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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等20種物品不在免稅之列

作者:TCM  於 2010-10-28 01:2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6評論

核心提示:為打擊「水客」走私,海關總署發布公告稱,個人過關物品總值超過5000元均需納稅,而像iPad等20種物品不在免稅之列。新規在全國海關範圍內實施,並不限於深圳海關,也並非只針對香港、澳門入境旅客。

  
海關總署最權威回應:旅客攜iPad收稅 並非針對港澳地區


  今年以來「水客」猖獗往返香港和內地代購蘋果iPad和iPhone,終於引起監管層的重視。8月19日海關總署發布54號公告規定,個人過關物品總 值超過5,000元均需納稅,而像iPad等20種物品不在免稅之列,需全額繳稅。海關總署辦公廳新聞辦主任王樺表示,海關總署新規並非針對港澳地區,內 地居民從美國或海外攜帶物品歸國超過規定金額也一樣要徵稅。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王樺表示,新規是在全國海關範圍內實施,並不限於深圳海關,也並非針對香港入境旅客。以往海關對出入境的旅客只是抽查,很多違規旅客可以僥倖過關,但這並不意味是一種執法常態,今後海關總署還將加大對出入境旅客物品的檢查力度。

  今年以來,海關總署加強對快件、網購等渠道的監管,對企業的後續管理和開展打擊「水客」走私等專項行動后,取得明顯成效,促進了海關稅收增收。據不完全統計,1至9月,全國海關因加強歸類、審價、加工貿易內銷管理、企業稽查、打擊走私等補徵稅款合計超過400億元。

  自8月19日新規實施以來,深圳、珠海、福建、北京等出入境人員較多的口岸更是對蘋果手機、名牌手袋、化妝品的查處採取高壓態勢,海關總署網站也加大了對「水客」帶貨過境事件的曝光力度。

  根據海關總署54號公告,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對入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僅對超出部分徵稅;但是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錶、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徵稅。

  值得注意的是,海關總署同時規定,對於短期內多次出入境的旅客(15天內進境超過1次)以及邊境地區居民,海關按規定只放行其旅途必需品,不按照上述標準執行。那就意味著內地遊客15天內多次進出港澳的話,將不享受5,000元的自用物品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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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ww_719 2010-10-28 02:04
hey,我一朋友剛回北京,也才又回到美國,跟我說她回去時候根本就沒見海關檢查嚴格,她帶了許多禮物,但沒有iphone ipad 什麼的,但據她說,還以前那樣,沒感覺有嚴格...哈哈..
回復 TCM 2010-10-28 02:17
ww_719: hey,我一朋友剛回北京,也才又回到美國,跟我說她回去時候根本就沒見海關檢查嚴格,她帶了許多禮物,但沒有iphone ipad 什麼的,但據她說,還以前那樣,沒感覺有嚴格..
她幸運.哈哈.
回復 ww_719 2010-10-28 02:30
TCM: 她幸運.哈哈.
估計我們這裡出發到北京的航班都是下午晚些時候或晚上,所以海關都下班了,哈哈哈..
回復 daomeidan 2010-10-28 02:51
這不把國內的奢侈品又抬高價呀!
回復 chocopina 2010-10-29 16:25
真的假的啊,。。我媽讓我別帶手錶,囧,別帶電腦和照相機了
回復 TCM 2010-10-30 02:15
chocopina: 真的假的啊,。。我媽讓我別帶手錶,囧,別帶電腦和照相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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