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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挺梁遊行內幕大起底

作者:解濱  於 2016-3-1 01:4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我愛美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26評論


220挺梁遊行內幕大起底

解濱

220日在美國爆發了前所未有的各地華人大遊行,目的是為一位華裔警官訴求司法公平。 雖然在美國那不過是另一碗普普通通的家常便飯,但卻是美國華人前所未有的一頓大餐,也在華人內部引起了一些爭議。 網上關於220大遊行的各種「內幕」開始流傳,越傳越神了。 聽說這次挺梁行動的「總指揮」是一個微信ID叫「天天」的洛杉磯華人。 另一個傳言是:中國領事館肯定介入了這一次挺梁行動。 還有一位牧師在電視上推測:這次挺梁一定有中國的黑手在其中,因為這一次挺梁的發起和聯絡都是用微信實現的,而微信是中國政府的工具。

我不知道這些傳言到底有哪些可靠的證據。 如果有,我倒希望看看。 作為挺梁行動的參與者之一,好歹我也也知道220大遊行前前後後的一些事情。 如果真的有啥不可告人的「內幕」,我希望「知情者」們替我補充一下我的知識空白。 下面我就來披露一下我所知道的220大遊行的「內幕」吧。 您也可以稱其「黑幕」或「紅幕」,黑不黑紅不紅您先讀完再下結論。

我是如何捲入挺梁行動的呢? 和大多數參加這一行動的同胞們一樣,211日那天看到判決出來,我大吃一驚! 我敢打賭,甚至就連那位檢察官也大吃一驚! 因為檢方一般會儘可能多地提出指控,然後由陪審團否定掉幾條,或者雙方討價還價去掉幾條,最後如果能夠對一兩條指控定罪,他們就是贏家。 考慮到紐約市比梁彼得犯錯嚴重得多的警察都沒有被判罪,而對於梁彼得的5條指控全部定罪,這對於檢方來說也是太突然了。 我當時憤怒無比。 你說我感情用事也好,缺乏理智也好,不懂美國的司法程序也好,幫親不幫理也好,碰到這樣的天理難容的事情,我就是想冷血、想不聞不問、想裝糊塗都不可能。

212日,全美國的微信群都炸開了! 一整天都在說這件事。 我被一位群友拉進一個叫「凝聚群——華人挺樑上訴」的微信群,群主是  Yiping Wu」。 我知道,吳一平先生是紐約那邊一直在幫助梁警官的華人之一。 我加入的那個是凝聚二群,幾天後就發展到9群(每個群最多500人)。

那個凝聚群里信息很多,猶如爆炸,但是很亂。 特別是關於如何幫助梁警官,眾說紛紜。 每一分鐘都有新的消息傳來,但具體該如何行動,誰也說不準,呼籲遊行的人不在少數。 我那天一再呼籲趕緊建立一個統一的leadership team,然後要有各方的聯絡和協作,再就是信息的核實以及傳播要快要真實,不然會出現「一哄而起、一拍而散」的局面。 我再三呼籲后,很多群友鼓勵我挑個頭探討一下這些事情,於是我就拉了一個群,討論如何幫助梁彼得。 紐約的陳律師和紐約團隊的秘書長朱先生都在那個群里。 當天我根據陳律師和冉律師的帖子寫了一個PDF《如何幫助梁警官? 陳律師和冉律師有話說》傳出去,建議大家聽從律師的建議,給法官寫信。 為了討論進一步挺梁的行動,我和幾位群友策劃了一個213日晚上的挺梁電話會議。  同一天,我所在的華人組織「休斯頓華裔聯盟」召開緊急會議,商量援助梁警官的行動方案。 213日晚的全國電話會議是我一生中參加過的人數最多的一個電話會議。 本來預計與會者不超過30人,但參加會議的實際人數是434人。 那天的會議主持人是康州的Sophia , 我做錄音。  她是最棒的主持人! 與會人員來自美國大部分州,包括來自大陸、香港和台灣的華人,其中有紐約的陳律師以及幾位參與幫助梁的華人中堅人物。 當年幫助過李文和的華人也在會議中。 由於群情激昂,會議沒有按照原定的議程進行,大家的發言集中到三個問題:(1)如何捐款,(2)如何遊行,(3)如何聯絡與協調各地的行動。 那個會議本來並沒有打算討論大遊行的,我那時也不認為那是挺梁的最好的辦法,但是會議中很多人提出應該組織全國大遊行,我改變了看法。 我不可能勸阻那些同胞不去遊行,因為我被他們的精神所感動。  我找不到理由對他們說不。  微信中只能看到文字,文字不能很好地表達感情。 電話語音中可以聽到每個活生生的人的真實感情,我被他們感染了。 當我聽到那些樸實和真誠的人們的關切之聲時,我覺得我一定要為他們做些什麼,我不能辜負同胞們的滿腔熱血。 他們也許不懂那麼多的所謂「鬥爭藝術」,但他們需要將心中的憤怒和對同胞的關切表達出來。 上街遊行也許確實不是最好的辦法,但這能使他們萬眾一心,能讓他們毫無保留地發出自己的心聲,能讓主流社會傾聽他們,這就夠了。 這就是同胞,血濃於水的同胞。 每個人的一生中總有那麼幾個小時要對忍讓、退縮、剋制說:見鬼去吧! 大遊行就是那麼幾個小時。 我們華人容忍夠了! 何況上街遊行的權利也是美國憲法所保障的,美國各類遊行多如牛毛,憑什麼華人就不可以走上街頭髮出自己的呼聲?

