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最短的博文了, 給張斌老師回言的一部分, 錄此,有改動。
目的:誠邀有心人替我釋疑,解了心病,我好不再在網上花這麼多時間,而把這些時間用來謀生。
如果新浪要刪本文,
請看完再刪---不長的。謝了。
當初,國營企業有很多問題本來是「改開」引發的,如你給外商免稅讓他們與國企競爭,他們還什麼負擔也沒有,
輕裝上陣,而國企既要於市場競爭又要承擔交稅、工人福利和各種社會義務等重負,國企能不死嗎?
就算「改開」實在必要,犧牲國有企業算開改的成本,就算邏輯上也還通,但是現在的國營企業的出路和解決辦法呢?現在的解決辦法是不是繼續給外企好處,還有後來的民營企業,就是讓他們「優化」, 就是您可以繼續先富,繼續佔有白得的資源發財, 對外企來講就是您剝削我歡迎,但是國企這個包袱你們就拿去吧。
請問,
這象不象先把女兒送給別人強姦后,覺得是「破鞋」嫁不了人了,又請強姦犯來完婚?
而要命的是,民營和外企不會白得「包袱」的,他們的目的就是要賺錢,但是物質不滅,包袱還在。所以要賺錢,包袱就得甩給別人, 誰?就是憲法規定的我們的領導:工人階級。於是工人必須下崗、增加勞動強度和減薪。
這象不象讓強姦犯佔了便宜, 乾脆給他徹底糟蹋算了。
您以為這就完了?被糟蹋的工人們不會就這麼死掉吧?
這個包袱還是要回娘家的--社會。國家能不管嗎?結果我們豈不是先製造了包袱, 甩了半天製造了更多問題, 最後還又甩回來了,
整個過程中還要求爺爺、告奶奶, 還讓強盜侮辱、糟蹋,還賠了銀子,這種「賠了女兒又折兵」的蠢事我們幹了幾十年, 還說是成就,
還得繼續干?
誰要是駁倒我上述邏輯, 我其實很高興, 因為我的「心病」沒有了, 我就不用每天幾個小時在這網上「浪費」時間了。在此誠懇地請求有心的朋友找出理由,
告訴我我的看法錯的, 謝謝啊, 拜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