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德孤 王洪文受酷刑所想到的:酷刑可以休矣

作者:light12  於 2011-5-1 10: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7評論

王洪文受酷刑所想到的:酷刑可以休矣 2011-04-29 02:34:49

看到下面這篇文章,著實大吃一驚,王洪文,曾經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四人幫」排名第一,在被抓后,居然也受到非人道的酷刑,這也難怪他五十多歲就英年早逝了。據官方說法他是得肝癌去世的,現在看來,很可能是被折磨死的,至少也是被折磨出病,才死的。

以前看很多被逮捕的領導人的回憶錄,他們都沒有提到他們被抓之後所受到酷刑,不知道他們為了那個黨有意隱瞞,還是他們真的沒有受到酷刑呢。除了文化大革命中很多人遭到酷刑之外,那種高級政治犯受酷刑,今天還是第一次聽說。

我在《政治體制改革與平反「四人幫」》一文中提到,對待「四人幫」多少有不公平的地方。現在看來,比我想象的更加殘酷。雖然王洪文等在文革中確實罪惡滔天,但作為一個自稱的人民政府,對待犯人,尤其是當過高級領導人的犯人也使用酷刑,這是聞所未聞的,難以想象的。

至於說普通政治犯,象前段時間傳出艾未未也受酷刑,以前的異議人士魏京生聽說也受過酷刑。

看來無論你是什麼派別,左派也好,右派也好,地疲流氓也好,高級幹部也好,一旦被你的對手搞進去了,都可能被加以非人道的酷刑。

左派對付右派是這樣,右派對付左派也是這樣。我想,這是值得所有中國人思考的問題。

中國這個制度,尤其是這個司法制度,真的病得不輕呢。人權狀況不是一點點問題,而是問題叢生啊,嚴重啊。

再不改革這樣的制度,那些反對改革的人,一旦你們和王洪文一樣被弄進去了,恐怕還不如王洪文呢。

這個國家,什麼時候能進步啊,什麼時候能把人當人看,無論你是左派也好,右派也好,地疲流氓也好,高級幹部也好,普通百姓也好,首先應該是個人,應該被當成人,這是最起碼的。

親愛的祖國,改革吧,那種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方式,那種非人道的酷刑可以休矣!

希望此文能夠引起國人的反思,對制度的反思,對意識形態的反思,對中國人內心深處的仇恨式思維方式的反思。

有人可能認為,王洪文受酷刑是二三十年前的事情,與當今社會無關,或者認為酷刑古今中外都有,所以中國現在有也無所謂,我看這些都不能成為不反思的借口,不改革的借口。

我們應該明白現在中國大陸的政治制度,司法狀況,人權狀況。最近一個時期的幾件案件,說明我們現在的社會,現在的制度已經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了。

我想,如果王洪文所遭受的酷刑能夠真正引起國人的反思,並導致我們的制度的改革,那也算是「四人幫」死後的貢獻和對過去所作的孽的彌補吧。

邱會作回憶錄首爆王洪文遭受的酷刑 (轉)

「兩案」宣判后,秦城監獄允許黃吳李邱與王洪文生活在一起,他們之間相互交流了一些極為重要的信息。王洪文就是在秦城監獄中向邱會作透露了他所遭受的酷刑虐待。

關於王洪文極差的身體狀況。邱會作初見王洪文時發現王的身體極差,當邱會作問及原因時,「王洪文說,他被關押第一天起就戴著重刑具,它會自動地緊固,要是掙 扎,它就會逐漸加緊,像念緊箍咒一樣,如果用勁掙扎就會把人摔倒在地上。他帶上刑具后就沒有卸過,晚上睡覺也要帶著。最早,王洪文被關在人大會堂地下室, 那裡裝了「電響器」,每隔幾十分鐘就會突然響一次,發出的聲音讓人感到鑽心的難受,對人的神經刺激,讓人亢奮,無法抑制。……有一次他喝開水,水還沒有進 口就睡著了,突然響聲震醒了他,開水還是燙的,好像做了個噩夢一樣。王洪文說,他每天早晨只有一碗稀飯,中午晚上各給一個小窩頭,每天吃不到四兩糧食。他 餓得全身發軟、連頭都抬不起來。他身上還有後遺症,有時剛吃完了飯,吃的是什麼東西他就想不起來了。到了公審之前,才給他吃得飽一點,但吃得很差,人都浮 腫了。」(頁865-866):「到了監獄之後,是每兩小時『查房』一次。他們查房每次都要同我說話,即使睡著了也要叫醒,從不例外。」(《邱會作回憶 錄》 新世紀出版社 2011年版 頁931)

