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寧拆10座廟,不毀一莊婚

作者:xinsheng  於 2011-4-6 10: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雜文雜事|通用分類:村內互動|已有159評論

貝殼村友們與時俱進的精神和能力是令人讚歎的,尤其令一般打醬油的望塵莫及。

去年春天,大夥兒忽悠的是紅藍顏。一時間弄得大家人心惶惶,如果沒幾個相好知己就覺得缺點什麼。

一年過去,又是春意盎然,大夥兒百尺竿頭更進一步,那邊廂振臂狂呼「中國沒女人「,「是男人,就把你們家的母老虎休了!」;這邊廂義正詞嚴,正兒八經地把是否離婚的問題擺到議事日程來討論研究了。

嘿嘿,忽悠婚姻?咱也跟著調侃起鬨吧,免得別人說咱落伍。

微博里,咱說
:「男人老覺得LD是母老虎/母夜叉的時候就該離了;什麼對她負責,其實不過是男人懦弱的遮羞布。」

博文的跟貼里,咱又進一步說:
「其實還應該加一個前提條件:如果孩子已經上大學的話。
如果孩子還小,顧及孩子的感受,儘力維護一個完整的家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自我忍耐哪怕自我犧牲都是值得的。
如果孩子離開家了,兩人大眼瞪小眼地『一方繼續強勢,另一方忍聲吞氣』,其實是在互相折磨互相耗費生命。誰離開誰不能活下去?說不定她活得更好;他也活得舒坦些。 」

這些話似乎說得一本正經,其實也就純屬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來村裡不就圖個熱鬧嘛,有錢幫個錢場,沒錢幫個人場,眾人拾柴火焰高。

但昨晚上回過神來三省吾身的時候,覺得有點過了。心平氣和認真負責地說:「 寧拆10座廟,不毀一莊婚」。所謂不毀一莊婚,不僅是不能去破壞他人的婚姻和家庭,也不該支持鼓勵勸說他人離婚。

不久前我寫過一篇文章《把幸福放大來享受》,裡面提到,生活總會有這樣那樣的遺憾,但總可以把遺憾盡量地縮小。婚姻也一樣總有這樣那樣的遺憾,也總可以把遺憾盡量地縮小。兩口子一口鍋里攪馬勺,哪有不磕磕碰碰的?婚姻需要經營和維護。夫妻相處,總難免有矛盾有碰撞有衝突,妻子偶爾發作獅吼一下也不為過,丈夫憋屈得慌跑到村裡來泄私憤也情有可原。吼過了泄過了,日子還得過下去。夫妻倆多溝通多協調,爭取過得更好。即便鞋子不太舒服,也穿了那麼多年了,說明還是基本合腳吧,再怎麼說也比光腳強吧?!

收回昨天起鬨調侃的胡說八道,咱勸和不勸離,只想正兒八經的說一句:

「寧拆10座廟,不毀一莊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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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59 個評論)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4-6 10:18
不同意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0:26
在美一方: 不同意
歡迎不同意見。
確實,打打鬧鬧的婚姻談不上幸福。如果當事人猶豫,應該有挽回的餘地;旁觀者鼓噪他人離婚,好像也不太合適?
回復 德州龍 2011-4-6 10:28
打倒,嚴重不同意。解放受苦難的一方更有意義!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0:29
德州龍: 打倒,嚴重不同意。解放受苦難的一方更有意義!
看來我得準備頭盔里,來的全送磚啊。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0:30
德州龍: 打倒,嚴重不同意。解放受苦難的一方更有意義!
弱弱的問一句:打打鬧鬧的婚姻談不上幸福。但如果當事人猶豫,應該有挽回的餘地;旁觀者鼓噪他人離婚,好像也不太合適?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0:33
在美一方: 不同意
其實中心意思是,婚姻是夫妻兩人的事,不為外人道。旁觀者還是勸和為好。免得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回復 Lawler 2011-4-6 11:03
xinsheng: 歡迎不同意見。
確實,打打鬧鬧的婚姻談不上幸福。如果當事人猶豫,應該有挽回的餘地;旁觀者鼓噪他人離婚,好像也不太合適?
不拆廟、不毀婚!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1:06
Lawler: 不拆廟、不毀婚!
這是我們老祖宗們留下的名言呀,想來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回復 xqw63 2011-4-6 11:15
不知道是贊成還是反對,咋改主意那麼快涅?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1:18
xqw63: 不知道是贊成還是反對,咋改主意那麼快涅?
其實中心意思是,婚姻是夫妻兩人的事,不為外人道。旁觀者還是勸和為好。免得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回復 海外憤青 2011-4-6 11:21
同意。過分強調個性,淡化婚姻的責任,隨便離婚,同樣不會有好結果。故兩害取其輕,不要隨便拆散家庭,特別是有孩子的夫妻更應慎重。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4-6 11:23
海外憤青: 同意。過分強調個性,淡化婚姻的責任,隨便離婚,同樣不會有好結果。故兩害取其輕,不要隨便拆散家庭,特別是有孩子的夫妻更應慎重。
    
