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小贏

作者:老阿姨  於 2010-7-10 20: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25評論

        在紐約100度的高溫下,我們贏得了一個小勝利。
 以前我曾介紹過的,一位房東太太請打手吃飯,毒打房客的案子,因拿不出證據被撤訴 了。  現又有新情況。 
(先轉帖原文)
   最近我正幫一位遭受毒打的滬籍房客葉女士處理案件,突然有人通知我:「不要插手此案,不要曝光,打手及主謀者背景很深。」 背後的人口氣很硬:「此事公開等於當眾打我耳光!」豈有此理,在民主法制的國家?
    事情經過簡述如下:
    房東是台灣人,娶了個與前夫離婚的瀋陽女平。他們把一套公寓房出租給葉女士,平告訴葉:「你可以長期住下去,不要再找房子了。」葉一下子交了半年的房租。葉搬進后發現廁所天花板漏髒水,無法忍受,而房東兩口子跑大陸混去了,只好自己出錢修理壞損的地方,共花了一萬多美元。住了沒多久,房東倆口突然回來變卦了,要葉立即搬走。葉說:「可以,你得退我一些裝修費.。」房東太太平不肯。
    某日傍晚葉回家時,打開房門看見,平燒了一桌飯菜請四位客人吃飯。葉正奇怪時,其中一台籍中年男人問:「你是住這裡的嗎?」 葉答:「是。」台男說:「我打的就是你.。」他二話不說,對準葉的右額頭就是一拳,不顧葉已是近60歲的人了,拳打腳踢了十幾分鐘。葉被打暈了,失去知覺一會,醒來時台男還在打她,葉想報警,台男搶過手機當場摔成兩半。自始至終,平與那三位女客都沒勸阻、制止台男的暴行。 葉掙扎著用包里的另一手機報了警,在警察到來之前,平護送著台籍打手逃離了現場,警察沒抓到打手。
    葉報了警,有兩警察簽字的證詞,兩半的手機,葉臉部受傷的照片,醫生的檢查記錄,葉至今還頭暈渾身疼。
    根據以上情況,我幫葉報告了檢查署,此案已進入法律程序,正在審理過程中,還找了人權律師。
      。。。。。。。。。。。。
    
  檢察署、法院撤訴的理由是,受害人沒拿出直接證據,證明房東太太指示打手打人。
  我們提出異議:此事不是發生在馬路上,是發生在公寓樓內,沒有房東太太帶進來,打手進不了大樓門,更進不了房客的門。房東另有一套鑰匙,可以自由出入。是房東太太請打手吃飯,指使他打人的。打手不認識房客,與她無仇無怨,沒有理由打她。房東太太在警察到來之前護送著打手逃離了現場,她認識打手,房東太太是主謀。
檢察官說:「你們那是common sense,不是證據,不是法律。」 受害人氣得直哭:「我講的句句是真話、實情,我願接受測謊。只要審問房東太太,就可找到打手。」檢察官說:「沒有證據,我們就不能審問她。她可以拒絕回答。」

  事後,我老伴氣得說:「如遇襲,要拚命取證,想法在兇手臉部、耳朵上咬下一塊肉,他跑到哪裡都會被認出來,咬下的肉塊就是證據』。而受害人說:「怎麼忍心?」 她傷心地說:「我要跳樓,讓他們重審此案。」 我只能勸勸她想開點。
  。。。。。。

