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一句流行極廣的話,叫做「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許多人用它為後來的離婚作為論據。我覺得不管當時墜入情網的人懂不懂愛情,初戀都是一個人一生最美好的經歷之一。
我初戀的時間是1969年,地點是河南息縣。那時我隨父母去「五·七」幹校,年僅14歲。雖然到處是紅海洋、忠字舞、大字報,但青春的律動不是政治所能壓抑得了的。我從小喜歡看書,是讀著世界名著成長的,所以有些早熟也是在所難免。
我剛到河南的時候,許多北京的同學給我寫信。另外我姥姥孩子多,除了我媽媽還有六個孩子,其他子女也時常寫信給老母親問安。這樣幾乎每天都有我們家的信件,送信的是一位複員軍人,開始我們客氣地打招呼,後來就成了好朋友。當年學校上課不正規,下午一兩點就放學了。我百無聊賴,就提出到郵局學雷鋒,先在營業室幫著給信蓋戳,再到後面的投遞組幫著分揀信件和報紙。這樣和負責我們那地段的投遞員——那位河南後生接觸多了,慢慢就喜歡上他了。
他告訴我他已經結婚了,老婆在農村,連孩子都有了,而且是兩個(當年還沒有正式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他雖然農村出身,但人長得白白凈凈的,文質彬彬,一身沒有領章帽徽的軍裝給他平添了一股颯爽英姿。工作上他認真負責,對顧客總是和藹耐心。對我這個小妹妹他更是呵護有加,我們也很談得來。現在回想起來,他從來沒有對我有過任何騷擾或非禮。在兩年多的接觸時間裡,我們甚至連手都沒有拉過。但他越是君子,我越是喜愛他。那時我常常半宿半宿地思念他,為他而失眠。 我知道我是不應該愛他的,理由頗多:首先他是有婦之夫,還有孩子。另外我們年歲相差也很多,我估計他當年大概有二十四五歲吧。再說,我的戶口還在北京,早晚是要回去的。但情竇初開的我就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深深地品味了何謂「最難莫過人想人」。當時也有同齡的男同學給我遞過情書,但我對這些愣頭青一點兒感覺都沒有。大概我天生就有所謂厄勒克特拉(Electra)情結吧。
就在我愛他愛得快要失控時,我在當地學校畢業,因沒有戶口,不給分配工作,我只好回北京繼續上學。臨走前我非常想送他一件禮物,但當地的縣城20分鐘東西南北四條街都能走到頭,唯一一家商店裡除了塑料封面的日記本就沒有任何別的可以當作禮物的商品出售。我只好送了他這樣一個日記本。而我從他手中接過的禮品卻是一張他的黑白二寸照片,照片上的他還露出參軍前的一臉稚氣。這張照片如今還珍藏在我的相冊中,因為他是我初戀的情人。我想他懂得了我的感情,所以才送給我這樣一件禮品留念。
後來在商品匱乏的年代,有一次收到他一封信,讓我從北京買打火機上用的火石。我當然火速寄給了他。日月荏苒,我們慢慢失去了聯繫。現在也不知他在什麼地方討生活?如果我們在茫茫人海中再相遇還能認出彼此嗎?他偶爾可會憶起當年來自北京的那個女中學生妹子?
希望他不上網,不登錄**,更不要看見我這篇文章!就讓我們在心田深處彼此保留一段美好的青春回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