關於對王洪文的提審,王洪文說,對他審問時「電響器」暫停一會兒。王洪文說他渴望睡覺,受審時說話說著、說著,就睡著了,或是 得不會說話了。(頁866) 專案組到底用了什麼手段迫使王洪文「交代」,「承認」自己的罪行呢?王洪文說:「為了要什麼材料,對我搞車輪戰術是常事。有時說著話就睡了,他們曾經幾次 給我注射過針葯。只要注射了那種葯,無論怎麼樣也睡不著,心裡煩躁得特別痛苦。我堅決拒絕打針,他們就強給我注射。後來的交換條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 針了。」(《邱會作回憶錄》 新世紀出版社 2011年版 頁931)王洪文說,為了減少痛苦,為了活下去,他是什麼都承認,讓他說什麼就說什麼。(頁 866)

邱會作說:「過了三四天,我們坐在院子 里『放風』,王洪文最後一個出來,他剛走了沒幾步,人就像門板一樣,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們剛要去扶他,監管員立即說:『千萬別動,動就很危 險,只有讓他自己慢慢緩過來才成。』過了兩三分鐘,王洪文才慢慢側過身來,鼻子磕出血,半個臉都是灰土。王洪文見我們幾個坐在那裡,只是一絲苦笑。 」(《邱會作回憶錄》 新世紀出版社 2011年版 頁931)

評論(24) 引用 瀏覽(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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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凡平 留言時間:2011-04-29 04:43:25
頂德孤兄好文!

就像你上次的文章里提到的,在這個「社會體系,你只有三條路:要麼順從,做個唯唯諾諾的順民;要麼狠辣,用盡手段混到權力層中去;要麼反抗,耗盡心血去做一件不被大眾認可的事」,狠辣當道,酷刑何止。我是比較悲觀的,十年種樹,百年樹人,但願我們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在中國酷刑可以休矣!

對了,順便提一句,這裡有人一定會說「逢中必反」,因為美國也有酷刑的醜聞,可是我就一直沒明白,海外這些愛國精英,怎麼不明白「點」和「面」的道理,在中國很多事情是「面」,而在西方社會裡是「點」,因為是「點」才成了醜聞,這也是為什麼西方媒體喜歡報「點」醜聞,在中國媒體反過來樹的是美麗「點」型,「點」才有新聞價值啊,呵呵。
作者:多慮了 留言時間:2011-04-29 08:22:37
看了非常震驚!不過,人一旦淪為階下囚,受酷刑是在所難免的,好象在美國也是這樣。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29 08:58:30
謝謝凡平兄留言。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清算毛,清算階級鬥爭的思維方式,刻不容緩。

多慮了,謝謝你留言。真的非常震驚,難以置信。我們不能因為美國也有就能容忍中國有。中國不只是有,而是普遍存在。需要邁向現代文明。
作者:凡平 留言時間:2011-04-29 08:59:07
哦,看了多慮了網友的評論,我也非常震驚!在美國的階下囚是從「面」上普遍地「受酷刑是在所難免的」???那我是孤陋寡聞了,請多指教。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29 09:48:19
凡平兄,多慮了也就是憑印象這麼一說,不需要太較真的。謝謝你。

再謝謝多慮了的關注。

其實那些跟著毛幹壞事的傢伙,包括王洪文江青等也是受害者。
作者:pumbaa 留言時間:2011-04-29 10:32:24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我也看到了這報道。司法正義,是社會正義的最後底線。看到老共刑上國家副主席,實在令人髮指。

古今中外,除了共黨治下;這樣的刑求,還曾發生過嗎?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29 10:41:32
現在這種刑法已經超越了三木之刑了,中國在技術上真的與時俱進,包括這個酷刑。

