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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路平接受英國衛報採訪談「抄襲」及AWW被拘押

作者:light12  於 2011-4-12 19: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14評論

(2011-04-11 16:35:46)

轉自岳路平微博:http://t.sina.com.cn/yueluping

 

 

#英國衛報採訪#一:關於新華社指A抄襲,我回答1,我只使用過"相似"、"撞車"兩個辭彙;2,我當時和現在都沒有起訴A的計劃;3,我的"遠人航班"飛機運觀眾計劃正式在上海莫干山展出(2006),Simon Kirby策展,英國文化大臣#喬韋爾#出席了開幕式;1001夜在倫敦實施。

 

 

#英國衛報採訪#二:關於A被拘押,我回答1,我同情;2,拘押程序不恰當;3,希望A平安健康;4,A的一些維權活動我認同;5,拘押定罪跟"涉嫌抄襲"不應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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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4 個評論)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4-12 19:56
理解。岳路平不敢得罪艾未未,怎麼說人家老子娘很年輕的時候,就跟黨幹革命了,你敢得罪老革命?
回復 light12 2011-4-12 20:00
隔岸觀火: 理解。岳路平不敢得罪艾未未,怎麼說人家老子娘很年輕的時候,就跟黨幹革命了,你敢得罪老革命?
人都下大獄,老子早死了。你不是講政府吃了豹子膽得罪老革命?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4-12 20:19
light12: 人都下大獄,老子早死了。你不是講政府吃了豹子膽得罪老革命?
什麼入大獄呀,不過是司法調查。還未必手銬腳鐐的。俺知道中國警察很少用手銬腳鐐,不象美國警察,動不動就是手銬腳鐐的。至於老子早死的紅二代多了去了,人家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至於政府,當然不怕得罪老革命,但岳路平又不是政府,沒有政府的權威,萬一過兩天艾未未沒事了,出來不是要找岳路平算帳?岳路平當然得閃,這事要擱我頭上,我也得閃,除非政府把他判了,還得死刑或無期,讓他永遠也不能找我麻煩。
回復 陳營 2011-4-12 20:41
抓住時機,表現自己
回復 light12 2011-4-12 21:01
隔岸觀火: 什麼入大獄呀,不過是司法調查。還未必手銬腳鐐的。俺知道中國警察很少用手銬腳鐐,不象美國警察,動不動就是手銬腳鐐的。至於老子早死的紅二代多了去了,人家是 ...
艾未未和政府有一拼
回復 light12 2011-4-12 21:01
陳營: 抓住時機,表現自己
被表現自己
回復 隔岸觀火 2011-4-12 21:42
light12: 艾未未和政府有一拼
老革命對老革命,狗咬狗。
回復 light12 2011-4-12 21:43
隔岸觀火: 老革命對老革命,狗咬狗。
  
回復 陳營 2011-4-12 23:19
light12: 被表現自己
不然,如果此時此人保持沉默,則為「被表現」,現今此人之行為乃是主動表現。
回復 小康人家 2011-4-12 23:23
起訴不起訴是岳的權利,但是否抄襲岳已經委婉的承認了。而且不是現在承認,是早就承認,因為用的都是過去式。
回復 light12 2011-4-12 23:46
陳營: 不然,如果此時此人保持沉默,則為「被表現」,現今此人之行為乃是主動表現。
被表現自己后被迫澄清
回復 light12 2011-4-12 23:47
小康人家: 起訴不起訴是岳的權利,但是否抄襲岳已經委婉的承認了。而且不是現在承認,是早就承認,因為用的都是過去式。
對,覺得被利用
回復 陳營 2011-4-13 00:02
light12: 被表現自己后被迫澄清
非也,常言道:清者自清。此人面對的是個不爭的事實,自己也不曾表示沒有被抄襲,所謂「澄清」為哪般?
回復 light12 2011-4-13 00:52
陳營: 非也,常言道:清者自清。此人面對的是個不爭的事實,自己也不曾表示沒有被抄襲,所謂「澄清」為哪般?
清者自清,此人胡來。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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