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社會已宣判我無罪 ——肖傳國在法庭上的辯護詞

作者:解濱  於 2010-10-1 22: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14評論

社會已宣判我無罪 —— 肖傳國在法庭上的辯護詞

 

解濱 代寫

 

 

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們,先生們,記者們,學者們:

 

我深陷囹圄,但今天我還是要向很得意的兩位方先生以及他們的家人表示最誠摯的道歉, 也我對我的家人感到內疚。 這一天我不期望到來,但畢竟已經到來了。  我知道他們不會放過我,但社會已經原諒我了。 我的律師跟我說,雖然外面罵我的人很多,但支持我的人也很多。 我想,在座的情況也是一樣的。  這裡我要感謝所有支持和同情我的人。 我不對我做過的事情後悔。 檢察官指控我的那些事我不否認,但我真的犯法了嗎? 也許是,也許不是,那要看前因後果。 犯法並不一定就是犯罪。 都說我和方舟子積怨太深。 其實我和他並無個人恩怨。 我不過是在向他發出一種聲音,一種代表著社會上一種力量的聲音。  他和我究竟誰比誰更厲害,今天還不能分勝負。 但我比他傻是肯定的。 這一次我輸了,但明天誰贏誰輸還沒有定論,誰笑到最後誰才是贏家。  我並不光代表我自己。 他方先生卻只代表他一個人。  這件事情如果孤立地去看,我是個罪人。 但把背景聯繫起來看我就沒有罪。

 

這是個什麼背景呢? 我不再想提他方舟子攻擊我肖氏反射弧那件事。 那件事這裡只有我一個人是權威,跟你們說不清楚。 我就說說你們都很熟悉的那個大背景吧。 法官先生,您面前的那個麥克風很精緻,但我看是個山寨貨吧? 這位記者,您手上的相機不像是山寨的,但一定是水貨。 這位旁聽席上的小姐,很抱歉,請問您的提包真的是LV的嗎? 請問在座的每一位,有誰沒有用過假貨,喝過假飲料,受過你們老師,領導,乃至愛人的騙? 我絕對沒有拿諸位開涮的意思。 請相信,我比你們更理解你們的遭遇。 這位年輕人,你是法律系來這裡實習的吧?  我想問你,今後你當了法官,會不會去把那些個生產山寨貨,水貨,假貨的人都給抓起來? 也許你今天會說:要抓他們。 這是因為你的教科書是這樣寫的。 但幾年後你就會同意我的觀點了,除非你和那個方舟子一樣生活在真空里。  我們生活在怎樣一個社會裡,大家都很明白。 記者先生,也許您正在打腹稿,要竭盡全力把我描繪成一個惡魔,爭取今晚或者明早見報,對嗎?  法官先生,您也許在開庭前就寫好了判決書,開庭審理只是走走過場,對嗎?  我不怪你們。  你們有你們的無奈。 而我肖傳國,除了有你們的無奈,還有你們沒有經歷過的超強洗腦。 我比在座的大多數人年齡都要大點。 從我六歲上小學第一天起我就在說著連自己也不相信的話,做著自己未必情願做的事。 這個世界上還沒有誰活到兩百歲。 但我們那一代人喊過多少次「萬歲」? 謊言重複多了就成了真理,口號喊太多了便成了信念。 如果今天在這裡放映一部偉大領袖接見紅衛兵的影片,我仍然會激動不已,儘管我理智上並沒有那種認同。 從無奈到接受,然後形成一種自然反射,這就是我的經歷。 我們只知道什麼是成功,什麼是失敗,但從來就沒有人要求我們懂得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我們這一代無論是在做生意還是在做學術都無法擺脫這種早先形成的特徵。 儘管後來社會開放了,但說假話,辦假事不過是從一個領域延伸到所有其它的領域而已。 到了今天,說假話,辦假事可以說是一個基本國策了。 就拿我們這些當博導的來說,自己的學生寫的東西基本上是不看的。 為什麼呢? 因為不敢看。 每一篇論文里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水分,另外三分之一是抄襲。 剩下的三分之一也許是真貨,也許是蠢貨。 這種論文的發表只會讓我更加提心弔膽,看了只會增加煩惱。 但這卻是普遍狀況,誰也沒辦法。 你住的那條街上出了個婊子,街坊鄰居會對那女人投以鄙夷的目光。 當你那條街上的所有女人都成了婊子,街坊鄰居就會私下裡甚至公開地誇耀那個最會賣的婊子。 這個時候你還要當玉女,不是找抽,找死又是什麼?  