第二天我在整理會議記錄時紐澤西的歐陽了寒先生邀請我去一個「Support Liang 全國協調群」。  歐陽了寒先生是哈佛申訴的負責人之一,我在那個行動中和他認識。 我進那個群一看,全國各地都有代表在那裡,包括紐約的吳先生等主要負責人。 我是那個群的第47位群友(後來人數增加到一百多)。  網上廣泛流傳的全美各地220大遊行的聯絡人名單就是在那個群里接龍完成的。 既然是這樣,我就不用擔心昨晚會議中討論的三個問題了。 我在那個群里不是任何城市的聯絡人,我的任務是幫助搞點宣傳,這方面由文鴻與我為大家當幫手。 文鴻就是著名公共號《Civil_Rights》的創辦人。

那個群里商討問題是民主協商,沒有誰是大嗓門,沒有誰是總指揮。 「天天」是洛杉磯遊行的負責人中的其中一位(華權會負責當地另一組的遊行)。 要不是後來看到「北美崔哥」說「天天」就是220全國大遊行的總指揮,我根本就不知道還有這麼一回事。  但崔哥那是調侃,實際上並不存在那樣一個所謂的總指揮! 在具體任務安排上,各地自己負責,沒有全國統一安排的任務。 遊行中的標語和口號是各地協商后所產生的,但各地最後自行拍板,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定什麼口號不能喊或什麼標語不能寫。 雖然是這樣,各地遊行組織者在有些問題上還是達成了共識和默契。

因為各地負責遊行的同胞主要是把精力放在本地的組織工作上,那個全國聯絡群相對那些挺梁群並不是十分活躍。 而且誰都不可以規定別人必須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 鑒於有的地方要求遊行者身穿紅色衣服,我以個人名義寫了個小帖子勸大家不要規定遊行者身穿紅衣。 好像起了一點作用。 根據後來的各地照片來看,好像統一穿紅衣遊行的只有天天那一隊人馬。

網傳「天天」是220大遊行的總指揮。 在那個全國聯絡群里,他的微信ID確實曾經把自己的頭銜寫為「全美總指揮」。 但很快就有群友叫他不要那樣標榜自己。 文鴻好幾次調侃他的頭銜。 大家說過幾次后,他就不再自稱總指揮了。 至於他究竟是不是220全國大遊行的發起人,這個我不知道。 213日很多群里已經在談論大遊行了,最先的提法好像是212日。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誰去爭做這個「全國發起人」的頭銜,因為那不重要。