回復 xqw63 2011-4-6 11:23
xinsheng: 其實中心意思是,婚姻是夫妻兩人的事,不為外人道。旁觀者還是勸和為好。免得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不參合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1:27
xqw63: 不參合
敢說你不參合?你是始作俑者——誰喊的「是男人,就把你們家的母老虎休了!」    
回復 xqw63 2011-4-6 11:29
xinsheng: 敢說你不參合?你是始作俑者——誰喊的「是男人,就把你們家的母老虎休了!」      
又對號了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4-6 11:30
我本來就反對輕易離婚。但不是說絕對不離,而是輕易說不得。但怎麼才能說離呢?在我看來就沒有這種時候,除非某人的心是鐵打的,沒辦法了,拉不回來了,就離了吧。

我印象中只評論過一個女人罵她窩囊。好象是丹奇寫的,說某女的丈夫先來美,然後跟別人同居了,又把老婆辦來了,然後老婆一落地,就把孩子搶走了,讓老婆自己住去了,讓老婆去讀書了,,,細節忘了。然後這女的呢,書讀得怎樣我不知道,但她讀完博,又拿不回孩子,來回折騰最後快瘋了。

我只罵過這個女人,罵她沒骨氣。任何人的尊嚴都是不可替代的,如果尊嚴需要用什麼東西來換取那是很卑賤的事。只有在尊嚴被損的情況下我才有可能支持離婚。

其他時候,基本上都屬於「輕易」。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1:31
海外憤青: 同意。過分強調個性,淡化婚姻的責任,隨便離婚,同樣不會有好結果。故兩害取其輕,不要隨便拆散家庭,特別是有孩子的夫妻更應慎重。
是否該離,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旁人還是勸和不勸離好一點。
婚姻意味著責任,有孩子的婚姻更是任重道遠。
回復 海外憤青 2011-4-6 11:39
xinsheng: 是否該離,只有當事人最清楚。旁人還是勸和不勸離好一點。
婚姻意味著責任,有孩子的婚姻更是任重道遠。
離婚的危害遠大於湊合著過,不少離異的都至少有一人感到非常的空虛和後悔。
夫妻因愛生恨,惱起來拿刀砍的都有,可等瘋勁過去后,兩人又好了,當時勸人離的不就得罪人大了。朋友、鄰居等外人,絕大多數場合都要勸合不勸離。
回復 德州龍 2011-4-6 11:41
xinsheng: 弱弱的問一句:打打鬧鬧的婚姻談不上幸福。但如果當事人猶豫,應該有挽回的餘地;旁觀者鼓噪他人離婚,好像也不太合適?
就俺所知,很多好女人都被惡霸男人霸著,難於離婚,在中國離婚太難了,特別是沒有地位的女人
回復 xinsheng 2011-4-6 11:43
世道變了: 我本來就反對輕易離婚。但不是說絕對不離,而是輕易說不得。但怎麼才能說離呢?在我看來就沒有這種時候,除非某人的心是鐵打的,沒辦法了,拉不回來了,就離了吧 ...
怎樣才算「尊嚴被損」?

年輕人比較理想化,追求婚姻愛情的完美:比如一方出軌,對另一方就是極大的羞辱和傷害,很多人就義無反顧地離了。
對於中老年人,也許會覺得這不過是生活中的一個坎,錯了,能知錯改過就好,可能兩人能慢慢和好如初,但那傷伽不痛嗎?
由此看來,是否只有當事人才知道該不該離,旁人不太好參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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