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要找律師,雖然我們也並不願意找律師(以前的經歷告訴我們,找律師有時候也要是付出較大的代價的),可是事已至此,我們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我們辦公室所在的辦公樓的房東,就是一個律師事務所,和我們同一層的也有一個律師事務所。我們老總正好和其中一個面熟,某天在走廊上遇到了,便將其請到了辦公室。詳細講述了事情講過,徵求該律師的意見,當時我並不在場。後來聽同事說,律師告訴我們:在美國,如果提供服務的收費超過2500美元,就要有書面的協議。他願意幫我們起草一封信,如果對方再來騷擾的話,就把這封信發給他。
律師幫我們起草的信早就給了我們,感覺寫的很棒,用同事的話說就是「很解氣」。律師也和我一樣,按照對方郵件中提供的信息,查了一下對方的信息。該官司是一家做太陽椅的,並不是專業的諮詢官司。這封信我一直沒有動用,打算如果那傢伙再來騷擾的話,就以郵件的形式發給他。
說來也怪,從律師答應幫我們起草那封信之後,一個月過去了,那傢伙也沒有騷擾我們。我們分析:由於美國現在經濟很不景氣,大量的公司倒閉,不少人失去了生活來源,其中的一小部分人就動開了心思。他們知道亞洲公司、尤其是中國公司,對美國法律不熟悉,比較怕事、怕麻煩、怕纏上官司,所以就找中國官司下手,廣泛撒網,期待能有所收穫。
直到上周五,也就是6月5日。這次,他直接打到了我的手機上。他的號碼依然被我認出來了,所以我還是沒接,就等著聽他的留言,結果他這次沒有留言,而是給我發了個簡訊,把他的手機號碼發過來了,沒有其他的隻言片語。
事情至此算是暫告一段落,但是不知道接下來還會發生什麼,如果那小子賊心不死的話,也許還會繼續糾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