那麼,究竟誰是220大遊行的全國總指揮呢? 吳一平先生數次提出,他不要任何頭銜,他不要當總指揮也不需要總指揮,他和千千萬萬的同胞一樣,是草根。 他多次呼籲大家援助梁警官,但他並不發號施令規定大家一定要怎麼具體地去做。 所以各地都有自由發揮的空間。 歐陽了寒先生數次明確表示這個全國聯絡群只是聯絡各地的挺梁行動,不是指揮部,而且也沒有誰是總指揮。 情況確實就是這樣的。 220全美華人大遊行,每個人都是總指揮,同胞們互相之間只有協調,沒有從屬,這大概就是信息時代群眾運動2.0的一個特徵吧。

挺梁的工作千頭萬緒,有些事情我並不清楚是怎樣辦成的。 例如給法官的信是哪些人起草的,我不是很清楚。 但我知道簽名和寄信的人很多,例如220那天單單休斯頓華裔聯盟就徵集到了800個簽名。 但是跟大遊行有關的兩個最關鍵的文件的產生過程我十分清楚。 第一個文件是220大遊行的 one page flyer,也就是傳單,那是遊行者遞給路人和旁觀者的,只有英文版。 另外一個文件是全國大遊行的Press Release。 歐陽了寒先生於216日建立了一個「挺梁文宣媒體協調」群,起草和共商有關的文件,包括各地的遊行注意事項等。 217日歐陽了寒先生召集德州和俄亥俄州的兩位傳媒教授(倪教授和李教授),柳律師,Swann和「飛鳥」關門討論那兩個文件,其起草和討論過程十分細緻,幾乎是一字一句的反覆推敲。 其間多次徵求數位專業人士的意見。 Xubei、杜瑩、Jaimeeann等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見。 還有群外的專業人士也提供了不少寶貴的參考意見。 那份文件前前後後一共修改了四、五十次。 219日晨,也就是大遊行的前一天,兩份文件終於最後定稿。 其中曾經討論過的兩個版本在這:(本網站不準鏈接外網站) Press release在這:(本網站不準鏈接外網站)。

220日那天,有多位在現場的群友報道各地遊行的場面,同時群友們轉發到全美各地的微信群。 這前前後後還有好幾個專業群,為挺梁行動做了大量和細緻的工作。 由於我不在那些群里,不是很了解他們的運作,但我知道他們辛辛苦苦地為幫助梁彼得而努力。 220那天也有一個FB/Twitter群成立了。 很多群友不斷地把各地的遊行照片源源不斷地送往FB/Twitter

各地具體是如何組織和安排220大遊行的,我不清楚,只是對休斯敦的組織過程有些了解。 但我知道各個城市的遊行的準備是多麼繁重的工作量和多麼大的奉獻。 那些默默無聞的義工才是真正的英雄。 可以說,雖然220大遊行確實來得太快太倉促(一開始好幾個城市曾建議在227日遊行),幾乎來不及準備就發生了,但是各地的組織者以及來自各地的專業人員卻用他們的辛勤和努力把這個大遊行搞好。 無論是標語牌的製作、人員的接送、法官信的簽名、傳單的發放,還是遊行時候的秩序的維持、後勤的準備,甚至照相、錄像、喊口號等等,都事先準備的細緻入微。 7天的時間,這一切都做到了,又做的這麼地道,這確實顯示出華人的團結、奉獻、合作,以及專業精神。

我還要說的是,這一次全美大遊行結束,只是挺梁行動的開始。 220后,紐約那邊確實開始做一個為梁警官提供法律援助的trust。 各個專業團隊仍然在按部就班地工作。 例如一個「全美挺梁視頻媒設組」在製作一個記載220大遊行的短片。 那些挺梁微信群仍然十分活躍。

那麼,220大遊行以及挺梁行動有沒有可以改進的地方呢? 當然有,而且很多。 例如,我們許多在美華人就知道微信,不去上推特或臉書。 而推特和臉書才是美國社會的大眾社交媒體。 雖然220那天有不少同胞積極地「推」,但總推量還是嚴重不足。 我們需要至少幾萬華人一起推才行。 這一點我們確實需要改進。

網上流傳220大遊行曾出現華人瘋狂「內鬥」的情況,這是不是真的? 我可以根據我所見到的「內幕」客觀地說,在組織遊行的過程中以及遊行結束后,確實一直有些爭論甚至吵架,但絕對沒有出現惡鬥! 我也沒有看到爭權、爭名譽的情況發生。 大家看問題角度不同,有些爭論是完全正常的。 美國不是一言堂國家。