 

我深信在座的各位之中一定有不少人同情我的遭遇。 這個社會同情我的人也不在少數。 大家都在這種無奈的狀況下求生,何必捅破那一層紙?

 

我是造假者嗎? 也許是。 造假是一種罪惡嗎? 也許是。 但如果一個社會很多人都在造假呢? 在這個情況下造假未必就是一種美德,但至少符合某種社會公德。 這正如人們去醫院探望一位病危的患者 ,都會說些安慰卻是明顯在撒謊的話,卻從未被指責,也不該被指責那樣。 當說謊從一種個人的偶然行為發展成為一種社會的普遍習慣時,人們有什麼理由對某個具體的說謊行為橫加指責呢? 尤其是,如今社會已經發展到人們不說謊,不造假就無法生存的這種地步了。 一個人可能這邊在痛罵毒奶粉把他的孩子搞殘了,一轉眼他可能就會去銷售盜版光碟。 一位年輕漂亮的女人可能今天下午就站在這個法庭上控告某藥廠的假藥使她喪失生育能力,但明天早上她回公司上班可能就是在造假煙或假酒。 這個局面大概要政治家才可以改變。 我肖傳國不過是個泌尿科醫生,不過是在隨波逐流,做著人人都在做的事情,憑什麼我就要被方舟子從茫茫人海之中挑出來搞臭? 是因為我做得比較出色嗎? 我看不是。 比我更會騙的,大有人在。 我充其量不過是誇張了一點,使用了一點推銷技巧。 沒有這些基本技巧,無論是真貨還是假貨都賣不出去。 錯的不是我,而是他方舟子。 因為他不懂這個社會。 我犧牲了自己,只是給他一個教訓。 這件事換別人去做,結局可能就不是這樣的了。

 

今天我不是在為我自己辯護,而是在為這個社會,為這個社會裡成千上萬和我一樣無奈的人們辯護。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一個普遍造假的社會是一定要毀滅自己,一定不能長久的。 所以,在將來的某個時刻,也許歷史會宣判我有罪。 但是,在今天這個社會,這個時刻,這個地點,我是清白無辜的,我沒有違反這個社會的普遍道德價值,我沒有罪。

 

說我僱人打兩位方先生是犯罪嗎? 笑話! 這種事情每一天,每一個城市都在發生著。 這棟樓里也許此時此刻就有人在策劃著下一起這樣的事件。 當官的,當大款的,當小市民的,都在用這種原始的卻十分有效的辦法解決問題。 誰去追究那成千上萬起這樣的事件?  打個比方,一個沒穿衣服的國王在享受眾人對他服裝的讚美時,一個既不懂禮貌也不懂規矩的小孩子突然站出來大喊國王沒穿任何衣服,這時旁人趕緊說那小孩不懂事,叫他走開。 那孩子一點也不聽勸告,還是大吵大鬧。 最後一個衛兵站出來往那小孩子的屁股上打了一巴掌,那小孩子就閉嘴了。 我就是打那小孩子屁股的那個衛兵,方舟子就是那個既不懂事也不閉嘴的小孩。 大家一開始都給了那小孩改正錯誤的機會。 但那孩子仍然不聽話,繼續作出有違社會價值的壞事, 我只好見義勇為,做出了大家都期望有人去做的事。 我肖傳國何罪之有? 是的,很多年之後人們意識到那小孩是對的,替他翻案,甚至為他樹碑立傳,事實上也把他的故事永遠流傳下去了。 但在當時那個環境下,如果不打那孩子的屁股,場面會是多麼尷尬,多麼難堪,多麼不方便啊。 如果硬要說我那樣做是犯罪,我也不過是犯了一個將來才能算上的罪惡。 這個世界上有任何一個法庭會為某人未來的罪行定罪嗎? 從來沒有過。 那法庭究竟憑什麼判我有罪?

