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會雲案:工程車司機做為受雇於人的殺手,在殺人時能做到點到為止,用車輪輕輕把錢的脖子壓斷即止,為錢保留全屍,殺人是不對的,但這對於職業殺手來說,是高尚的職業道德。這如同一個賊在不得不偷你錢包時, 能做到取走你錢包里的錢之後把錢包連同裡面的證件還給你一樣,你在氣憤之餘,也要感慨那賊的職業操守。
在美國不太會因征地糾紛而殺人,然而在一定條件下,美國人也會殺人。 像錢會雲這樣因重大利益糾紛激怒各級政府和多方富商權貴,在美國也會導致被殺。 美國人也是殺人的專家,中情局是大小場面都能做,大的場面能自導自演九一一, 小的方面則能除掉任何一個它想除掉的人。 當然對於這樣的民事糾紛,我相信中情局的暗殺專家是不會出動的。 根據我多年來對美國人習性的了解,除掉錢會雲這樣的人如果發生在美國的話,不會像那個運沙土的司機那麼斯文,我認為可能會是以下兩種劇本:
一,用五個警察去搜查錢會雲,尋機滋事,五個警察一起拔出手槍,對錢連轟幾十槍,直到五個人的手槍里的子彈全打光,錢被打成篩子。 事後在法庭上五個警察胡捏個借口說看見錢在當時把手伸向褲袋,出於自衛,不得不把他打成篩子。縣和州的警局認為五個警察做的對。法庭上由幾十個老百姓組成的大陪審團,經過多日認真討論,嚴密論證,一致認定警察無罪。(有史以來,美國的法制系統,以及美國的所謂的代表公眾的陪審團,一直100%這麼判,100%有這麼賤)。 事後呢?如果錢會雲是個黑人,會引發全國多個城市十萬人示威,燒幾輛車冒點煙,媒體報道一下,但法院一定不改判。如果如果錢會雲是個華人,則不會有人為他遊行,媒體冷冰冰的報道一下就沒下文了。
二,如果不用警察,而是用民間車輛去壓死錢會雲呢?這也會是常見和可行的。不過在美國派出的這個殺手司機,大概不會像中國司機那樣點到為止。錢會雲同樣先由保安控制在路面,略打昏,使他一二十秒內不能爬起來逃走,卡車等在三十米遠,司機一踩油門衝過去,把錢捲入車下,不剎車,加速揚長而去,連開十公里。 路人目擊卡車輪胎卷著血肉屍塊報警。 司機對追上來的說開車時不知道壓了人,司機在開車前喝下一瓶酒,警察測酒精濃度,血中酒精濃度很高,判定這是酒後駕駛肇事,法官和陪審團認定這是個很正宗的交通事故,判司機入獄一年,保險公司賠了錢會雲的家屬一些錢了事。
中國的人是很中庸的,司機連殺人都能做到點到為止,案發後,也只是網民JJWW評論一下,沒人能指望看到十萬人遊行的場面,那在中國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