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在我們的身上是活的印記】聖靈作印記(林后一22)。印記是一個像的問題,你的印記是方的,你打上去的也是方的;你的印記是圓的,你打上去的也是圓的。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裡面作印記,不光印證我們是屬神的,並且是把神的形像打在我們裡面,叫我們有神的形像。舉一個例,有的時候我們在火車,或者輪船,或者別的場合中看到一個人;雖然我們原來不認識他,但是看他的樣子就知道他是一位弟兄或是姊妹。那個樣子就是一個印記,這個印記是活的,並且是個實際。
【我們身上有聖靈的印記】在古時,甚至今天在遠東,人在所有物,比方一本書、一本聖經、詩歌本上面,常印上自己的印。神買了我們,然後神將祂的印印在我們身上。這印是甚麼?就是聖靈。而聖靈就是神自己。
【聖靈的印記表明我們是屬神的】如同我們到一個廠里去買東西,雖然我們買了,還沒有拿回家去,但是我們已經在那些東西打上了我們的印。把印記打上去,就是把那些東西從廠里從其他的東西中分別出來了。等到了合適的時候,我們就把那些有印記的拿回家去。照樣,我們今天雖然還沒有被提,沒有被接到主那裡去,但是主已經把祂的靈擺在我們裡面打了一個印記,印證我們是屬神的,印證我們是神的產業。
【槌印】以弗所人對於『聖靈作印記』的事,比我們領會得更有滋味,因為他們那地方是販賣木材生意的。以弗所地方鄰近海口,木頭都是從山上伐好,放在溪流里流到他們那地方的。那裡常有許多客人到她那裡買木頭,他們每一個人都帶一顆不同的鐵印,像一個鐵槌一般。他們估定了價錢,商量妥了,每個人就把他所買的木頭,用自己那一個『槌印』,在每一根木頭都打上一個印,就回去了。無論是過了三月,五月都不要緊。因為他們並不立刻就用這些木頭。當他們要用時,就派親信的人帶著從前的『槌印』來取。他們只要將木頭上的印記與自己的『槌印」相比較。凡是相同的,就是他們的,就可取去。這樣作一點也不會弄錯。聖靈在我們裡面打了印記,就把我們分別出來屬於主,並使我們漸漸摸成她的形像。『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她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一章十三,十四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