我猜想這個王洪文不像其他幾個多少在歷史上也有些資歷和功勞,而王則什麼背景也沒有,所以受的酷刑也最重。難怪在公審的時候,好像他最軟,什麼都招。那個時候誰知道他在裡面受著種罪啊?
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29 21:08:08
中國人的思維是:它是惡人,所以活該;只要是惡人,都不值得同情,沒有權利可言。但是,只有當惡人也有權利的時候,所有人的權利才有保障。

由於中國人的思維,政府要斗任何一個人,只要搞臭他,讓他成為「惡人", 就可以隨便整了。猶如艾未未,他下流、逃稅,所以他挨整活該。還有許多人拍手稱快。李庄也是這樣的思維犧牲品:他幫貪污犯辯護,他太壞了,就是一個黑律師。劉主席變成壞人後,小小紅衛兵都可以對他踢兩腳。

對於中國人,辛普生案太荒謬了,沒法理解;刺殺里根的只要進精神病院,沒法理解。如果要理解:就是這惡人家大有錢。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29 21:30:18
蘭兄分析的對。中國人需要對人有基本的尊重,就算他是十惡不赦的罪犯。這應該成為社會的底線。可惜,現在這個社會沒有底線。
作者:千頁 留言時間:2011-04-29 21:56:47
"雖然王洪文等在文革中確實罪惡滔天,但作為一個文明政府,對待犯人,尤其是當過高級領導人的犯人也使用酷刑,這是聞所未聞的,難以想象的。"

當時的政府稱得上是文明政府?一派下去了,另一派上來了,彼此彼此而已。

現在情況好多了。據說上海前市委書紀陳良育關在北京秦城監獄,每頓還三菜一湯,可以自己掏腰包點菜。

不過政府對外國犯人以及俘虜向來是優待,標準甚至好於國民。當年日本戰俘都予優待,並寬大釋放。朝鮮戰爭中的美俘也都優待得很,對印度戰俘更是連武器都歸還。到是美國政府對俘虜歷來不善待,當年志願軍戰俘吃不飽,伊拉克戰俘也受虐待,目前關麾戰俘也是如此。

另外樓主對美國犯人遭遇了解甚少,華人物理學家李文合可是受盡了不公,大半年時間關在單間,晚上還亮著燈。美國人的刑法五花八門,讓你開口有得是辦法。

中美的主要區別是:中是對國民狠,對外人好,美是正相反。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29 22:40:52
謝謝千頁留言。你說得對,我修改了,把「文明政府」改為「自稱的人們政府」。

你說現在比那時候好多了,不敢認同。

其他的認同你的說法。謝謝你。
作者:sfan6 留言時間:2011-04-29 22:51:49
我去加拿大, 沒帶證件, 又不想交費, 特意想進監獄看看。 手銬腳扣進了監獄。 沒酷刑。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29 23:00:10
嘿嘿,sfan6,你在幽默嗎?
作者:sfan6 留言時間:2011-04-29 23:00:41
我在中國住過鄉政府。 審偷牛賊時是先打再問。 我就在隔壁聽得清楚。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29 23:04:26
這種情況我清楚。底層是這樣的,現在的獄卒很囂張的,能用電警棍把犯人的腸子給打出來。我這裡有人親眼所見。

