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有幾位西安市民在高聲演講,提倡「護法」:如果一個公民的生命、財產不能得到保全,那麼法律將無價值。如果今天認定葯家鑫激情殺人,那麼明天你們也有可能被激情殺死!——圍觀群眾掌聲不斷。
本人快評: 既殺爵,何留鑫!!! 社會的公道花巨大的成本后,葯家鑫終於判死刑了。葯家鑫死,不是輿論影響司法,而是法律的勝利。 按中國現行法律規定,他犯的是故意殺人罪,就得判死刑。 今天的判決也可以說是民意的勝利,老百姓的勝利,人民的勝利。 不是民意影響了審判,而是民意制約了權力對司法的干預,使司法獨立可以實現。如果葯家鑫不死,權力是唯一的贏家。 但話也要說回來,不能高估這個判決的意義。 所謂的勝利,大概也不過是慘勝、悲壯的勝利。 這個判決不過就是給窮人一線活下去的希望而已。 另一方面,葯家鑫確實以他的生命給所有放蕩無羈的富人上了一門課:不能欺人太甚。 中國在加強法治建設方面,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另外,這只是一審結果。 葯家鑫肯定要上訴。 葯家鑫上訴,是他應有的權利,亦是對家人最後的安慰,理應支持。 我們繼續拭目以待!
圍繞這件事發生的爭議中,有官媒堅持說葯家鑫案發時沒有殺人動機。 我覺得夥計你太偏袒葯小弟了。 車禍發生前,他確實沒殺人念頭。 他撞人了,就因為擔心賠錢就索性殺了。這是兩個案件:交通事故和蓄意殺人。這個蓄意是不是謀殺我不知道,只知道是盤算好了才殺的。很多媒體都故意隱去細節企圖替他辯護,沒有用的。 這次法院把這個殺人過程定為故意殺人,確實做得很公正。
如果未來中國實現了法治社會,又出現另一個葯家鑫,百姓在怒,媒體在罵,cctv第一時間採訪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有悔過態度,審理過程公開透明,我完全有可能支持對那個葯家鑫不判死刑。
有網友提出:建議葯家鑫父母向CCAV和李玫瑾教授索賠。 以他家的關係基礎,事情本來還沒到到這種無法挽回的地步的。真是「要想走的快,央視把你踹」。 想成為全國上下憤怒的靶子么?快找磚家,找CCAV吧! 此話雖然有諷刺意味,但也道出了一個無奈的事實,這就是如今的官媒和某些專業人士無論說話還是做事都既不稱職也太不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