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旅美作家朱啟先生的<<母親1960>>和63的讀朱啟先生的《母親1960》有感----曾經的痛,本來積極寫著母親那個年代的事,從中提到她的母親--我的外婆,這思路往下一發而不可收拾。理解母親曾度過的苦難歲月,相比之下她的母親更艱苦...
外婆二二年生,生母在她兩歲時便撒手西去,把幼小的她留給繼母和生父。生父貧民,務了一輩子農,她在心狠手毒的繼母那裡忍辱負重,目不識丁。兩個同父異母的弟妹相繼出生,他們多少進過私塾(外婆稱學堂)。她便如一根小草一樣自強不息,在那艱苦歲月中頑強地生活著。她有上頓沒下頓,干不完的活,受不完的氣,繼母視她為眼中釘肉中刺:餓,掐,捏,打,罵,揪什麼酷刑都用過,身心可謂百般摧殘。繼母心狠手毒到盡往她暗處使勁,這樣生父見不到,繼母還在生父面前討好賣乖,讓外婆有口難言,何況那時孩子是完全聽從長輩安排的。
雖然外婆沒有被「童養媳」,但她14歲那年家人便把她嫁給了18里地外從未見過面的外公,同樣貧民,但他練過幾年書,認得些字。雖然外公的爺爺曾是富農,但這不影響當時的門當戶對,都是受苦的命,好在不再受繼母的摧殘。這就有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俗話,外婆常這麼說。
外婆在劉家先後生育七個孩子,存活五個,三男二女。當時外公典型的重男輕女,待母親降落人間,他喪氣地說要把她扔茅坑去,說女兒沒用,是給人家白養的。多虧外婆堅決,從狠心的外公手裡奪了回來。等到他老時,又羞愧地對外婆說:我這兩個女兒真好,比兒子心細體貼多了,再要兩個都不閑多。當時有句俗話:外孫外狗吃了就走。意即:外孫像人家的白眼狗一樣(雖然狗歷來忠誠),吃了那頓就回主子那去了。表示對外姓的不尊重,兒子才是自家人,同姓同屋檐下的人。還有句俗話叫「娘親舅大」,即母親的兄弟是大輩,外甥得孝敬尊重敬奉,他們有權力指使和享受一切待遇和安排,這就是鄉村的民俗。
當然如今時過境遷,人們的思想和文化程度普遍提高。儘管下一代即下下一代多少會受到老一輩的熏染,但他們可能忽視了這些,言行不再受拘謹。或許腦子裡偶爾有那麼點影子,卻在長輩面前活躍了許多,老人也開朗了許多,與孫輩們笑逐顏開。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