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每日學聖經(10.14) --- 失迷的人生

作者:YRose  於 2012-10-14 08: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 , 聖經

【生命比財物更寶貴】在印度尼西亞的首都雅加達附近鄉村,有一個鄉下人到城裡觀光,買了一些日常應用之物,他高興的買了一雙皮鞋 這是他平生第一次穿上皮鞋,他隨即把進城時穿的一雙棕樹葉鞋扔在馬路旁的垃圾箱內,高視闊步的穿著皮鞋走在馬路上。

傍晚,他要乘火車回鄉下去,忽然傾盆大雨,他將這雙新皮鞋脫下來用手拿著,赤著腳奔向車站去。距開車的時間近了,他急忙買了車票上車,當時車上的人很多,他手中又拿了不少東西,在上車時一不小心,把手中的皮鞋掉了一隻在軌道上。當他發覺時,火車馬上就要開,但他因要拾那隻落下去的皮鞋,便要下到軌道上去,別人告訴他不要冒險到車軌去拾皮鞋,但他卻回答說:「我有兩隻腳,只有一隻皮鞋,如何能行?」他急忙下到軌道去,這時車已開動,因為下雨鐵軌滑的原故,他便跌在軌道旁。一霎時,他的左腳便被車輪輾掉,看到的人皆大聲呼喊,站長急喚火車停下,趕緊把受傷的人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住了三個月,他痊癒了,但他的腳少了一隻!在出院那一天,護士長除了給他一付拐杖外,幷把他的物品以及那雙皮鞋都交給他,說:「你在要拾皮鞋時曾說,我有兩隻腳,一隻皮鞋,如何能行?現在你的皮鞋倒是兩隻了,但你的腳卻只有一隻,如何是好?」這個人聽見這話,凄然淚下,他懊喪的說:「早知道如此,我情願要兩隻腳,一隻皮鞋,也不願像現在這樣 兩隻皮鞋,一隻腳!」這則故事說明,注重身外之物過於生命的寶貴,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捨本逐末】外子租了個私用停車位,可是經常發現別人把車停在他的停車位上,他氣憤不已。

有個風和日麗的周末,我提議駕車去兜風。「不行,」外子說,「有人會佔用我的停車位。」  我火起來,問他:「那要輛車有什麼用?」

「要不是有輛車,我怎能保住我的停車位?」

車位原是為著車子,如今竟為著保住車位,而放棄使用車子。同樣的情形也常見於我們的人生,人們常為著追求身外之物,而忽略了寶貴的生命。

【打瞌睡的舟子】好幾年前,在尼加拉瀑布旁邊,住著一個青年,是靠嚮導遊客為生的。有一天閑來無事,他就將小船在急流中拋穩了錨,便抱著腿在船中睡著了。他以為他的船是穩妥地拋牢了,誰料那鏈索在動蕩的水流中鬆弛了,小船立刻跟著流水向前衝去。兩岸有人看見那個青年人坐在小船內打盹,都大聲呼喚他,可是他還是毫無所聞,毫無所覺。

後來這隻船飄到江心某處,那裡有一塊大石在中間擋住了去路,剛好把這隻船攔住。於是旁觀者都高聲叫他爬上岩石去,誰知他已睡得爛醉如泥,一點不知道自己處身的危險!

又過了一些時光,因為急流的衝動,船又脫離了岩石向前急速地衝去。這時這個胡塗的瞌睡者方才覺醒,可是已無法自救了。幾分鐘之後,他的結果當然是不用筆者描述的了!

用這一段故事,來形容世人對他們素來漠不關心的靈魂,是最恰當不過的,不知有多少人在罪惡過犯中睡著了。不錯,他們是前進的,可是他們不知道前面的危險!有許多人因為自身的德行或祖傳的信仰,便怡然自得,以為萬無一失,可以得救了!這些人就如坐在急流中的小船里瞌睡著一樣。「此等不信之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四4)!「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弗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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