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在中國以外的地方,特別是西方,在特別是北美,可能更特別的是美國,私人財產不容侵犯。事實是不是這樣呢?可能多數情況時,但並不是都是。當私人財產遇到公共財產時,一般私人需要讓位於公物。
我家門口,在我的地面上有一顆杉樹,年年落下的杉樹葉子落到房頂,常常杜塞雨水通道。 有一年冬天比較冷,結果下雨、結冰,差點把下水管道給凍裂,沒辦法只好請人修理。給市裡打電話,說人家不管,那是自然現象,樹,是公物,不能砍。即使要砍,需要事先申請,批不批另說,先交申請費再說。
人行道一邊有一顆老樹,枝繁茂盛, 剛好擋住太陽,小花園只有很短時間能照太陽。給市裡打電話好幾次,都說要來修剪,一年多也不見人。後來親自到市府走一趟,Complain,後來鄰居還給市府發了一封掛號信,並說要找議員,後來很快就來人了。頭天早上來人還帶著工具,看看路邊有車泊在那裡,就樹了兩塊牌子,說明天幾點到幾點不能泊車,然後到旁邊抽煙,半小時後走人。第二天按時到,我想讓他們多鋸掉一些,因此特地送上一些點心,一些茶。這些他們倒是不客氣,不過當希望他們多鋸點時,不幹了,只是鋸到原來的位置,有的也沒有處理乾淨,儘管那很粗的樹枝仍然在我的地盤上。理由是:這棵樹好好的,不能讓它死去。現在小花園陽光還是不錯地,準備種一顆小西紅柿,去年中的多,結的也太多,因為缺光,好多都沒有成熟就秋天了。
街對面的那家更倒霉:人行道外有一顆很老的樹,樹榦上都結滿了綠色的苔蘚,結果他們的房頂上也有很多苔蘚。當然影響房頂的壽命,但是他們也毫無辦法。
聽說的一件事,也是因為樹。一溫西老太太多次給市府寫信打電話,要求將她家門前影響其房屋的老樹除掉,市裡就是不幹。後來老太弄了幾顆銅釘,直接釘進在樹榦上, 沒多久樹就嗚呼了。後來市裡來人調查,結果發現了那幾棵銅錠。最後,那位老太被罰兩萬多元,包括伐倒、粉碎和種植新樹。(大家可別模仿,萬一被罰我可不負責啊
)。
什麼事都有一個度,當然,這個「度」,就會因人、因事、因地方等不同,沒有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