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蘆笛 薄熙來案是烏龍?

作者:light12  於 2012-7-4 11:0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9評論

時間: 7 03 2012 14:15  

作者:蘆笛蘆笛自治區 發貼

剛剛進來看見馮勝平先生的文章,有點不以為然。簡單說兩句,以就教於馮先生:

1)從邏輯與常識來看,谷開來殺人案確實疑點眾多,難以自圓其說,這我也在舊作中列舉過了。但最關鍵的問題我也指出過:那是涉外殺人案,屆時就算秘密審理,也必須邀請英國使館人員旁聽。要把一件自然死亡案做成謀殺案,還要在法庭上絲毫不露破綻,幾乎沒有可能——所控一旦坐實,谷開來就得乖乖授首。就算是一度苦打成招,她也絕不會放過這最後一個向外界呼冤的機會。

馮先生列舉的毛共製造的那些冤案,畢竟沒有公開審理過。后毛共雖然審判過林彪集團與江青集團,但畢竟未能把「發動政變」的屎盆子扣到黃吳李邱頭上去。當然,斯大林審判季諾維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show trials也讓外國記者旁聽。所有的被告都爭著坦白交代,爭相請求法庭槍斃自己,比檢察官還積極熱心百倍,因而哄信了西方主流輿論界——他們就是因為沒哪個無辜者會這麼做才相信的。但那與薄案完全不同。

首先,那些「叛國案」沒有涉外殺人事件,基本是國內的所謂「顛覆」活動。法庭毫未出示任何證據,完全靠被告的坦白交代定案。雖然這「蘇維埃司法制度」與文明規矩格格不入,但法庭所控罪行畢竟是窩裡斗。外國記者即使有懷疑,也不至於窮追不放,因為那是蘇聯黨內國內的事,外人根本就無法證偽。

谷案可就不同了,那不是什麼內鬥,而是標準刑事案,中共當局若拿不出過硬的刑事證據來,只會把該案做成本世紀最大的醜聞。這嚴重後果,胡溫再蠢也不至於看不見。

其次,涉案者的主客觀條件天差地別。斯大林製造冤案時,已經完全控制了全黨,成了說一不二的大獨裁者,黨內毫無反對的聲音。而在主觀上,他意志堅強,極度心狠手辣,季、加、布等人則非常怯懦,而且兒女都捏在斯大林手上,不能不屈從於斯大林的恫嚇(為了讓布哈林乖乖招供,斯大林甚至更改了刑法,規定可以處決未成年的「反革命」,那就是專門為布哈林的寶貝兒子度身定做的。雖然斯大林在那伙人認罪后撕毀了大赦的諾言,立即把他們槍決了,但他畢竟放過了布哈林的兒子,後者在勃列日涅夫時代成了堅持反斯大林的領軍人物)。

如今中共中央四分五裂,實行的是沒有獨裁者的獨裁製度。政治局常委中有6個去過重慶為薄抬轎,其中包括皇儲習近平。而且,掌控情治司法系統的實權人物周永康還在薄消失前夕,特地到人大的重慶組去挺薄。這些人能坐視胡溫一手遮天,胡亂興冤獄、殺重臣么?馮先生以中共過去製造的冤獄來類比薄案,竊以為忽略了時代的不同——胡溫豈是毛澤東那種為所欲為的大獨裁者?

論主觀素質,薄案與過去蘇中兩共的冤案製造者也截然不同。胡溫並不是斯大林、毛澤東那種殺人不眨眼的鐵血人物,而薄熙來、谷開來也不是季諾維也夫之類的軟骨頭。論雙方主觀素質對比,因文革遭遇而變得極度強悍無情的薄氏夫婦,根本就不是宦途一帆風順、未受任何挫折磨難的胡溫可比的。他們會乖乖俯首對屠刀,在法庭上面對英國使館人員,主動配合檢察官坦白交代么?胡溫能捏住什麼軟穴逼迫他們就範?薄瓜瓜不是很安全地在美國么?

所以,竊以為,以常理度之,谷開來殺人案是假案雖不能完全排除,但可能性甚低,可以說低到難以思議的地步。

2)要哪種「公平」,哪種「官不聊生」?

