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馬尼拉標準今日報》4月28日發表菲律賓投資家維克托 阿齊斯的署名文章《它屬於中國》。全文如下:
斯卡伯勒礁(即我黃岩島——本網注)確實屬於中國,早在元朝1279年中國就已發現視頻:菲律賓媒體稱黃岩島確實屬於中國來源:東方衛視《看東方》並在地圖上對其進行了標註。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漁民從那時起就在這裡活動。實際上,當時在蒙古統治者忽必烈手下工作的天文學家、工程師兼數學家郭守敬對南海進行了測繪,測繪點就是作為中沙群島一部分的斯卡伯勒礁。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我們的外交部拿出來作為領土證據的「古老地圖」卻是在1820年才繪製的,比中國的地圖晚了541年。參議員埃德加多 安加拉竟然聲稱這份晚了540多年才出現的地圖比中國那份古老得多的地圖更有說服力,這讓我太驚訝了。
但更令我驚訝的是,華金 貝納斯神父4月22日在另一家報紙上發表的文章。作為1987年《(菲律賓)憲法》的主要制訂者之一,他竟然將1982年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用作他維護菲律賓主權的基礎。儘管他後來的確承認了這樣的事實,「斯卡伯勒礁是在確定菲律賓領土的《巴黎條約》所確定的範圍之外」,他還這樣。這是怎樣的唬人的說法?
在1946年,菲律賓從美國殖民地那裡宣布獨立時,我們確切的領土應該是什麼?為什麼1899、1935、1943、1973、1986和1987年的我國曆次憲法都沒有將斯普拉特利群島(即我南沙群島——本網注)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領土中呢?我們突然從何處、從誰那裡一下子就得到了這些島嶼?難道這是憑空得到的?
上世紀70年代後期,中國曾在斯卡伯勒礁及周邊地區進行過科學考察活動,後來還在那裡立過碑。但是菲律賓1997年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這塊標誌碑移除。
直到上世紀90年代,所有菲律賓官方發行的地圖都沒把斯普拉特利群島(即我南沙群島——本網注)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之內。1961年我們自己的議會批准通過的共和國第3046號法令阻止我們對上述島嶼的擁有。
然而,經過了漫長的48年之後,在2009年3月10日,我們修改該法令,單方面地宣布擁有這些有爭議的島嶼。
但是,有這樣一個事實不置可否,其中有三個國際條約都支持中國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它們分別是《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西美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它們都規定菲律賓領土邊界限制在東經118度線。
另一方面,菲律賓主張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的依據僅僅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我所知,這只是個「公約」,不能推翻或替代殖民者之間簽訂的條約或達成的協議。即使它真的被當成一個「法」,它也不能追溯生效並改變從前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