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每日學聖經(8.23) ---- 愛神

作者:YRose  於 2012-8-23 21:2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 聖經

 

【愛主方識主愛】在南京有一五歲的孩子,他母親在政府機關里供職,常不在家。人問那小孩子說:你母親愛你么?他說:不愛。因媽媽一朝到晚總不和我在一起玩耍哩。一日,母親忽買得許多糖餅等物送給他吃,且問他說:你以為我不愛你么?不過我因事忙不暇和你在一起玩吧。后每在出門之先,必抱其五歲孩子一回。此後,他發生愛母之心,纔明白母親實在很愛他。那孩子先前不愛其母,故懷疑其母不愛他,后他能愛母,此時不用人教他,已知母親實在愛他了。我們對主之愛,亦往往如那五歲的小孩子然。── 李既岸《約翰壹書的信息》

【犯人所能犯最大的罪】某晚陶雷博士在芝加哥代人講道。會後一位牧師對他說:『在我會裡有個少年人,願意獻身作傳道,你可否與他談談。』陶雷答應了;那位牧師就把少年人帶去見他。少年人的面貌清秀豁達,是他生平難得見到的。他看著這個少年人,問說:『你的牧師說你願意將來作傳道。』『是的,我願意這樣作。』他說:『讓我問個問題,你是基督徒么?』『當然我是基督徒,從小就受基督教栽培,決不違背父母所給我的訓練。』他問:『你重生了沒有?』『甚麼?』他說:『你重生了沒有?神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你到底重生了沒有?』『我不懂得你在講些甚麼?我生來從未聽到這個。』他說:『我的朋友,請聽,你知道你已犯了人所能犯的最大罪孽么?』『不。我一生從未犯過大罪。你完全不認識我。由我父母小心培養,我的生活堪作模範。我從未犯過人所犯最大的罪。---絕不可能!』他問:『甚麼是人所能犯最大的罪?』『當然是謀財害命。』『你大大錯誤。請讀耶穌怎麼說?』他就打開聖經,翻到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七、三十八節,並請少年人誦讀。少年人讀著:『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他問:『這是甚麼誡命?』『第一,且是最大的。』他問:『假如是第一,且是最大的誡命。那麼甚麼是第一,且是最大的罪?』『不遵守這條誡命。』他問:『你曾否遵守這條誡命?是否盡心,盡性,盡意愛神?有否萬事以神為首---在職業上,在政治上,在娛樂上,在學習上,都以神為第一?』『不,先生,我沒有這樣作。』他問:『那麼你作了甚麼呢?』『我破壞了這條誡命。』『那是一條甚麼誡命?』『第一,且是最大的。』他問:『那你所作的是甚麼呢?』『我破壞了神的第一,且是最大的誡命,我犯了人所能犯最大的罪;但是我從前未曾這樣看見過。』——林元度《真理與靈命造就故事》

【歡迎查水表】一位弟兄下午一時半午睡正酣,忽聞門鈴連響不休,又射門,又喊叫:『查水表』,驚醒之後裡面很不耐煩,責怪查表人『不到上班時就來查水表』,又怪『自來水廠管理不周到』,想到自己下午有要事,不能休息無力辦理,一味禮貼自己定罪別人。此時忽蒙光照:『你要為愛神的緣故速速起來開門。』想到愛神,精神起來了,立刻大聲回答查表人說:『我來了,請等一等。』一面連忙穿上衣服,鈕子也來不及扣,即去開門,為了愛神的緣故恭恭敬敬地迎接查水表的人,並且等在門前候他出去,替他關門;查水表的人因之態度極為和藹,點頭送他一張記錄單說:『十七度。』弟兄上床再睡,以為睡不著了,那知經此以後裡面充滿喜樂,不覺呼呼大睡。——林元度《真理與靈命造就故事》

【怪東怪西不怪自己】一位弟兄一天到理髮店理髮,正值該店播放台灣大戲,聲音雷動,鑼鼓號角齊鳴,一直不停;默想愛神,受到嚴重攪優,心中厭煩,想要禁止,不便出口,裡面卻怪夥計不該開,又怪老闆不管事。忽然想起『愛神』,看見自己怪人,怪事,怪物,怪環境,就是不怪自己;不只不愛神,自私血氣一大堆。於是為著愛神的緣故接受神在環境中之試煉安排,不只服下來,而且承認自己的敗壞,安靜忍耐不到十分鐘,自動不覺其擾,不受影響,照常可以默想了。愛神可以克服艱苦。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無論甚麼事臨到你,你不埋怨,只愛神,那事必為你效力,叫你享受神自己作你的福分,你的力量。——林元度《真理與靈命造就故事》

【接受髒水濺面】有一次,特銳沙姊妹正在洗衣,對面一位姊妹也在洗手帕,非常粗心,常把臟肥皂水濺到她的臉上。特銳沙頭一個傾向,是想退後一步,抹一抹臉,好使那位姊妹知道,可以小心一點。但她立刻轉念,這是神送給她的寶貝禮物;如果拒絕,何等愚昧。她就約束自己,極力歡迎那些髒水。半小時后,她就非常歡喜接受髒水的噴射;並且決定以後常到此處洗衣,俾能更多得到寶貴的禮物。——林元度《真理與靈命造就故事》

【忍受誦讀經聲】很長的一段時期,特銳沙姊妹常在禮拜堂里默想。一次坐在她旁邊的一位姊妹,很不安靜,喜歡高聲念誦經文。特銳沙的耳朵非常靈敏,聽得非常清楚;實在是個試煉,真想轉過頭來,看她一眼,使她停止這種煩擾聲音。但是裡面給她感覺,為了愛神,為了不叫別人受傷,不該這樣。她便安靜下來;但因其苦很大,汗都冒了出來,默想禱告也不可能。過了些時,她便再以愛神的心從神手中接受這種安排,試著忍受那些聲音,深處立刻感到非常悅耳,也就快樂起來。——林元度《真理與靈命造就故事》

【忍受冤枉羞辱】一天,安娜的父親突然收到一封信,說到安娜行為不檢,被人趕逐出去,獲悉之下,非常難過,立即去找安娜,把信交給她看。安娜讀時,不禁面容失色;讀完之後,她笑著說:『這是神智慧的安排,叫我忍受冤枉羞辱。我不怨恨寫這信的人。』

又有一次,安娜的同伴們心懷妒意,揘造事實,報告帶領安娜的人,說她如何假裝虔誠,討好於他。帶領人對她加以許多難堪的詰問;安娜不禁哭了起來。事後得悉真相,乃是舉報的人揘造壞話,於是向她道歉,並予安慰。安娜不但不懷怨恨,反以他的詰問乃是善意,樂於天天為他禱告。——林元度《真理與靈命造就故事》

【不為自己辯護】蓋恩夫人愛主,樂意接受一切的苦,她對人給她的毀謗已看作無關緊要的事了;就是最大的聖徒說她的壞話,也不能叫她難受。有人發傳單毀謗她。她的名譽一天一天地失去,她的心很銳利地覺得這一個,但又不許可為自己辯護。仇敵製造謠言,說她單獨與康伯游來游去,從這裡到那裡,並造出各樣又惡又無證據的謊言。她忍耐著接受,不為自己辯一句,也不發一句怨言。她學習在凡事上愛神;神也給她恩典能忍受人的過錯,使別人喜歡;這都是她愛神愛人的表彰。逼迫她的人,她並沒有恨他們,反愛他們,為他們禱告;這就是主所說的:『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林元度《真理與靈命造就故事》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7-22 12:18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