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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倫原創《大富豪與我》四十五。暗渡陳倉

作者:樂倫  於 2012-2-24 23: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樂倫原創《大富豪與我》|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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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公司里都在傳說昨天發生的事情,把粒子當英雄看。粒子以為他這下可拽了,他挺胸抬頭在辦公室里走來走去,終於遇到江玲了,他神氣活現的打了個招呼,說:「嗨!「

「你有毛病啊?」江玲說。

粒子像泄了氣的皮球,垂頭喪氣的回到自己的小辦公室去讀英文文法了。

不一會兒,大班的秘書佩吉來叫他去見大班,粒子可以不讀文法,就高高興興地去了。

「看來你昨天亂按警鈴,倒是按對了。」

「嘿嘿!不好意思哩,我昨天有點鬼迷心竅。」

「你倒是鬼迷對了,我看那天你可能先把那兩個殺手嚇了一跳,後來又拖延了一些時間,結果使他們有點兒浮躁了,一浮躁,他們可能犯下了許多錯誤,不然我們更危險。還真要謝謝你,昨天又救了我的這條命。」

不謝,這是我應該做的。」

「要是沒有你的功夫與反應,我們就都要送命了。」

這時候,電話鈴響了,佩吉的聲音在電話機的揚聲器響起來。

「紐約安東尼的電話。」

「轉過來。」

大班拿起話筒,只聽他說:「什麼?教父被刺殺了?情況如何?…重傷?…沒有生命危險…那好,我下午就來。」

大班掛上了電話,面色沉重的對粒子說:「下午陪我到紐約去,我有要事要處理。」

粒子又登上大班的私家飛機,但是這一次他卻沒有那麼輕鬆的感覺。他坐在大班的對面,喝著咖啡,玩著窗外的雲層。

「我告訴你一個我的絕大的機密。」大班打破沉默,對粒子說。

「當一個人為了金錢而活時,就好比與魔鬼簽了合同一般。當時我四面楚歌,我的公司瀕臨倒閉,麥克·金尼假意提供給我援助,但是他卻要百分之51的股份,這等於他要成為公司最大股東,有公司最高領導權決定權。我表面上裝出我很需要麥克·金尼的幫助,暗地裡卻和一個黑手黨頭目做了一筆生意,就是偷運軍火。我用那筆錢度過了難關,但是也就從此下水,做起昧著良心的事了。

「這個黑手黨的頭目,就是現在紐約的勢力最大的黑幫教父。做那筆生意的代價,就是他佔有百分之20的股份,而且從此以後,我必須在需要的時候,以財力支持他。

「人無橫財不發,要玩錢,就要玩法,甚至毀法與立法。守法者死,違法者富,玩法者貴,毀法者富而且貴。在法治社會裡,一條條很清楚的規定,對多數人而言是束縛,也是相對的保障。但對一些「聰明」的人來說就變成了檯面下的合法掩護。他們很懂得如何去解釋這些規定,貪贓營私,一切「有法有據」,就算一時間找不到法令依據,他們也會很快弄一條來補齊。如果有人覺得不滿,想去舉發或抗議,不久以後就會失蹤,發生意外,或是沉屍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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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tea2011 2012-2-25 08:58
上船容易下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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