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看看這篇新聞后網友的評論

作者:HappyUSANA  於 2012-8-13 09: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村內互動|已有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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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這篇新聞:
紐約時報廣場喋血 警察當街開槍擊斃揮刀男子

曼哈坦中城11日下午發生警察追捕持刀男子,併當街將這名男子開槍擊斃的駭人事件,由於事發地點就在遊人如織的時報廣場附近,經歷和目睹事件經過的人嚇得魂飛魄散,但也有人先是以為在拍電影,後來才發現是真實情境。

這起事件是於11日下午3時許,發生在曼哈坦37街和第七大道交口附近的鬧區。警方表示,這名精神似乎不正常的非裔男子手中揮著一把10吋長的廚刀,出現在時報廣場附近,受到驚嚇的路人和觀光客紛紛四處逃命,有些路人躲到附近的建築物中。

紐約市警總局發言人布朗說,警員命令該男子放下武器,但這名男子不但不聽,反而威脅警方。於是警方向這名51歲男子噴辣椒水,但並未制伏這名男子。

有媒體報導,警方發現這名男子站在徵兵站附近抽大麻,因此上前要他拿出證件,這名男子不但未從,反而抽出一把刀揮舞,然後拔腿就跑,警員則開始追趕。


追逐行動顯然自42街開始,目擊者說:「這名男子從地鐵站出來,撞到兩名路人,他企圖沖向一名警察,之後順著第七大道,往下城的方向跑。」起先,約六名警察開始追逐這名男子,後來追逐的警察越來越多。

一輛警方的廂型車和巡邏車在第七大道和37街阻斷交通,擋住這名男子的去路。

目擊者說:「他們在第七大道、37街和38街間圍住該男子,而這名男子仍不斷揮舞著刀子。」約12名警察圍住這名男子。

此案發生時,許多目擊者紛紛發出推文,描述當時狀況。自稱為NewYorkRangerFan的目擊者發出推文說,「一個手持大刀的瘋子在第七大道向南跑,一群拔出手槍的警察緊追在後。警方向他的腹部開了五槍」。

一名推客說,「這輩子從來沒嚇得這麼厲害過,一整排警員拿著槍追逐一名持刀的瘋子」。另一名推客則說,「我才到紐約市十分鐘,就目睹一名男子在七大道上被槍擊,天哪。」也有一名推客說,「以為是在拍電影,後來才發覺情況不對」。

這名男子在3時12分被送往表維醫院,心臟停止跳動,不治死亡。這名男子穿著牛仔褲和白色T恤衫,警方尚未查出該男子的身分。

觀光客在社交網站發出推文說,這名男子手持的武器是一把大刀。另一名用戶名稱為Sm Marshall的目擊者發出推文說,「我在第七大道等巴士,看到一群拔出手槍的警察追逐一名持刀男子。過了一個街區后,該男子被槍殺。」

  某網站網友的評論(應該有最後的評論開始看):
課畢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7:29:25
WTF?
碎石機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6:01:59
看看這個:
http://club./dispbbs.asp?boardid=1&id=8541298
孤島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6:01:31
Bluemoon:你在為誰辯護?警察當街殺人難道不是侵犯人權是什麼?64本身就是一場錯誤的運動,它不僅違法,而且是實實再再的阻擋了中國民主的發展。你看看那些在64 期間的學生領袖現在是一幫什麼貨色,指望他們就是下了眼。
Bluelight漲停突擊隊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5:37:42
在徵兵站前發現持刀男子?
就這樣被擊斃了哦! 該男子本可以送去中東當兵哈!