有人擔心微信被zhong國政府操控,通過微_信對挺梁行動伸出「黑手」,施加影響。 我希望看看有何證據可以支持這種說法。 今年年初開始,我的微_信頻頻「失聯」,最近的一次失聯發生在224日,導致我丟失許多微信信息。 我無法斷定這是什麼原因。 我看到的「通過微信施加影響」是存在的,但不是中國影響美國,而是美國影響中國。 中國大陸有一些群友(包括法律專家)開始關心這個挺梁行動,打聽各種信息。 他們不是新華社,而是普普通通的群友。 他們並不認可新華社的斷言。 有件事是群友們不言而喻的: 美國華人可以為一位華裔警員所遭遇的司法不公維權,在全美數十個(實際44個)城市集會或遊行,在中國這可能嗎?

有一些網友對220大遊行提出一些批評,也提出了許多好建議。 我覺得大多數批評是善意的。 無論如何,挺梁行動和220大遊行是美國華人自發的行動。 即便不是最佳或最理性的行動,也是被憲法保障的合情合理的行動。 這是華人的合法權利。 歷史的車輪從來就不是沿著一條筆直的路走下去的,大多數情況下是歪歪倒倒地前行。 草根們也許在許多情況下都不那麼專業和正確,但推動歷史巨輪的恰恰是千千萬萬的草根。 世上本沒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條路,即使那是一條不那麼筆直的路。 華人在美國的政治地位不高,這跟華人不積极參与美國的政治生活有很大的關係。 梁案使許多美國華人驚醒,開始關心自己家庭以外的事情,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和巨大的轉變。 從今以後,美國華人肯定不會跟以前那樣甘當「啞」裔了。 220將作為一個輝煌的篇章被載入美國華人的發展史冊。

我個人不過是這一滄海橫流中的一滴水,只看到很小的一個側面。 若有偏差,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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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26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6-3-1 01:55
說實在的,看到國內輿論對此事的鼓吹,我退卻了!
回復 十路 2016-3-1 01:56
看到了你說的一些情況,謝謝介紹。 也借你的寶地講一點個人的參與。 去年大陪審團決定是否起訴時好像聽說此事,知道是槍打在牆上的 accident,沒太在意,因為不是陪審團定罪審判。倒是比較熟悉幾次警察大事件,從92年親自經歷過部分 LA 警察事件到現在一直在關注。今年聽到正式審判5宗罪名成立,哇,太吃驚了,可質疑處太多了。 心裡還存有一點內疚,早關注就更清楚一點。我住在小地方鄉下,只有幾個華人,從不用微信,對遊行不了解。前幾天聽美國之音找的嘉賓說華人參加遊行的多半是只看中文媒體,有背景有偏見的報道,不看英文的人,英文報紙比較公正,本人不贊成這種泛泛而論的觀點。
回復 解濱 2016-3-1 01:57
fanlaifuqu: 說實在的,看到國內輿論對此事的鼓吹,我退卻了!
趙家報紙終於找到了一個反美的大好機會。
回復 解濱 2016-3-1 02:00
十路: 看到了你說的一些情況,謝謝介紹。 也借你的寶地講一點個人的參與。 去年大陪審團決定是否起訴時好像聽說此事,知道是槍打在牆上的 accident,沒太在意,因為不
我甚至在看了陳律師發過來的法庭實況轉播后也不認為那5條指控會最後全部定罪。  我覺得可能第五條會成立的,但第一條不可能成立。 所以一知道判決后我便怒火萬丈。
回復 fanlaifuqu 2016-3-1 02:01
解濱: 趙家報紙終於找到了一個反美的大好機會。
就是這意思。幫了倒忙。
回復 dwqdaniel 2016-3-1 02:06
美國非裔背後沒有強大的祖國,人家上街目的單一,不必擔心被「強大祖國」利用。根據共產黨踐踏人權的斑斑劣跡,與其相信共產黨支持司法公正不如相信婊子支持貞節婦道,說相信的人不是腦參就是別有用心。如果共產黨真正支持這次華人遊行,那麼請它先開放言論自由,給於祖國人民上街表達各種訴求的權利。要不然就是別有用心,意在告訴國內人民美國也不怎麼樣,華人不過是沒有司法公正保護備受歧視的二等公民
回復 十路 2016-3-1 02:11
解濱: 我甚至在看了陳律師發過來的法庭實況轉播后也不認為那5條指控會最後全部定罪。  我覺得可能第五條會成立的,但第一條不可能成立。 所以一知道判決后我便怒火萬丈
有媒體報道new york post , 陪審團中也有爭議和提出的質疑,但沒有登出來最後為什麼都同意了,我們看不見理由,只可以感受到,如果個人不同意,是否有壓力,是否能說服他人,是否能堅持得住是另外回事。 檢控官,辯護律師,judge 各自起到什麼作用。 如果提醒jury 定罪 solely based on evidence 的判罪原則就不能考慮 prosecutor 那麼多的假設。

