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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學聖經(4.26) --- 教會中對人和對己的原則

作者:YRose  於 2012-4-27 04: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4評論

關鍵詞:, 聖經

【教會中對人和對己的原則】

一、教會中不可彼此告狀(1~8)

1.不可在不信的外邦人面前互訟(1~6)

2.弟兄互訟根本是錯(7~8)

二、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9~11)

三、要在身子上榮耀神(12~20)

1.信徒的身子是為著主(12~14)

2.信徒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15~17)

3.信徒的身子是聖靈的殿(18~20)

【基督徒行事的原則】

一、有『益處』的才可行(12)

二、『不受它的轄制』的才可行(12)

三、要『為主』而行(13)

四、要依靠『復活』生命的能力而行(14)

五、要『與主聯合』為一地去行(17)

六、要讓住在裡面的『聖靈』能安息而行(19)

七、要為『榮耀神』而行(20)

 

------摘自黃迦勒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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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4-27 05:34
花兒悄然而至~~~
回復 YRose 2012-4-27 05:56
活水湧泉: 花兒悄然而至~~~
xie le   ~~~
回復 小小.. 2012-4-27 13:19
  
回復 YRose 2012-4-27 19:03
小小..:   
看了你的新作,依然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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