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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蘆笛「大有大的難處」

作者:light12  於 2009-9-25 08: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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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大的難處」   時間: 24 9 2009 09:20  

蘆笛


小衲那篇《Size matters》寫得很好,可讀性極高。然而這小子的結論似乎自相矛盾,可他卻沒有悟出來,也是趣事一樁。

例如他說:「尺寸大小增加了,很多東西不是按比例增加,而是非線性的增加」,由此導出,大城市的公僕們的服務對象的數量要比小鎮的高得多,因此個人的受尊重程度,人性的關懷,也不成比例的減小了。大城市的公僕們忙不過來,不可能所有公民都溫情脈脈,對每個個案作周密調查,慎重處理,所以必須搞一刀切,標準化管理。然而他卻又說,只有新加坡那種蕞爾小國才可能厲行法治,實行「老大哥在監視著你」的警察統治,變成一個毫無人情味與靈魂的國家。

當然,他的基本意思我還是同意的。之所以出了那個矛盾,我看是因為引了新加坡那個不恰當的例子。新加坡失去靈魂與人間氣息,是李光耀使然,恐怕賴不到尺寸上頭去。李光耀之所以把新加坡變成個警察國家,首先是因為他既無儒家情懷,又無西方人道情懷,只有「法家情懷」,因而只看到了英國法治嚴峻的那一面;其次是因為他有潔癖,對國人不講衛生、遇事打馬虎眼胡混過去、毫無遵紀守法本能的腐惡傳統深惡痛絕,因此「治亂世用重典」,用祖傳的「法家之治」去偷換西方的法治,使出諸葛亮治蜀的辣手來,這才造出了現代新加坡。此乃東西方文明雜交出來的怪胎,不能光用尺寸來解釋。

據我這外行的穿鑿,尺寸似乎與系統的複雜性成正相關,因此,若系統大到一定程度,就再無可能實行嚴謹的管理,只能化整為零,將系統拆開,在manageable的水平實行嚴格管理,讓系統變成若干自治微區的集合。在每個微區內還是實行嚴格的管理,但那並不是在整體水平上進行的。

昨天談的經濟管理似乎就是例子。我是完全徹底的外行,對偽經濟學家們爭論的所謂「宏觀調控」,一直不甚了了。在我看來,管理分兩類,一類是「計劃管理」,一類是「規則管理」。李子暘那文章其實就講了這問題,空中交通和鐵路交通屬於計劃管理,而公路交通則屬於規則管理。

小平同志教導我們:「社會主義不是沒有市場,資本主義也不是沒有計劃。」(大意如此吧)所謂自由資本主義,並不是沒有管理的放任自流,如同城市交通管理一樣,每個人開車都有自己的計劃,開出去后得受嚴格的交通規則的制約,並不能亂開一氣。資本主義經濟也是如此,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嚴格的計劃管理,在運作中還得遵守嚴格的商業法規與職業道德,並按章向國家納稅。它和所謂「社會主義經濟」的區別,只在於把具體的計劃管理下放到了微觀水平,而在宏觀水平實行「規則管理」。

我的模糊印象中,資本主義世界的力薄儒(liberals)好像並不主張在宏觀上對經濟實行計劃管理,而是要求加強規則管理,制定出更多更嚴格的規則來,而右派們則反對用規則捆死經濟。這種爭論似乎並不能說是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之爭。西方的力薄儒中當然有大量社會主義分子,但絕不是國人理解的「社會主義者」。

在我看來,這似乎是唯一可行的複雜系統管理方式,如果不管系統有多大,都想在宏觀水平實行計劃管理,那就連規則管理都做不到。最後弄出來的只能是變相的「自治聯合體」。維持系統運轉的,只可能是各種各樣的「土政策」或「潛規則」。各個微區自行其是,只在表面臣服中樞,微區之間靠各種法外因素聯綴在一起,拼湊出一個貌似統一的大系統來。

傳統的中國社會就是這種「偽托的中央集權國家」,美國漢學家馬士和黃仁宇都觀察到了這一點。據黃仁宇的說法,傳統中國的特點,是它的超前發展。中國只在西周時代實行類似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制度的三層結構,亦即「天子——諸侯——庶民」,各諸侯國乃是自治單元,天子不過是共同的盟主而已。這套制度在東周開始崩解,到秦朝便由郡縣制度取代,人民由皇帝派出的代理人直接統治。它的統治理念很像後世的共產制度或納粹制度,但因為過於超前,其實根本沒有支持系統運轉的軟體設施,因此只能徒有其表,以致馬士將中國人稱為「一個自治的民族」。

這是什麼意思呢?要讓中央政府去管理中國那麼大的一個國家,即使是在現代交通與資訊極度發達的條件下都相當困難,在缺乏基本道路設施,交通極為不便,幹部編製小得多的古代,就完全是痴人說夢了。我看過一份清朝規定的地方官員上任的限期,到雲南上任的限期好像是半年,這在現代根本就無法想象。朝廷與地方的聯繫即使用八百里加急文書傳遞,要從雲南趕到北京恐怕也得半把個月。資訊如此不便,朝廷還怎麼可能及時得知雲南發生了什麼事,需要採取何種興利除弊的措施?