大麻?游泳名將 菲魚 不也在奧運會前一月 大吸猛吸 大麻的 么?

him65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5:14:38
吸食大麻,又在大庭廣眾之下,是不對。在一眾警察的包圍下,又沒有劫人質,需要當街爆頭嗎?
blueMoon:)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4:47:06
ouyanghui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3:12:12

這些紐約的警察還有王法嗎?人權何在?民主何在?公共知識分子快點出來說幾句呀!!王丹,柴玲,李宏志快點出來說話啊!血淋淋的!紐約警察是為了摘取人體器官啊!還有沒有王法,人權!民主!自由!我已經氣的說不出話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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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是神經有問題吧?這跟人權跟民主何干?64的時候你在哪?學生們有武器嗎?
這跟向手無寸鐵的平民開槍是一回事嗎?……最可笑的是,你也不過是屁民吊絲中
的一員,估計你和你家從小到大沒被人欺負,見了廠長所長凡是帶長的都得點頭呵
腰,可偏偏還最喜歡站在當權者角度看問題最有「大局觀」,也就只在網上罵罵人
權罵罵自由才讓你感到特自豪吧?
hehe01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4:42:17
拿把破刀捅死6個警察的事在美國是絕無可能的。。。
hehe01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4:39:49
吸了毒的人10槍都不一定能打倒,要麼不開槍,開槍就要打死。。。
blueMoon:)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4:39:29
樓下,根據經驗,5槍很可能是5個不同的人開的,沒必要先入為主
乾死笑談古今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4:12:44
開一槍就足以停止這個人的威脅,但是警察連續開了5槍以上?這不是濫殺無辜?
kelvin18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4:08:52
發現是黑人,拿刀,立刻擊斃!
忠孝仁義愛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4:05:20
呵呵,真是可笑呀可笑。站著說話不腰痛呀,唉,警察保護這樣的人,也真難怪警察氣不順了。。。。
去姜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3:22:45
有點文化有點本事的人誰去當警察啊~~~
BobV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3:16:24
it is a bad time for both the black guy and passengers. I mean he could be saved if polices can handle better.
ouyanghui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3:14:02
種人放到20年代,估計也能救國救民

沒有武漢發生那些事,估計也不會走上絕路,都是公僕們害的,唉!還有前幾年那個楊佳
ouyanghui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3:12:12
這些紐約的警察還有王法嗎?人權何在?民主何在?公共知識分子快點出來說幾句呀!!王丹,柴玲,李宏志快點出來說話啊!血淋淋的!紐約警察是為了摘取人體器官啊!還有沒有王法,人權!民主!自由!我已經氣的說不出話來啦!!!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2:53:04
這名男子拿出刀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殺人,而且也沒有實質對誰產生真正的威脅,為了自衛的可能最大。我們不能因為黑人經常犯罪就是此人該死。

沒有實施犯罪或將實施犯罪,憑什麼就將他擊斃,難道美國的警察執法就這樣兒戲。

這件事讓我想起來當年一名不懂英語的華人,因聽不懂警察讓他舉起手而無辜讓擊斃的慘事。美國警察執法不專業。

又想起南加州遊行黑人讓驅散。美利堅這樣做,只會加劇族群的矛盾。
多哥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2:04:41

樓下四野2說得對, 這幫警察也都是地痞流氓出身,整天打靶不過癮,正好,逮了個活靶又是個黑的,就開火了。
紐約客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1:23:39
正確,以免傷及無辜!

比大陸的公安司法強,判了死刑,又釋放,結果白白搭上十餘條無辜的生命。
四野2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1:20:06
警方不該殺死此人. 十幾個警察圍住在中間,已經形成了實際的控制. 實在不行只要腿上一槍就放倒了. 真沒必要殺死.
helloworld1000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0:23:35
That is really good to get rid of another black trash before he could hurt anyone else.
清夢星河 發表評論於 2012-08-12 10:08:41
血的教訓:吸毒記住要帶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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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Laile 2012-8-13 10:03
哇噻。我們辦公室就在附近啊
回復 liuxiaoyu 2012-8-13 20:21
看跟帖有點不知道說啥了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8-13 22:26
謝謝方便我們了解信息~~
回復 曉臨 2012-8-15 03:47
就新聞介紹的情況來看,警察的做法是有點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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