當中國自古以來有刑不上大夫的慣例。王受到這樣的虐待,真是難以置信。
作者:sfan6 留言時間:2011-04-29 23:05:53
德孤, 不是幽默。 還有, 中國警察在我村抓個小偷, 把他在車門上撞暈再放警車裡。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30 00:24:42
在基層,這種情況,除了有體制上的問題外,還有人的素質問題。
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1-04-30 01:35:52
這裡提到的」酷刑「都沒有超出目前美國正在使用的,而且手法基本類似。
美國監獄對不服管或因為什麼看著不爽的罪犯一般是兩個懲罰,帶全刑具和單獨關押數周不能見任何外界東西。所謂全刑具,其實就是從手到腳到腰都用鐵鏈捆著,讓你不能坐不能躺的,在一個三四平方米的永遠開著燈的屋子裡生活幾周,沒有床,只能呆在地上,一般人出來基本都是被抬出來,自己無法行動了,因為幾天後你的人體生物鐘就完蛋了。
sleeping deprivation是美國最常見到的審訊犯人的方式,就是用各種方式不讓你睡覺,一般是連續幾十個小時,至今還在使用,據說是日內瓦公約允許的(當初是對待戰俘的,但也針對國內的罪犯)。其實就是使你在睡眠不夠的時候無法把話思考得邏輯,因此露餡。即便在媒體抨擊美軍的古巴基地的監獄里的刑罰的時候,也沒有譴責這個方式。
據說在歐洲是廢除了。
當然如今最受抨擊的waterboaeding是美軍在越戰時發明的,但至今使用的名字是Chinese waterboarding,以至於人們以為是中國開始的。美軍SEAL訓練據說有這個內容,因為敵人也會使用。
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30 08:54:55
西岸混淆了軍隊里的刑訊和非軍事司法的罪嫌刑訊。Miranda Rule: 罪嫌有權回答問題。如果檢察官或警察使用刑訊,這官司政府就輸定了,還要賠償。

至於服刑期間罪犯被管教的問題,性質又不一樣了。我可以補充一下:還有唆使罪犯打罪犯的,或者在攝影頭看不到的地方偷打的。這取決於監管人員的素質。
作者:Jean2009 留言時間:2011-04-30 09:06:01
在2009年初,高智晟曾經把在2007年遭性酷刑的過程以《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為題曝光了出來。

抄錄其中一段:「你丫的聽著,今天幾位大爺不要別的,就要你生不如死,高智晟我也實話告訴你,現在已不再是你和政府之間的事啦,現在他媽的已經完全變成個人之間的事啦,你丫的低頭看一看,現在地上可一滴水都沒有,呆會地上的水就會沒腳脖,你他媽一會就會明白這水從那裏來 」。王姓頭目在說這些話的時候開始電擊我的臉部和上身。『來,給他丫的上第二道菜』,王頭目話落,四支電警棍開始電擊我,我感到所擊之處,五臟六腑、渾身肌肉像自顧躲避似的在皮下急速跳躲。我痛苦的滿地打滾,當王姓頭目開始電擊我的生殖器時,我向他求饒過。我的求饒換來的是一片大笑和更加瘋狂的折磨。王姓頭目四次電擊我的生殖器,一邊電擊,一邊狂叫不止。數小時後,我不再有求饒的力量,也不再有力量躲避,但我的頭腦異常的清醒。我感到在電擊時我的身體抖動的非常劇烈,清楚地感到抖動的四肢濺起的水花。這是我在幾小時裡流出的汗水,我這時才明白『呆會地上的水就會沒腳脖』之意。」

「王姓頭目四次電擊我的生殖器,一邊電擊,一邊狂叫不止……」這是人嗎?這讓人很容易聯想到薄熙來任期內的一件事,事情發生在2002年4月9日,一位三十多歲修煉法輪功的漂亮女教師被活摘器官,證人在現場擔任警衛。證人說:「在這之前,她受過的羞辱更大。我們的民警有不少就是變態的那種,給她進行,用鉗子、用窺視器,都是不知道哪來的儀器…反正我都親眼所見,我當時沒照照片就是遺憾,對她進行屬於是猥褻,她長的有點姿色,比較漂亮,對她進行強暴……,太多了!」


高智晟寫道:新進來者開口說話了:「高智晟,耳朵現在還能聽到吧?算你點背,這幫人都是長年打黑除惡的,出手狠著呢。這是這次上面專門精心給你挑選的……」。從高智晟的遭遇就可以知道薄熙來、王立軍的「打黑除惡」的真實內容是甚麼。