這結果就是「天高皇帝遠,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這首古代民謠其實就是吳思《潛規則》的最早版本,它說出了官僚集團不受皇家制約,無限膨脹,使得良民越來越少的普遍現象)因為疆域過大,哪怕是聖明天子宵衣旰食,朝乾夕惕,勵精圖治,客觀上也絕無能力直接過問雲南的省政。因此,我天子君臨天下,絕對只能「垂拱而治」,讓地方官員愛怎麼治理就怎麼治理。朝廷唯一關心的就是兩件事:第一,維穩,確保官民不造反。第二,刮錢,確保各地完糧納稅納貢,讓朝廷有錢用。

就連刮錢,朝廷也是稀里糊塗地刮。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說,古代中國未能做到「數字化管理」。這話是什麼意思呢?那就是偉大領袖在《黨委會工作方法》上說的,統治者必須心中有「數」(其實老毛乃是典型的傳統文人,最沒有數量觀念。幾乎他的每個教導都與他本人的行為相背反)。每個縣到底有多少耕地,肥瘦如何,有多少納稅人,豐年與歉年收成如何,政府必須擁有每年更新的可靠數據,再據此定出公道的稅額來攤派下去。國家還必須每年作出收支預算,將稅收入國庫中,再由朝廷發給地方作為行政費用和各項支出,這就是現代統一國家的治理方式。

然而古代中國根本就不是這麼做的。因儒教農本主義的影響,除了宋朝那個難得的例外,古代GDP主要來自於農業,農業稅從來是國家稅入的大頭。因此開國君主上台伊始,一般都要丈量土地,統計人口,以確保徭役賦稅能儘可能公道些。朱元璋就曾花費了大量精力,編製出了所謂《黃冊》與《魚鱗圖冊》,統計了全國人口數與土地面積。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資料很快就過時了。官僚地主隱瞞田產,將賦役轉嫁給平民,致使朝廷能控制的土地和人口越來越少,張居正想重新丈量全國土地,雖然查出了大量隱瞞的田產,但始終未能徹底解決問題,於是只好廢置兩冊制度,改用所謂「一條鞭法」。終明之世,這始終是個糊塗爛賬,自明季中葉以後,朝廷便開始入不敷出,百姓越來越窮,官僚越來越富。明室之所以傾覆,基本原因就是這個。

清朝吸取了這一教訓,在康熙年間便宣布「永不加賦」,到雍正時便實行「攤丁入畝」,乾脆把人頭稅和土地稅合在一起,規定為永不變更的常數,以刻舟求劍的方式,就此一勞永逸地免去定期丈量土地和清查人口的麻煩,也使得明朝平民為了逃避沉重賦役而自願放棄土地的弊政不再重現。根據馬士的證詞,這「祖制」竟然一直堅持到清末。然而這種固定稅收卻使得國家毫無應急的財政能力,如果不是督撫們為了平叛發明出「厘金」的商業稅來,我大清可能早就被髮匪推翻了。

由此可見,略去其他因素不計,光以國家幅員與人口的規模而論,要查清國家的家底,哪怕在現代都很困難。不難想象,如果中國始終是封建諸侯國家的聯盟,則這些問題的難度要小得多。

據此不難理解黃仁宇的所謂「超前發展」是什麼意思,那不是說現代極權制度是什麼先進玩意,而是說,中央政府根本不具備管理一個大國的能力,卻非要裝出能管的樣子,裝模作樣地搭起相應的機構來,卻根本沒有保證那硬體能按原設計目的運轉的軟體設施。

如此裝樣,當然只能形似而實殊,使得所謂「中央集權國家」成了個爛污諸侯聯邦。在理論上,全國奉行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然而在實踐中,朝廷卻不能不實行「政治承包制」,儘可能把中央政府的職責推給地方,以致所謂國家收入只包括朝廷收入,不包括地方政府收入,國庫基本只承擔朝廷的開支,不承擔地方政府的支出,後者必須由官員們自己張羅。例如驛站的一切費用全由道路所經的各段地方官員負責提供。就連軍費支出這種中央政府的鐵定職責,朝廷都有本事推給地方,明朝戚家軍的兵器武備等等,竟然是由十幾個地方負責製造,因而質量參差不齊。而蕩平髮匪的平叛戰爭軍費也主要靠督撫大吏們自籌。就連外交,滿清都有本事推給兩廣總督去兼辦。