有個jury 說,就是因為梁 no reason 先把手放在扳機上。 什麼是 reason, 誰來決定, 誰說走火一定就是先放在上面,放在上面就怎麼一定不是工作錯誤而是犯罪。

總之,定罪的 law 模糊粗糙,定案的結果對個人是天淵之別,當然就不可能讓人有公正的感覺。 人文的法律 law 如同自然世界的 law, 用來判斷是非的。 law 自身的粗燥,衛星怎麼可能進入預定的軌道。 這是問題的本質,根源。 種族問題不是起因,梁警官不是因為仇恨黑人,不顧後果,故意違規而造成的事故。 但因為 law 的粗燥,過程中會有容易讓其它因素介入,結果會激化種族矛盾,警察與民眾的矛盾,華人內部的政治矛盾。應該將這些問題的因果關係一一分開。
回復 解濱 2016-3-1 02:22
dwqdaniel: 美國非裔背後沒有強大的祖國,人家上街目的單一,不必擔心被「強大祖國」利用。根據共產黨踐踏人權的斑斑劣跡,與其相信共產黨支持司法公正不如相信婊子支持貞節
實際情況跟中共的期望正好相反。 無論新華社多麼鼓噪,都無法讓網民們相信那一套反美說教了。 中國老百姓早就知道如何跟官媒反向解讀每一個問題。 國內確實有一些群友加入到這邊的微信群中探討這個案子,但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看見任何一位群友認為美國司法黑暗。 美國這邊的開放和言論自由,不搞一言堂,允許老百姓上街遊行,跟中國大陸那邊鉗制言論形成了一個強烈的反差。  就連我的大學同班微信群里那些「跟黨走」的也沒有相信新華社的宣傳,他們還是要來美國旅遊以及把孩子送來美國讀研。
回復 解濱 2016-3-1 02:29
十路: 有媒體報道new york post , 陪審團中也有爭議和提出的質疑,但沒有登出來最後為什麼都同意了,我們看不見理由,只可以感受到,如果個人不同意,是否有壓力,是否
那個檢察官是民選的,說司法不受政治影響,恐怕難以令人信服。 他多多少少要考慮自己的選票。  所以這一點需要考慮。  另外,"manslaughter" 被翻譯成「誤殺」,這是不對的。 我認為應該翻成「無預謀殺人罪」,也就是僅僅比謀殺稍微輕一點。 例如,醉酒駕車撞死人,就是second degree manslaughter。 那不屬於誤殺。 second degree manslaughter並不是輕罪而是重罪。 我們有的同胞認為既然是誤殺那判誤殺罪有何不妥? 但manslaughter 不是誤殺。
回復 dwqdaniel 2016-3-1 02:30
解濱: 實際情況跟中共的期望正好相反。 無論新華社多麼鼓噪,都無法讓網民們相信那一套反美說教了。 中國老百姓早就知道如何跟官媒反向解讀每一個問題。 國內確實有一
你們遊行的目的是要求司法公正,人民日報也跟著宣傳說美國司法不公,你說你群里這麼多人沒一個群友相信黨媒的說法,如此說來他們也不相信你們的遊行訴求?
回復 解濱 2016-3-1 02:37
dwqdaniel: 你們遊行的目的是要求司法公正,人民日報也跟著宣傳說美國司法不公,你說你群里這麼多人沒一個群友相信黨媒的說法,如此說來他們也不相信你們的遊行訴求?
美國這邊的絕大多數群友根本不看黨媒的任何宣傳,沒那功夫。 有一個「華人論證」群是這一次兩派觀點交鋒的主戰場,每天兩三千個帖子,裡面沒有任何一方提到新華社的那些謊言,因為沒有人看。 挺梁和反對挺梁的兩派中既有民主黨的也有共和黨的,既有強烈反共的也有親共的。 大家爭論的依據也是美國的法律以及案子里的證據,沒有人跟中國大陸扯上干係。
回復 十路 2016-3-1 02:42
解濱: 那個檢察官是民選的,說司法不受政治影響,恐怕難以令人信服。 他多多少少要考慮自己的選票。  所以這一點需要考慮。  另外,"manslaughter" 被翻譯成
murder 是有預謀殺人。
manslaughter 屬於無預謀殺人,有兩級:

