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危機下崗了,沒有工作一點都不害怕,我相信我還能找到下一個,可是生孩子的事情我自己做不了主,我都快33了,還沒有孩子,可我特別喜歡孩子,我們現在都分居一年了,可他經常回來,也不離婚也不好好過日子,就這樣半死不活的耗著,太折磨人了。移民還沒有批下來,移民時他是主申請人,所以我讓他決定到底是繼續過日子還是離婚,因為他這人特麻煩,事特別的多,我不想留下什麼話柄給他,他卻遲遲沒有決定,簡直把人逼瘋了。受不了這樣的日子,不想在把時間浪費在沒有結果的日子上。他不管什麼時候總是只顧自己吃飽喝足,其他的人其他的事情,統統的不管。他唯一的愛好是泡妞,和別的女的打情罵俏,一點責任感都沒有的人。我們在國內的時候挺好的,直到我剛來加拿大的時候,他和其他女孩們的緋聞把我的心傷的透透的,當時都想去死算了,從此我對他一點點信任都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