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早晨,住紐約法拉盛的滬女燕突然來電話,要報案,要我幫她給警察翻譯。她告訴我:
她的前男友張某長期不交房租,她周四下午向他討房租。不料張某突然翻臉不認人,說你再要錢,就把你殺掉。接著對她動粗,並拿出粗繩子和一頂帽子,要把她捆上,用帽子堵住她嘴。燕拚命掙扎、拚死搏鬥,奪門而出,逃出家門,在外躲了一夜。次日早晨回家時發現:張某已離開,還偷走了燕準備回滬探親要帶的行李箱,內有給親友們禮物、衣服、新皮鞋及價值$400多美元的白金項鏈。。。。。總價值約$1000。
我認識燕十多年,她很早就離婚單身,憑辛苦打工掙下了兩套房產。燕2003年打工時認識了無身份的張某,看他勤快、能幹、人好,就常幫他。相處了一段,兩人都談婚論嫁了。燕高興地還帶我家給我看過,我也留飯、留宿過。他們告訴我,等張某與在滬的前妻辦完離婚手續就結婚。
可過了沒多久,燕一個人拿了幾份文件來給我看。她無意中發現了,張某公證過的離婚文件,張某自己表示將國內的新、舊兩處房產、及存款(人民幣和美元)、股票全給前妻。
燕氣壞了,原來他想既騙色又騙財,裸居、裸婚。長期以來他連飯錢都不出,打工的錢都寄給前妻了。從此兩人關係緊張了,燕要張搬出去,張不肯。燕說,你要住就得交房租、飯費、電話費、手機費。。。。。。拖至今日,張某一分都沒交過。這期間張某還多次偷走了燕收的房租錢、數根金項鏈及鑽戒。燕一直太心軟,沒採取強硬措施。
雖然報了案,能否抓到人、追回物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