第一級是無預有意殺人。
第二級是無預無意殺人有意違規。 但對梁說成是有意殺人的一級降至有意違規的二級,這是很可怕的建立在一系列假設之上的判決。其實梁連有意違規都夠不上。
回復 解濱 2016-3-1 02:47
十路: murder 是有預謀殺人。
manslaughter 屬於無預謀殺人,有兩級:

第一級是無預有意殺人。
第二級是無預無意殺人有意違規。 但對梁說成是有意殺人的一級降至有意
問題就在這裡。 那幾個證據的主觀性較大,缺乏客觀性。 特別是檢察官最後的發言中幾乎就是暗示陪審團梁警官是對著人家開槍的。 這一審判就連檢察官自己也知道不公平,所以他去華語電視台做一番解釋,試圖安慰華裔。
回復 【小蟲攝影】 2016-3-1 03:00
【美國華人肯定不會跟以前那樣甘當「啞」裔】。是一個好的開始。支持。
回復 sissycampbell 2016-3-1 03:27
其實國內的人完全大可不必參與~~可能適得其反!問候解兵君!
回復 borninheaven 2016-3-1 03:27
凡是美國有點事,天朝媒體哪一次不跟著起鬨的?!問題是以前誰也不尿那壺,根本不當回事。 不就是這幾年發了點財,財大氣粗些,可把幾個腦子轉不過來的弄得沒信心了, 反過來怕天朝干涉美國內政,造就不利後果。其實他們是太看得起天朝共黨了!天朝那政治制度連天朝政府自己都沒信心,經濟前景也很堪憂,講白了近30年不過是跟在美國的全球化經濟框架下撈點小錢而已,那政治制度沒法持續。那天佑美國可不是吹的, 300年證明的!
有人要民運,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美國就這麼點華人, 你要這麼反著運, 那不合算, 你的運動運不成功的, 太笨了
回復 曉臨 2016-3-1 03:53
其他控罪我不了解,但看到陪審團裁定第一項控罪成立,我覺得很不公正,因為那是無可否認的意外致命事故,子彈是從梁警員的槍口中射出,可是誰也不能證明他預知歪打正著,子彈竟會拐彎命中別人要害部位。

我說此案中司法不公正,並不是因為我與被告同屬華裔,而是因為我認為陪審團沒遵守「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又稱「存疑時有利於被告」)的原則。假如我是美國居民(即使我還是加拿大公民),我也會參加遊行,合法地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不考慮任何人任何政府是否支持。在民主社會裡,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在守法的前提下依從自己的意願行事,如果由於顧忌不相干之外力而違背自己的意願,那就是拱手讓外人當家了。

看了你介紹的情況,我對美國的這次遊行有了更多的了解,謝謝分享!你當然不可能全知,其他網友也許知道你還沒了解的情況,希望他們能作出補充,但最好有所依據,不宜大膽假設,不去求證。
回復 天朝浮雲 2016-3-1 04:37
短短几個星期的時間,全美華人不約而同地走上街頭,面對號稱散沙的民族,讓人確實有點疑問?
回復 解濱 2016-3-1 04:41
天朝浮雲: 短短几個星期的時間,全美華人不約而同地走上街頭,面對號稱散沙的民族,讓人確實有點疑問?
Not anymore
回復 light12 2016-3-1 05:37
很好,你做了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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