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被牽著鼻子走!! [2009/03]
- 這個紅包真難領 [2009/03]
小華龍巨喜歡到拍賣場去混, 幹啥去呢? 買東西唄!
拍賣場里最開心的事就是自己看中的東西沒有競爭對手, 或競爭對手很弱, 幾拍下來就把心儀之物攬入囊中。
最氣最急的事就是自己看上的好東西同時被一個甚至幾個競爭對手(有沒有托兒不知道)看中, 一直跟我拼下去, 把我急得雙目發赤, 口中起泡! 要想占勝對手, 得到吾愛, 我唯有一路追加競價, 大大超過原心理價位, 往往在極度興奮中贏得勝利, 又陷入茫茫然的空落中-----我這不是被洋鬼子牽著鼻子走, 花了這麼多錢買東西, 物有所值嗎?
近期, 我發現中國人也犯了小華龍同樣的錯誤, 被法國佬牽著鼻子, 晃了一圈。
2009年2月25日晚8時, 佳士得拍賣會上, 圓明園鼠首、兔首兩個獸首, 就是兩個噴水的噴頭, 12個中的兩個, 竟被拍到2.8億元人民幣的天價。
原因? 得來看看佳士得 「完美」的營銷策劃:
把獸首與圓明園這個充滿了歷史傷痛的形象牢牢捆綁在一起,藏品便迅速升級為具有歷史意義的標誌物。中國國家文物局等各方人士與佳士得的頻繁交涉,各路媒體的大篇幅跟蹤報道,使得獸首在全世界範圍內獲得了受眾面最廣的免費拍賣廣告,估價不斷攀高。
更「高明」的一招:佳士得一意孤行,高調宣布拒絕撤拍,這就狠狠將了中國人一軍:中國人若不參與競拍,就得不到獸首,國寶將再次流落異域;若買下來,則無異於助紂為虐。
佳士得看似完美的營銷策劃,大賺一筆的目標似乎唾手可得。
拍賣遇到了意外: 愛國人士蔡明超略思小計, 高價拍得, 拒不付款! 依華龍看來, 違反遊戲規則, 略遜一籌, 東西也沒得到, 僅無聊地玩了一把。
蔡明超這樣做存在著巨大的風險。若佳士得提起訴訟,依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蔡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該違約責任應當是自當事人約定的成交后的交款期滿之次日起應交款的利息損失、再次拍賣后的差額損失等。不過,貪慾強烈的佳士得最終會退而求其次地選擇讓第二高價投標者獲得拍賣物,還是起訴蔡銘超,由於目前仍在付款期限內,一切尚屬未知。
整個事件, 西方古董商把其他搶來的中國國寶作為炒作籌碼, 把中國人玩個團團轉。
兩國寶流失在外百多年了, 事件發生之前, 中國依自己的步伐, 高速發展, 動動經濟指頭, 也能把你個美英法德昔日列強制個雞飛狗跳, 我就不信, 弄回這兩水籠頭能對中國的尊嚴或強大發生什麼翻天覆地的影響!
如此看來, 東西在別人手上, 雖然你想它們, 渴望得到它們, 除非你有驚世功夫去盜回它們, 不行的話, 就要放下它們, 不能讓人牽著鼻子走! 正如廖保平(中國青年報)說的那樣: 我們固然要主張流失文物的主權回歸,如若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走不通,千萬別捧著破碗去鑲金牙,誰愛買誰買去。處在歷史的鏈條中,我們要無愧於將來,不重蹈歷史的覆轍,就要讓自己的社會制度真正優秀起來,讓人民生活富足、自由而有尊嚴,不受內外的凌辱,而不是拿緊缺的錢去填一個歷史的糞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