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婚姻觀】
一、結婚的動機(1~9節):
1.結婚是為免淫亂的事(1~2節)
2.因此婚後夫妻不可彼此虧負(3~5節)
3.若有不結婚的恩賜,最好不結婚(6~7節)
4.鰥夫寡婦若自己禁止不住,可以嫁娶(8~9節)
二、已婚者不可離婚(10~16節):
1.原則上不可離婚(10~11節)
2.若有不信的配偶,不可主動離婚(12~16節)
------摘自黃迦勒查經
三、當守住蒙召時的身分(17~24節):
1.已受割禮者不要廢割禮,未受割禮者不要受割禮(17~19節)
2.作奴僕的人不要強求自由(20~24節)
四、未婚者最好守住童身(25~38節)
1.現今世代艱難,最好守住童身(25~26節)
2.婚嫁不是犯罪,但肉身會受苦難(27~28節)
3.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那有配偶的要像沒有配偶(29~31節)
4.未婚者是為主的事掛慮,已婚者是為配偶掛慮(32~35節)
5.守童貞須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且由得自己作主(36~38節)
五、鰥夫寡婦可以再婚,但要以信主的人為對象(39~40節)
【避免發生淫亂的方法】
一、消極方面――男不近女倒好(1節)
二、積極方面――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2節)
【夫妻彼此相待的原則】
一、彼此以合宜之分相待(3節)
二、彼此不可虧負(4~5節上)
三、彼此交通后而定規事情(5節下)
【守童身的條件】
一、要有神的恩賜(7節)
二、要有堅定的心意(37節)
三、要沒有不得已的事(37節)
四、且由得自己作主(37節)
【守獨身(不結婚)的理由】
一、為著現今的艱難最好守童身(25~28節)
二、為著世事的虛空最好守童身(29~31節)
三、為著事奉主沒有分心最好守童身(32~3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