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家媒體都不可能達到所謂的公正(《人民日報》和"Fox News"除外)。即使一百萬個張三說《紐約時報》公正,總有可能跳出一個李四來說不。因為所謂的公正是相對的 -- 相對於觀察者的所處的立場、身份和利益。
這個就是那些「愛國者」們拿美國媒體的偏見來捍衛中國媒體不公的辯詞。
那麼究竟有沒有所謂公正的媒體?
關於這個問題人們最容易掉入的陷阱就是討論某某媒體的陳述和事實的差距。其實這個沒有那麼重要。沒有多樣化的媒體和信息的對比和批判,這種討論本身有多少意義?這裡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公正性的問題。新聞媒體的職責就是陳述自身對事實的觀察以及收集各種思考和評論展示給社會大眾。
康德說過,一個人說出來的話必須是真的,但是他沒有必要把他知道的都說出來。這個意思用到每一個特定的新聞媒體身上就是,媒體可以陳述自身的觀察和觀點,但是她沒有義務也不可能代表所有的人去陳述所謂公正的觀點。
選擇的自由是評價社會公平度的一個重要標準。所謂公平就是讓人人有選擇的自由。多樣性和自由性是選擇的基礎,政治組織多樣性、物質商品多樣性、精神思想多樣性、媒體信息的多樣性等都是選擇的基礎。
媒體的公正與否在於整個社會媒體的自由和開放程度。對媒體的管制和新聞自由的約束越少,不同的媒體才有可能把各種不同的陳述展示給社會大眾,社會大眾才能夠通過她們獲得越多的信息,這樣新聞媒體作為一個整體對社會體現其自身的媒介和橋樑的價值。
從這個角度去觀察媒體公正性,那些對媒體進行種種阻礙、管制、約束和壓制的做法都是對新聞媒體公正性粗暴的踐踏。
當年老右派儲安平去了一趟延安,回到重慶講,在國統區民主是多少的問題,在共產黨統治的地區是有沒有的問題。今天的中國談到新聞媒體的公正,就講一句:需要翻牆的網路就談不上什麼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