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八名男女不滿經常玩在一起的女性朋友「嘴巴壞」、愛搬弄是非,先用蛋糕砸、香菸燙教訓對方,再關禁閉,輪流用針刺嘴、在傷口撒鹽、以冰棒捅下體、逼她舔血。女子被十大酷刑凌虐五天,脫困時已不成人形。
台北地檢署28日依恐嚇、強制、公然侮辱、傷害、毀損、恐嚇取財未遂、強盜、剝奪行動自由、強制性交、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等十項罪名,起訴年齡介於十九至廿一歲的廖詩蓉、蔡橋凱、張偉傑、張相福、駱瑋婷均求刑十二年;簡姓、盧姓少女和張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據調查,被害女子與廖詩蓉等八名男女都是玩伴,廖詩蓉等人不滿她經常口無遮攔、說三道四,破壞同伴間情誼,決定教訓她。
今年十月廿五日晚間,廖女等人以參加慶生會為由,邀被害人到台北市溪州街河堤邊會合,在沾滿螞蟻、蟑螂、灰塵的蛋糕上吐口水後,砸向被害人,之後輪流甩耳光,持煙蒂燙胸背,輪流施暴。
路過民眾聽到被害人哀叫求饒,報警處理,廖詩蓉看到三輛警車經過,下令把被害人押往盧姓少女住處,拿不明藥丸逼她吞服,再摔壞她的手機防止求援,派人監管。
廿八日下午,她們認為被害人在拘禁期間又亂說「某同伴玩弄感情、某人不是真心愛誰」,命令她趴到地上,以皮帶、脫鞋、耙子毆打,恫嚇脫掉衣褲,由蔡橋凱持針穿刺被害人的嘴巴,並在傷口上灑,拿不明噴劑噴灑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