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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野花別采

作者:TCM  於 2011-2-23 06: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1評論

掃黃設陷阱…路邊野花別采

 
警察設臨檢點掃黃,在南加向來有之。據知情民眾指出,波莫納市一帶就曾有洛縣警局聯手掃黃,由女警扮成性工作者在馬路上釣魚,警察則在旁守株待兔,有時甚至還有媒體記者帶著攝影器材在隱蔽處全程拍攝。

律 師鄧洪指出,加州刑法第647條b款主要針對男性的道德犯罪,包括同意接受性服務以及有進一步享受性服務的行為,而法律上也允許警察採用釣魚的方法掃蕩嫖 客。除艾爾蒙地的嘉偉大道路段,還有巴沙迪那的Colorado大道,東洛杉磯的Cesar Chavez路、好萊塢的日落大道、長灘的Harbor路,都是洛杉磯地區警方經常設卡釣魚地點,而且警方通常會對整個執法過程錄音、錄像。

鄧洪強調,道德犯罪是刑事輕罪,刑罰最高可判六個月監禁,處以1000元錢左右罰款,初犯者通常會被判從事社區服務。而且這筆刑事犯罪紀錄會影響到新移民入籍,所以奉勸華人新移民一句「路邊野花不要亂采」。

洛 縣警局華裔警官李明成承認,警方確實有利用偽裝妓女釣嫖客的掃黃行動,但由於牽涉到便衣警察執法,他不方便透露更多細節。但李明成建議華人民眾,如果遇到 街邊有陌生女子上前搭訕並主動提供性服務,不要與其攀談,更不要問價錢之類敏感的問題,即便開玩笑也應盡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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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shaitthis 2011-2-23 06:23
呵呵 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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