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不曾想過遊戲的定義, 心理一直認為遊戲即是娛樂活動. 直道今天才上網搜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以下是百度百科對遊戲的定義:
柏拉圖的遊戲定義:
遊戲是一切幼子(動物的和人的)生活和能力跳躍需要而產生的有意識的模擬活動。
亞里斯多德的遊戲定義:
遊戲是勞作后的休息和消遣,本身不帶有任何目的性的一種行為活動。
拉夫.科斯特的遊戲定義:
(拉夫.科斯特:索尼在線娛樂的首席創意官)遊戲就是在快樂中學會某種本領的活動。
辭海定義:
以直接獲得快感為主要目的,且必須有主體參與互動的活動。
這個定義說明了遊戲的兩個最基本的特性:
(1)以直接獲得快感(包括生理和心理的愉悅)為主要目的。
(2)主體參與互動。主體參與互動是指主體動作、語言、表情等變化與獲得快感的刺激方式及刺激程度有直接聯繫。
發展演變
遊戲,伴動物而生。在動物世界里,遊戲是各種動物熟悉生存環境、彼此相互了解、習練競爭技能、進而獲得「天擇」的一種本領活動。
遊戲,隨人類而造。在人類社會中,遊戲不僅僅保留著動物本能活動的特質,更重要的是作為高等動物的人類,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創造出多種多樣的遊戲活動。
遊戲,並非為娛樂而生,而是一個嚴肅的人類自發活動,懷有生存技能培訓和智力培養的目標。
遊戲理論
本能說:德國詩人和劇作家席勒認為,「人類在生活中要受到精神與物質的雙重束縛,在這些束縛中就失去了理想和自由。於是人們利用剩餘的精神創造一個自由的世界,它就是遊戲。這種創造活動,產生於人類的本能」。
剩餘能量說:英國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認為,「人類在完成了維持和延續生命的主要任務之後,還有剩餘的精力存在,這種剩餘的精力的發泄,就是遊戲。遊戲本身並沒有功利目的,遊戲過程的本身就是遊戲的目的」。
練習理論:德國生物學家谷魯斯認為,遊戲不是沒有目的的活動,遊戲並非與實際生活沒有關聯。遊戲是為了將來面臨生活的一種準備活動。
宣洩理論:弗洛伊德認為,是被壓抑慾望的一種替代行為。
遊戲分類
...... 當然在遊戲分類中,網路遊戲是玩家最多,種類也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