馮文似乎流露了對「重慶模式」的讚賞,對汪洋的施政不以為然,區區對此不敢苟同。

誠然,今天中國最大的問題是社會不公,實現社會公平確實是當務之急。老蘆自下海之初寫《論費厄潑賴應該速行》以來,一直在強調這問題,已經反覆說了12年了。但我也反覆強調過了,與目的相比,更重要的是手段。而中國人之所以在近現代犯了一系列大錯,就是不知道「不遵循正當合理的手段去追尋公平,只會適得其反」的簡單道理。許多中國人的公平觀,到現在也是毛澤東式的公平觀,實行公平的也就是毛澤東的手段,薄熙來就是因應這國情民俗而撅起的。

論「公平」與「官不聊生」,歷史上還有哪個時代比得上文革?本來是高高在上、頤指氣使的黨官僚,旦夕之間就被普通草民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他們用繩子捆綁了劣紳,給他戴上高帽子,牽著游鄉(湘潭、湘鄉叫游團,醴陵叫游城)。他們那粗重無情的斥責聲,每天都有些送進紳士們的耳朵里去」,完全就是當時的逼真寫照。莫非因為這現象,文革就真是長了一個戰術原子彈都無法炸開的花崗岩腦袋的王希哲說的「人民解放」,而不是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殘民運動?

薄熙來當然不想簡單複製文革,但他搞的那套,完全就是毛澤東思維,亦即由一個鐵腕明君動用毫無限制的行政權力來「為民作主」。這套作法當然效率很高,能在短期內便製造出很明顯的政績,可惜過來人都知道:

第一,它弊端無窮,必然伴隨著大量冤案,是一種打擊力與自衛力毫不對稱、毫無制約的暴政,被打者無論是白是黑,面對那泰山壓頂之勢、排山倒海之力,一律沒有招架之功,遑論還手之力。李庄案與方竹筍案不過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第二,即使是明君施政,毫無覆盆之冤,而且奉命行事的層層官僚也都公正廉明,不曾藉機公報私仇或中飽私囊(與事實相反的虛擬語氣),這種「公平」的操作前提,是必須有一個權勢與聲望無可匹敵的大獨裁者,這才能擺平上下左右種種掣肘,去「替天行道」,因而根本就不可複製。如果要在全國推廣,必然是易人易地則面目全非。即使是在重慶一地,它也是不可持續的,必然是人亡政息。一言以蔽之,那是人治,因而不可能化為持久工作、普遍有效的制度。

竊以為,馮先生此論似乎頗有代表性,那就是許多人至今不明白「社會公正只能靠提升人民的權利去實現,靠提升統治者的權力去『為民作主』只能適得其反」的簡單原理。換言之,只有西式公正,才是可操作可實現(或至少是逼近)的公正,而中式公正(亦即毛澤東與薄熙來式「為民作主」)則是南轅北轍,緣木求魚。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溫家寶和汪洋代表了黨內頭腦比較清醒的人。不管他們動機如何,做得如何,起碼他們承認了這一點。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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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 個評論)

回復 笑臉書生 2012-7-4 11:12
此文有理!
馮某本身極具爭議,人云中共特工也!
回復 light12 2012-7-4 11:25
笑臉書生: 此文有理!
馮某本身極具爭議,人云中共特工也!
敢想敢說
回復 笑臉書生 2012-7-4 12:35
light12: 敢想敢說
馮有點文才,唯跳樑也
回復 mosville 2012-7-4 12:53
阿光在不在美國?如果在,節日快樂!
回復 light12 2012-7-4 19:12
mosville: 阿光在不在美國?如果在,節日快樂!
在德州,節日快樂!
回復 yulinw 2012-7-4 19:42
   玩樂一天吧~~節日快樂
回復 light12 2012-7-4 19:46
yulinw:    玩樂一天吧~~節日快樂
天天玩樂,節日快樂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7-4 22:31
節日快樂,放鬆放鬆~~
回復 light12 2012-7-4 22:33
活水湧泉: 節日快樂,放鬆放鬆~~
謝謝!節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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