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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邊 公開聽證第二輪

作者:light12  於 2019-11-26 03:2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河邊 公開聽證第二輪 1118號到1122號)

 

第二輪公開聽證一共有8名證人參加了聽證,加上參加第一輪聽證的4名證人,一共12名證人到國會眾議院進行了聽證。兩輪下來,公開聽證算是告一段落,除非另有安排,關於對總統進行彈劾的調查聽證算是結束了。下面眾議院會就全部調查結果進行表決,決定是否要對總統提出彈劾指控。如果提出指控,就要決定指控的罪名,將指控提交參議院,參議院就眾議院提出的指控對總統進行審判,審判后表決認定總統是否走人。

如前所述,要讀懂「彈劾總統」這個程序,讀者需要理解幾個有關前提。首先,彈劾總統是憲法規定的罷免不稱職總統的程序,如同選舉總統一樣,它也是一個政治行為。也就是說,它是一個通過民意代表把總統「選下台」的過程。下台後的總統就是普通公民,不會因為被「選下台」而受到法律制裁。下台總統是否會受到法律制裁,取決於總統是否有過觸犯有關刑事罪法律的行為。即便有過那樣的行為,如果得到新總統的赦免,還是可以免受法律追訴。而總統是否會被「選下台」,關鍵在於有多少民意代表投票認定總統需要下台。因為民意代表都是被選出來的,有著黨派與政治觀點的不同,他們對於認定總統是否有違憲行為的想法就與專業司法人員的判案不同,也與平時的司法審判中選出的陪審團不同。專業司法人員都要求摒棄政治偏見,普通的陪審團的選擇也是要求避免選擇與案情有關的老百姓參加。而總統的彈劾卻恰恰相反,參加的眾議員和參議員都是政治人物,他們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自己的政治觀點的影響,「黨同伐異」是不可避免的。「彈劾總統」的憲法設計基礎是相信人們在事關自己的根本利益的問題上----也就是憲法規定的「人人都在法律之下」的法治原則問題上----會把法治的根本原則置於自己的政治觀點之上來考慮問題。因為一旦這個根本原則垮了,所有人的政治利益(當然也包括自己的政治利益)最後都得不到保護。當然,這是一個「相信」,也就是一個信念,它最終能否實現,每一次都是一個謎,只有當最後的結果揭曉時,人們才能看到這個信念是否實現了。

第二個需要理解的前提是程序問題。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者「人人都在法律之下」)除了首先依靠民眾對於法治的信念,其次就是靠所謂的「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不是說只要有一套法律規定什麼罪判什麼刑就可以了,而是首先有一套嚴格遵守的公平的法律程序。這個程序通常包括適用法律的對照、收集證據、起訴、辯護、檢查證據、交叉質疑、陪審團討論、罪否表決等。這個程序過程在處理疑難案件時會費時耗力,沒有專業司法人員的協助根本無法進行。所以現在的法庭都有專款或專人幫助窮人雇請律師打官司。即便如此,是否能雇得起高水平的律師,對於複雜案子的司法訴訟的結果會有很大的影響。所以說,法治下的公平也只是相對而言。

所以法治社會的特點就是平靜有序的生活下面總是伴隨著繁忙的法庭,那裡天天都在忙。其次還有各種各樣的會影響輿論的言論自由,永遠是「亂糟糟」的樣子。比較起來,法制(也就是「允許少數人在法律之上」)社會的運轉反倒會顯得更有秩序。不過那種秩序一般都有著「一抓就死,一放就亂」的交替循環的特點。掌權者定出幾條法律來「嚴懲不貸」時,大家就「規規矩矩」;一旦開放了大家就「亂說亂動」起來。我的一位朋友告訴我,他們的居民區因為物管倒賣居民區資產等腐敗行為想換一個物管,結果和物管「幹上了」,最後被法院判決敗訴。我安慰他說,等一等吧,等到嚴打到來時再去告物管,一定會贏。

題外話到此,再來看上一周的聽證與在此期間媒體報道的有關重要消息。

 

一、兩大重要證詞

筆者以為第二輪聽證的重要揭示有兩大重要證詞。第一是上一集里筆者提到的美國駐歐盟大使松蘭德的證詞。他在作證中說,關於本次聽證的爭論要點,也就是川普總統是否利用手中掌握的援助烏克蘭的軍費脅迫烏克蘭為自己調查他的政治對手為交換,他說答案是肯定的,而且總統周圍的要人都知道。第二是前國安顧問的高級助手赫爾女士作證說,關於烏克蘭直接插手美國大選的「陰謀論」是沒有證據的說法,是俄國人搞出來的名堂,就是要轉移視線,否認俄國人插手的做法危害國家安全。 因為川普至今不願譴責普京,同時說他扣住援助烏克蘭經費壓烏克蘭人為他調查政治對手是因為烏克蘭捲入了美國大選,赫爾的證詞加上松蘭德的證詞就使得總統的做法失去了正當性。既然總統做了那件事,那件事的正當性不能夠成立,總統的行為就給彈劾提供了理由。

