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差回來,見這篇文章,轉過來共享。我相信也有其他人把車停在訪客位置,但這並不是你作為住戶也停在那裡的理由。
很多情況是我們見別人這樣做了,我們也這樣做,因此才有不服,為什麼罰我。這次回來,已經出關了,本來可以直接走了,
但還是被一位胖警察叫住,讓到那個特殊小屋(多年前因回國接近180天,被官員畫了特殊記號,結果出來時被叫到此物,
一位女士屈指算了算小算少於180天,也就放行了)。屋內有兩位華人在被查。所幸我沒什麼事,沒有開箱就出來了。
為什麼多是華人被查,你可以說是歧視,但看看一些同胞的做法,恐怕我們就不難明白我們為什麼常被查了。抽空我準備把這次
被查寫出來供大家參考。
車停訪客車位遭罰款1000元,加華裔不滿判決纏訟多年敗訴 - 高貴林港[111](2010-11-01 16:56:27) 據加拿大《世界日報》報道,加拿大高貴林港華裔住戶多次將汽車停於住家訪客停車位上,遭
管理公司罰款1000元,於是狀告管理委員會(Strata Council),雙方纏訟多年出庭數十次,日前法
庭判這個住戶敗訴,並禁止再就停車爭議提出任何訴訟,除非管理委員會再採取行動,且未來所呈
遞的訴訟文件須經律師簽署。
華裔楊小姐與先生住在高貴林港一處公寓住宅內,管理委員會於2006年8月通過附例(Bylaw),
分配住戶停車位,並劃定五個訪客停車位,當時31個業主中只有楊小姐投下反對票,因此這項變更
無法在土地所有權管理局(Land Title Office)取得登記。
附例實施后,楊小姐一家多次將汽車停在訪客停車位上,遭管理公司開罰,累計金額達1000
元。她與先生認為,即然所有停車位仍屬公有,管理委員會通過的停車附例就不具法律約束力,且
其他業主也經常將汽車停在訪客停車位上,為何只針對她們,於是狀告管理委員會,要求撤銷罰
款。
2008年8月省級法庭法官裁定管理委員會有權制訂停車附例及罰則,判她們敗訴。但管理委員會
同意將罰款金額降至600元,但原告須負擔相關訴訟費用。
楊小姐與先生不服再度提出上訴,雙方纏訟至10月21日,累計出庭次數不下30次,卑詩高等法
院上訴庭三名法官一致駁回她們的上訴案,並在裁決書指其濫用訴訟程序,禁止將來再就這起停車
爭議提起任何訴訟,除非是管理委員會再對她們採取後續行動,但未來他們所呈遞的訴訟文件一定
要經合格的律師簽署,並由律師代表出庭。
楊小姐表示沒錢聘請律師,只有自己出庭為自己辯護,但整個訴訟程序在對方律師採取種種訴
訟技巧影響下,法官根本不聽她們的說法,認為無法從法院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當被問到下一步要如何,她表示已致函高院首席法官,希望能重新考量上訴庭法官的裁決,算
是死馬當活馬醫。如果再無結果,她無奈的說,不想再據理力爭了,因為先生有病在身,只想早日
脫離這個夢魘,不排除搬到別的地方。
再看這個:鬼節收到的來自中國人家的糖果 - 兼看某些國人的素質[158](2010-11-01 16:22:56)今天,在Palo Alto的一個小區帶著孩子去Trick or treat. 快結束了,我們站在路燈下休息一會。
小傢伙拿出一卷糖要吃,LD看著個不小,就順便看了一下。好嗎,看出東西來了。
這是一種叫 DoDo的青蘋果水果糖,購自中興超市,徐福記糖果,有瀋陽市物價局監製的字樣,標價
¥1.26. 一看就是在國內買的。
最嚇人的是包裝日期:2002.08.13, 乖乖,已經有8年另兩個月的高齡了。
我看了以後,實在是覺得無語。 在Palo Alto住個House,就是你租的,也不致於連個糖果也買不
起,用這麼成熟的糖果來打發天真的孩子們。說輕點,是素質差,說重點,這是犯罪吧。
本來挺高興的事情,結果是讓人添堵,感慨萬千。 這樣的國人,錢掙得再多,也屬於垃圾類。這能
希望其他經過這家要糖的小朋友們不要吃這黑心的糖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