 

法官先生,請宣讀您早就準備好的判決書吧,我不會驚訝,更不會怪您。 你我生活在同一個天地,我理解你。  我知道我們的社會已經宣判我無罪。  很多人,包括很多坐在這裡的人都知道我是他們之中的一員。 他們會幫我拿回失去的一切的。

 

 

(後記: 俗話說,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 肖教授是俺老鄉,不幫他心裡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所以替他代筆寫了辯護詞,望他早返平安。

 

(貝殼村原發,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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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4 個評論)

回復 海外憤青 2010-10-1 22:54
憂國憂民,指桑罵槐,呵呵!

就事論事,肖可真是給咱的母校"妝"臉了。打一假、是一假,至少沒錯,打人就大大地不對了。
回復 yulinw 2010-10-1 22:59
老解好久不見,挑了今天送了好文出來,俺也一起淚汪汪一回~~
回復 SirCat 2010-10-1 23:02
集市上
道路旁
一桌一凳
一馬褂瓜皮帽老者
桌上文房四寶
旁立一牌:
解夫子 代寫自述/自辯/檢討
呵呵
回復 酸柚子 2010-10-1 23:05
解大俠,這辨詞寫的感人,我如果是法官,我就要犧牲黨的原則,判肖無罪。
回復 oneweek 2010-10-1 23:07
感動呀
回復 溫和寶 2010-10-1 23:08
我還以為真地是肖傳國的辯護詞呢。打假!
回復 xqw63 2010-10-1 23:11
好長時間沒見,就為了老鄉寫這個辯護詞啊
回復 fanlaifuqu 2010-10-1 23:33
看,村裡多少人掂著你呢!
回復 牡丹石頭 2010-10-1 23:35
正惦記著你呢......
回復 解濱 2010-10-1 23:38
海外憤青: 憂國憂民,指桑罵槐,呵呵!

就事論事,肖可真是給咱的母校"妝"臉了。打一假、是一假,至少沒錯,打人就大大地不對了。
呵呵,其實俺覺得他真的很冤枉。 這種事情如今誰還稀罕。 方舟子要打假也該撿大的打,肖教授真本事還是有一點的。
回復 oneweek 2010-10-1 23:39
這個政府拆遷都有黑社會的參與。 大家都公認黑社會做法是帶來社會正義的(唯一)有效途徑;( 你想一下, 一個半頭磚乾淨利索就解決的問題, 你要訴訟的話, 送禮走後門, 給政府填多少麻煩呀)。 政府判老肖就成了選擇性執法。
回復 解濱 2010-10-1 23:39
yulinw: 老解好久不見,挑了今天送了好文出來,俺也一起淚汪汪一回~~
謝謝您的關照,俺這一回要常駐好長一陣子了。
回復 解濱 2010-10-1 23:40
SirCat: 集市上
道路旁
一桌一凳
一馬褂瓜皮帽老者
桌上文房四寶
旁立一牌:
解夫子 代寫自述/自辯/檢討
呵呵
太形象了,桌子上就差了一個收錢的破碗。 俺可不是雷鋒。
回復 fanlaifuqu 2010-10-1 23:40
細讀了,老解可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呀!這樣的作品真難得一見。居然都沒人砸磚,可見功力。
回復 解濱 2010-10-1 23:41
酸柚子: 解大俠,這辨詞寫的感人,我如果是法官,我就要犧牲黨的原則,判肖無罪。
黨的原則就是要因人而異,個案處理。 放了他更好。
回復 yulinw 2010-10-1 23:42
解濱: 謝謝您的關照,俺這一回要常駐好長一陣子了。
拍拍手~~太好啦
回復 yulinw 2010-10-1 23:44
fanlaifuqu: 細讀了,老解可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呀!這樣的作品真難得一見。居然都沒人砸磚,可見功力。
呵呵~~·這個磚可不好砸~~
回復 woodchen88 2010-10-1 23:54
呵呵,大俠也會胡言啊, 好!
回復 itute 2010-10-1 23:58
一個普遍造假的社會是一定要毀滅自己,一定不能長久的。
就看g-c.d還能撐多久了
回復 SirCat 2010-10-1 23:59
解濱: 太形象了,桌子上就差了一個收錢的破碗。 俺可不是雷鋒。
按勞取酬
應該的
應該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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