二、司法部對於「俄國門調查」的調查

今年二月新上任的司法部部長威廉-拔是司法界出了名的「總統權力論」支持者,就是堅持總統行使行政權力不應當受到國會的限制,只有當總統在與行使行政權力無關的行為上違法時,國會才能彈劾總統。他上任后做的一件事就是展開「對於調查者的調查」,也就是調查對於俄國門問題進行調查的合法性問題。他還甚至懷疑俄國門問題調查有著國際背景,是歐洲盟國內的「體制內」與美國的「體制內」聯合搞出來的「陰謀」。威廉-拔為此秘密訪問了義大利、澳大利亞等國,結果沒有獲得任何發現。不過他指定的司法部內部進行的調查卻通過CNN透露說,調查發現FBI內部有人偽造文件,發起對於川普陣營的調查。消息透露后,福克斯電視台立刻快速擴散報道,並對當事人進行訪談。到了周末,CNN又發布跟蹤報道,說司法部即將公布的內部調查所發現的違規問題只發生在下級律師身上,前FBI局長科米和繼任代理局長以及國會調查過的其他FBI高級官員都沒有發現問題。報告的結論是:俄國門調查的發動有著合法的理由,調查是合法進行的。現在各方都屏住呼吸等著調查報告的公布。不過筆者以為,不論最後結局如何,川普還是會一味散步自己受迫害的言論。

三、帕納斯向國會提交證據

上一集里筆者介紹的那位「鬱悶的帕納斯先生」上周通過律師發表消息說了兩件事:第一,國會眾議院共和黨那邊領軍反對彈劾的努尼斯眾議員到烏克蘭會見前任烏克蘭官員收集民主黨對手的材料。消息透露時恰在聽證會最後一天,民主黨眾議員在聽證會上當著努尼斯的面要求將這一報道列入聽證材料。聽證會後,在照例的新聞發布會上努尼斯沒有露面,所以記者沒法向他當面提出問題。第二,帕納斯向國會提供了照片、錄音、錄像、文件等材料,內容不詳,但涉及到總統和總統的私人律師朱利安尼。帕納斯的律師還說,他們還有其他材料已經提交給SDNY檢察官。帕納斯此舉究竟有什麼目的,會引起什麼後續反應,都成了各界關心的問題。

四、最高法院會如何說……?

筆者上一集里介紹說,關於川普的稅表的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上周要求訴訟各方在1121號下午提交各自的訴訟理由。報稅問題在美國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原因在於普通民眾報稅都會出現問題,例如漏報、錯報。對於這些問題的處理,內務部通常是低調,因為一般涉及的金額不大。對於巨大數額的漏報、錯報,政府則不會輕易放過,搞不好就會引發一系列調查。一旦發現有故意隱瞞的行為,就不會按漏報、錯報處理,而是會引用稅務法律交給警方調查,弄不好會使當事人吃上官司。川普前私人律師考哼的坐牢,就是因為一項 「不當政治捐款」 問題引發了稅務問題上的違法行為調查,成了他坐牢的罪名之一。川普的稅務也許毫無問題,他不願意公布稅表不過是不想讓人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少錢。結果究竟如何,後面要看最高法院如何判決,如果同意檢方和國會審查總統的報稅情況,他們會看到什麼樣的稅表。川普的發言人拒絕公布稅表的理由之一是川普的財務狀況過於複雜,國會的議員們根本不具備看懂這些稅表的知識。這話想來不會成為總統一方的理由之一提交給最高法院。

五、朱利安尼再次說他有「保險」

筆者上期介紹說。川普的私人律師、正在受到SDNY調查的朱利安尼在接受了英國《衛報》的採訪時「開玩笑說」,他有「保險」,不怕川普拋棄他。這次在接受福克斯電視台的採訪時,認真地說,他的確有「保險」。究竟他有什麼保險,他這話究竟是說給誰聽的,帕納斯可能會向調查方提供與他有關的哪些材料,朱利安尼不肯細說。

六、支持彈劾的中間派民眾在減少

民意調查顯示,支持彈劾的民眾現在少於反對彈劾的民眾,這是國會發起彈劾調查以來第一次出現的現象,主要的原因是中間派民眾中間多過50%的人反對彈劾。這個數字無疑會大大增加共和黨保衛川普的決心。但是,民主黨掌控的國會眾議院目前看來一定會繼續調查。主持調查的情報委員會主席Schiff先生已經發話,將會就新獲得的證據進一步展開調查。後面的發展恐怕要看究竟都會有什麼新的發現了。

七、總統誓言要現身參議院的公開審判

儘管局面如此,由共和黨掌控的、負責彈劾審判的參議院領袖們至今堅持不會進行投票來決定是否要駁回眾議院的彈劾指控。按照程序的規定,參議院可以由議員提出駁回眾議院的彈劾指控的動議,就動議進行投票,超過半數同意駁回的話,參議院就可以不審判川普總統,整個彈劾就此也就結束了。20年前審判柯林頓時,民主黨就提出過動議,不過當時的民主黨也是參議院的少數,只有45席,所以動議沒有獲得通過。如今共和黨在參議院有53席,只要有51人支持駁回眾議院的指控,川普也就過關了。但是,參議院領袖至今堅持一定會接到動議后按程序進行審判。還有參議員堅持要讓所有的證人都參加審判的聽證,無需儘快結束審判。川普總統則表態,他願意到現場接受審判。不過川普過去也說過要接受穆勒的問詢,但是沒有兌現。這次是否會兌現,筆者覺得不可信。理由還是總統說謊成性,接受審判一旦說謊就完了,他的律師不會同意的。

不過政治總是會玩出人們意料之外的事,----當初川普的當選就是多數人沒有預料到的。這次的彈劾總統究竟會如何發展,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個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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