就是一個好人犯的錯,如果遇上一個壞人,這些錯誤都不會發生.
蘇越犯錯的起因是為愛面子和缺乏法律意識.
當企業發生虧損時,沒有通過合理渠道解決,而是想通過私了的方式.結果釀成大錯.
法院定罪如下:
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蘇越在任無錫太湖傳媒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總裁等身份期間,虛構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的資格,偽造了與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宣傳部、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等單位簽訂的多份虛假《演出合同書》等,以投資迎奧運巡演可以獲取利潤回報、籌措迎奧運巡演資金等為由,先後以公司的名義與兩家單位、一名個人簽訂多份《投資合作協議書》等,騙取他們共計5746萬餘元。
但是,其後,蘇越主動認罪,願意還債.目前已經歸還2800萬元.
曾經紅遍大江南邊的蘇越,不是朋友,也會想方設法變成朋友,如今,在遇難時,沒人出面幫助.
真感世態炎涼!
本人與蘇越素不相識,對於這樣一位老實人和才子,真誠喜歡法院能網開一面,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