高智晟回憶道:電警棍塞進嘴裡後並沒有用電擊我。正不知所故,王姓頭目發話:「高智晟,知道為甚麼沒廢掉丫的嘴嗎?今晚上幾位大爺得讓你說上一晚上。甭跟大爺們扯別的,就說你搞女人的事。說沒有不行,說少了不行,說的不詳細也不行,說得越詳細越好,幾位大爺就好這個。大爺們吃飽喝足了,白天也睡夠了,你就開始講吧」。「操你媽,你丫的怎麼不說呀,丫的欠揍,哥幾個上,王頭目大叫」。大約三支電警棍開始電擊我,我毫無尊嚴的滿地打滾。十幾分鐘後,我渾身痙攣抖動無法停下來。我的確求了饒:「不是不說,是沒有 」,我的聲音變的很嚇人。「哥幾個,怎麼搞的呀,伺候了幾天怎麼把丫的伺候傻了?給丫的捅捅『燈』(生殖器),看丫的說不說」。接著,我被架著跪在地上,他們用牙籤捅我的生殖器。我至今無法用語言述清當時無助的痛苦與絕望。

在那裏,人的的語言,人類的感情沒有了絲毫力量。最後我編了先後與四名女子「私通 」,並在一次一次的折磨中「詳細」描述了與這些女人「發生性關係」的過程。直到天亮,我被抓著手在這樣的筆錄上簽了名,按了手印。「半年內讓丫的變成臭狗屎。這事整出去,你身邊的那些人會像餓狗碰了一嘴新鮮屎一樣高興的!」王頭目大聲說。

對待人權律師高智晟是這樣,體制內有頭有臉的人被中共打倒時也是個個面臨「讓丫的變成臭狗屎」。羅干在位時曾下令陝西省委迫害70多歲的胡耀邦秘書林牧,羅干說:「你們不要去抓他的政治問題,如果抓他的政治問題,國際上就要造反。你們就捏造他有經濟問題,製造男女關係的緋聞。」中共就好這一口兒,咬爛模特乳頭的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連重慶前司法局長文強的弟媳都給捏造有16個情夫。

高智晟以「唱紅」維持生命

薄熙來的「打黑」打手是甚麼東西,在高智晟律師的文章中已經明瞭了。至於薄熙來的「唱紅」,也不是他的新發明,高智晟描述自己在2007年被綁架期間是如何以「唱紅」來維持生命的。他寫道:「每至餓致眼冒金星時,他們會拿出饅頭來。每唱一遍《共產黨好》、《社會主義好》、《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即可得一個饅頭。我當時的心理底線是除非萬不得已即設法活下去。死對我的妻子和兩個孩子太過於殘酷,但絕不玷污靈魄。在那樣野蠻的氛圍裡,人性,人的尊嚴是毫無力量的。如果你不唱,你不但會被飢餓折磨,而且他們會無休止的折磨你。」

那些隨著薄熙來在重慶津津樂道「大唱紅色歌曲」的人,你們看到高智晟的描述,會不會毛骨悚然,會不會明白薄熙來的險惡用心?

活見人死見屍 耿和跟中共要人

在《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中,高智晟寫道:這時又有人走進來的聲音,「甭他媽的跟他練嘴,給丫的來實在的」,我聽出來者是王姓頭目,「高智晟,你這幾位大爺給你準備了『十二道菜』,昨晚才給你伺候了三道,大爺我就不愛囉嗦,後面還要讓你丫的吃屎喝尿,還要拿簽子捅丫的『燈』(後來才明白是指生殖器)。你丫的不是說共產黨用酷刑嗎,這回讓你丫的全見識一遍。對法輪功酷刑折磨,不錯,一點都不假,我們對付你的這十二套就從法輪功那兒練過來的,實話給你說,爺我也不怕你再寫,你能活著出去的可能性沒有啦!把你弄死,讓你丫的屍體都找不著。……」

耿和表示,對她來說最緊迫的就是要知道高智晟的下落,「人是中共警察抓走的,高智晟至今活不見人死不見屍,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你們到底對高智晟做了些甚麼?中共你必須給家屬一個徹底的交待。我今天就是跟你中共要人。高智晟就在你們手裡。你還我的先生,還我的高智晟!」

最後,讓我們用人權律師高智晟的揭露文章結尾:「在這五十多天中間,還發生了一些為人類政府記錄史所不恥的骯髒過程,更能使人們看到,今天共產黨的領導人,為了保衛非法的壟斷權力,在反人性的惡行方面會走得多遠!」「在每次的折磨我的過程中,他們都會反覆威脅說,如果將來有一天,把這次的經歷說出去,下次就會在我的妻子,孩子面前折磨我。大個子每一次都抓住我的頭髮告訴我:『把這次的事說出去了,你丫的死期就到了,幾位大爺隨時找你敗火』。這樣的警告不知被重複了多少次。這些東西的心裡也清楚,這樣的殘忍暴行並不十分『偉大光榮正確』。」