  打人案撤訴,房東太太以為機會來了。她請了律師,倒打一耙,反告房客沒交房租,須交$9000 房租及$1500的律師費。
這次我們整理好了證明材料,也請了律師。
  在法庭上,房東太太請的白人女律師很神氣的自我介紹:有25年的律師經歷,打贏過數起大案。接著曆數了房客的數項不是,一副必贏的架勢。
   我們請的是大陸來的年輕律師,只見他不慌不忙,沉著應戰。他先很禮貌的向法官及該女律師打招呼,然後很謙虛的自我介紹說:我是昨天才考出的律師執照,新手,沒什麼經驗。但我的客戶有以下文件:
1:該房東太太請該房客代為裝修廁所的委託書,還有公證。(當初此委託書是用來向大樓管理處申請裝修時用的,有批准證明。)
2:房東欠別人錢$6000,請房客代還債,算預付6個月房租的證明。
3:後來每月交房租的證明。
4:房東太太請房客先代付裝修費,以後自己再還賬的電話錄音。
5:裝修費收據。
。。。。。。
  法官驗證了這些書面材料,最後拍板定案:「房客無罪,不須付費。」
  房客高興地說:「現在我要開始反擊了。」 現在律師在爭取要房東賠款。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25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0-7-11 05:40
支持反擊~~
回復 tanjiang10 2010-7-11 05:57
打官司只有肥了律師
回復 德州龍 2010-7-11 09:29
支持反擊,這樣的惡房東該讓她出點血
回復 leahzhang 2010-7-11 09:56
祝你成功!
回復 Giada 2010-7-11 11:59
很為你高興。
回復 jannykwong 2010-7-11 17:49
前後兩個不同法律性質的案件。后一個案件只是應訴,不算反擊。
前一個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裡面吃飯,到底是誰邀請來的?這個應該由房主平來證明。當然屋主證明了也不能就認為平指使了打手打人的,確實上面的情況沒有證據顯示屋主指使打人,但可以追究打手,這個平有義務協助提供線索。
另外,同樣的事如果發生在國內,租客在出租屋內被屋主的請來的客人傷害的,而客人找不著的,按照「屋主有義務保證承租者在出租房屋內人身財產安全」這條原則,屋主是應該替她的客人適當承擔一些賠償責任的,除非屋主證明她盡了安全保障的義務。
這裡的傷害是要達到『輕傷』才能刑事立案的,如果未達到,只能從民事追討賠償。在這個案件裡面,如果按美國法律未能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我想也只能追究違法者賠償。按上面的情況,如果在中國,即使找不著那個打手,也是可以起訴屋主平的,就根據上面的理由,法院就允許立民事案件受理的。
回復 世外閑人 2010-7-11 19:51
jannykwong: 前後兩個不同法律性質的案件。后一個案件只是應訴,不算反擊。
前一個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裡面吃飯,到底是誰邀請來的?這個應該由房主平來證明
果然是專業人士。
最後一句我們理解是準備反擊,爭取房東賠款。
回復 世外閑人 2010-7-11 19:53
是該反擊,希望馬到功成。
回復 老阿姨 2010-7-11 19:54
jannykwong: 前後兩個不同法律性質的案件。后一個案件只是應訴,不算反擊。
前一個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裡面吃飯,到底是誰邀請來的?這個應該由房主平來證明
謝謝關注,我會向律師轉達的。
回復 jannykwong 2010-7-11 20:12
老阿姨: 謝謝關注,我會向律師轉達的。
不客氣。我希望我的建議能幫到你的。哈哈。
回復 jannykwong 2010-7-11 20:14
世外閑人: 果然是專業人士。
最後一句我們理解是準備反擊,爭取房東賠款。
謝謝!
回復 世外閑人 2010-7-11 20:43
jannykwong: 謝謝!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47
yulinw: 支持反擊~~
謝支持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49
tanjiang10: 打官司只有肥了律師
不打官司只能等著挨打,是被逼的。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49
德州龍: 支持反擊,這樣的惡房東該讓她出點血
謝支持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50
leahzhang: 祝你成功!
律師說有90%的把握。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50
Giada: 很為你高興。
謝關愛。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53
jannykwong: 前後兩個不同法律性質的案件。后一個案件只是應訴,不算反擊。
前一個案件警官的回答莫名其妙。打手在租屋裡面吃飯,到底是誰邀請來的?這個應該由房主平來證明
對,接著要做的是反擊,已找好律師,提供有關的材料。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57
世外閑人: 果然是專業人士。
最後一句我們理解是準備反擊,爭取房東賠款。
對,房客小贏了以後,受到鼓舞才決定打下一個官司,才決定反擊。
回復 老阿姨 2010-7-12 00:57
世外閑人: 是該反擊,希望馬到功成。
謝支持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17 14:3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