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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無益與辯之無益(ZT)

作者:江上漁夫  於 2009-10-8 00: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關鍵詞:

漁夫言:政治見解正歪高低不代表一個人的品行.交友休閑網站以政見劃分人群,變成了論壇,失去了娛樂交友的意義.大家玩好.

以下摘自摘自林語堂[聖哲的智慧]

言之無益

語言和起風時發出的聲音不同;風吹是自然無心的聲音,而說話,必定先有了意念才能發言。言語有了偏見,聽者也就無法斷定孰是孰非。

言語,因為有所蒙蔽,所以才有是非的爭辯。言語本身沒有是非的分別,所以能無所不言。言之所以蒙蔽,是因為好慕浮辯之詞。

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對的,所以彼此才有分別。看別人都覺得「非」,所以總以為自己「是」,因為只去考察對方的是非,反而忽略了自己的缺點。

言語本無機心,一旦有了機心,便已生出三個是非的名稱,至此想再加詳辯就不容易了。所以不如除去機心和是非的念頭,順隨自然以定行止。

超出天地以外的理,非語言所能形容,便擱下不談;至於天地以內的事理,也只是隨機陳述,不加評判。所謂以「不分」來分清事物,以「不辯」來辨明事物,就是這個道理。

雄辯者不會用是非之論去屈服人,「至人之人」的仁愛是無心而發的,「清廉之士」的廉潔毫無形跡可尋,所以其外表反而沒有謙讓的表示。「大勇之人」不尚血氣之勇,也無傷人之心。

辯之無益

比如你和我辯論,如果你勝了我,並不表示你所說得就對,我所說得就不對;要是我勝了你,也並不表示我一定對,你一定錯。那麼你我到底誰對誰不對呢?是兩方面對?還是兩方面錯?如果你我各執己見,互不相讓,幫人都給鬧糊塗了,還有誰能為我們評判?

若請和你見解相同的人來評判,他必偏向你,我自然不會心服;若請和我見解相同的人來評判,他定偏向我,當然你也不會心服;如果請和兩方見解都不相同的人來評判,兩方全不信服;若請和兩方見解都相同的人,必無一定的言論為主;你,我和第三者既然都不能相互了解那麼該請誰來評判呢?

辯論的言辭是相對的,既然無法解決是非的爭論,倒不如彼此丟下相對「的概念,安受自然的本分,以享天賦的壽命。

什麼叫安受自然的本分呢?要知是非然否全是虛妄的,所謂「是」未必是是,所謂然也未必是然。假若「是」果真是是,是非就有了區別;若然果真是然,然否也有了區別。既然有不同,又何須爭辯?

看破生死,所以能忘去年歲的長短;看透是非,所以能忘掉是非的名義,由此方能遨遊無窮的空間,寄託心靈以無窮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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