高智晟最後說,「我還想再說一句不太討人歡顏的話,即我想提醒今天共產黨在全球的那些『好朋友』、『好夥伴』們:共產黨對國內人民愈發蠻橫及冷酷的十足底氣,是被我們和你們一同給慣出來的。」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30 10:34:38
多謝Jean2009的分享。現在的狀況和王洪文受酷刑時比,沒有任何好轉,反而可能惡化了,普及化了。

唉,現在的這個社會變態,許多中國人,尤其是握有權力的中國人心理變態。而這個社會又有很多為這些握有權力的變態人服務的,比如你這裡的王頭目,這些傢伙也是些變態。再延伸到這個網上,也有很多為這些變態的人盲目辯護,甚至叫好的,他們也是變態。任何一件事情,他們去美國西方,也找出一個例子來,就說明發生在中國的事情是合理的,這叫什麼邏輯?這叫變態邏輯,變態者的邏輯。

我曾經專門有文論過變態。這些傢伙就是屬於這一類的。
作者:蘭冠雲 留言時間:2011-04-30 12:02:21
糾正我前面的打字錯誤:Miranda Rule 是說罪嫌有權拒絕回答問題。罪嫌是否有罪由檢察官去證明,如果證明不了只能承認罪嫌太狡猾或者自己太笨,不能動刑逼人家招。
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時間:2011-04-30 15:11:22
凡平說的挺對。點和面的關係,這中間的邏輯關係就不是很多人能分清楚的了,或者就不打算分清楚。一般人都是依據自己的利益來決定自己的觀點,只有知識分子才是企圖站在盡量客觀、盡量公正的角度看問題。中國的知識分子太少了。

你看,西岸同學立刻站出來說,美國也有酷刑,呵呵。美國官員也有貪污腐化,美國州長也自己出錢嫖娼,美國總統也搞婚外戀,這樣,俺們中國官員貪污點有啥,咱們中國官員公款進出人間天堂也無所謂,俺們中國官員包二奶說明官員也是人嘛。民主制度也有金錢交易,專制制度還省去了印刷選票、打電視廣告的錢。把這些錢省下來給災區人民,多好?!

面對這樣的邏輯,俺總是莫名其妙地覺得侮辱了中國高等教育的偉大功績,呵呵。
作者:德孤 留言時間:2011-04-30 19:45:54

謝謝星辰的留言。你說得很對。西岸的邏輯思維有問題,不值得討論。

凡平的邏輯是清晰的。

也謝謝蘭兄。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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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fanlaifuqu 2011-5-1 19:51
希望也只是稍大一點的「點」而已。
回復 light12 2011-5-1 21:17
fanlaifuqu: 希望也只是稍大一點的「點」而已。
好一點,是不是陳良宇待遇就不錯? 不過艾未未就不行了,級別不夠。階級敵人死有餘辜。
回復 samliu99 2011-5-2 09:50
我覺得沒啥,他作惡太多。
回復 light12 2011-5-2 15:14
samliu99: 我覺得沒啥,他作惡太多。
什麼時候能把人當人看,無論你是左派也好,右派也好,地疲流氓也好,高級幹部也好,普通百姓也好,首先應該是個人,應該被當成人,這是最起碼的。
回復 微風淡淡 2011-5-8 03:19
可憐
回復 幸運貓 2011-5-17 02:15
真難以想象打 折磨人如王頭目的那種「人」(禽獸都比他們強)是怎樣一副邪惡的心肝和面容?!他們的妻子睡在他們身邊會不會害怕 噁心 膽戰心驚----如果她們知道自家的男人那樣對待高律師的話?
回復 light12 2011-5-17 12:42
幸運貓: 真難以想象打 折磨人如王頭目的那種「人」(禽獸都比他們強)是怎樣一副邪惡的心肝和面容?!他們的妻子睡在他們身邊會不會害怕 噁心 膽戰心驚----如果她們知道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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