這種混亂原始的財務制度,要地方官員不去刮百姓,則就連軍隊驛站等等國家必備硬體設施都無法維持運轉。所以,官員收入中根本就分不清哪些是必不可免的刮民,哪些是為了肥私的刮民。這就是維持那爛污原始系統運轉的軟體,在當時被稱為「常例」或是「陋規」,黃仁宇早就介紹過了:

「百姓繳納稅糧,在規定數字外尚有所謂『常例』,即各地方官按照習慣收入私囊的附加,縣官如此,以下村長里長甲長也無不如此。地方官向上繳納稅金稅糧,總是先扣常例,至於稅額是否如數,則是另一回事。」

「財政上死板、混亂與缺乏控制,給予官員的俸祿又微薄到不合實際,因此官員們要求取得額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上面說過的地方官的『常例』是一種普遍的不成文制度。亦在規定的稅額以外抽取附加稅:徵收白銀,每兩附加幾分幾厘,稱為『火耗』;徵收實物,也要加征幾匹幾斗,稱為『耗米』、『樣絹』。除此之外,一個地方官例如縣令,其家中的生活費用、招待客人的酒食、饋送上司的禮物,也都在地方上攤派。對這種似合法非合法的收入,中央聽之任之而又不公開承認。」

這「似合法非合法」的定語最能說明問題:在傳統社會,它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潛規則」,並不潛在,雖未經中央明文肯定,仍是公開的不成文法。這與今日的貪腐完全是兩回事,後者可是有明確界定的:凡是官員收入超出俸祿即非法,而傳統社會可沒這條,因為什麼算官員的正當收入完全是糊塗賬一本。

因此,正如馬士所言,古代的所謂中央集權統治,實行的不是對地方和人民的管理,而是監視與控制,這非但不是什麼計劃管理(連管理都不是,而況計劃乎?),甚至也不能算規則管理,蓋它的「規則」就是上面說的「維穩」與「刮錢」兩條,其餘則聽任官僚集團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嚴格來說,那隻能算是目的,而不是什麼規則。一個沒有明確規則的龐大系統,靠各種規則外因素維持運轉,動輒延續幾百年,不能不稱為人間奇迹。

實行這種「模糊治國」的原始國家,其爛污齷齪是不用說的了。最大的問題還是它缺乏西式國家的動員能力,因此在遇到鬼子的堅船利炮時當然不堪一擊。由此可見晚期面臨的改革任務有多重,那根本就是徹底改變治國理念、重塑國家機器的系統工程,其艱巨豈是康梁可以夢見的?

今日中國的政治制度按蘇聯模式作了全面改造,而且具有了相當先進的資訊手段與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建立起來的新式極權制度名副其實,不再是所謂「超前」的了。然而在我看來,這有如說是進步,莫若說是倒退,蓋它提升的只是中央政府「監視與控制」的功能,並不是「管理」的功能。這種制度或許能確保政府更有效地「維穩」與「刮錢」,但並不能讓龐大系統無法實行有效計劃管理的天然缺陷自動消失。而且,為了強化監控功能,中央對地方的倚重程度要遠遠超過君威至上的舊朝廷。於是現代的「統一國家」在骨子裡仍然免不得還是個諸侯的爛污聯盟,連規則管理都做不到,遑論真正的計劃管理。要走出這死胡同,看來還是只能實行偉大領袖毛主席的教導:

「中國的事,不是統一能夠辦得好的,到現在算是大明白了。中國也不是全無熱心國事的人,也不是全然沒有知識和能力。然而辦不好者,中國之大,太沒有基礎,太沒有下層的組織。在沙渚上建築層樓,不待建成,便要傾倒了。中國二十四朝,算是二十四個建在沙渚上的樓,個個要傾倒,就是因為個個沒基礎。四千年的中國只是一個空架子,多少政治家的經營,多少學者的論究,都只在一個空架子上面描寫。每朝有幾十年或百多年的太平。全靠住一個條件得來,就是殺人多流血多。人口少了,不相殺了,就太平了,全不靠有真實的基礎。因此我們這四千年文明古國,簡直等於沒有國。國只是一個空的架子,其內面全沒有什麼東西。說有人民罷,人民只是散的,『一盤散沙',實在形容得真冤枉!

中國人生息了四千多年,不知干甚麽去了?

一點沒有組織,一個有組織的社會看不見,一塊有組織的地方看不見。中國這塊土地內,有中國人和沒中國人有甚麽多大的區別?

在人類中要中國人,和不要中國人,又有甚麽大不了的關係?推究原因,吃虧就在這『中國』二字,就在這中國的統一。現在唯一救濟的方法,就在解散中國,反對統一。」(毛澤東:《反對統一》,載上海《時事新報》副刊《學燈》,19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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