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上海到紐瓦克機場轉機去雪城時, 我被海關的一個白人婦女搜出了背包中的一個橙子, 白婦把它沒收, 我抱怨」Only one.」 白婦說,「You are getting 300 dollars fine.」我聽這話怎麼總覺得是真的要罰我呢? 我現在回到雪城一天了, 心裡還是在憂慮他們是不是要用我在海關單上填寫的地址寄一張罰款單給我. 你們誰有類似的經歷?
美國不是說民主嗎? 這是怎樣的民主和怎樣的法律呀, 乘客自帶一隻橙子必須被沒收? 並且罰款300元? 得是怎樣的豬頭才會認可這樣的法律和這樣的執法方式? 美國的人口中到底要有多少這樣的豬頭才會支撐這樣的法律?
豬頭們除了認同這樣的法律和執法方式之外, 顯然他們也確實認為人們出門旅行是不需要吃蔬菜水果的,他們認為飛機上免費提供了果汁, 就不用吃水果了, 既然人們有果汁就不用吃水果, 也就執法必嚴了. 我在美國呆了多年, 深知豬頭們應該就是這樣想的, 其實他們平時也幾乎不吃蔬菜水果. 我被沒收了這隻橙子的直接後果之一就是算起來有一兩天沒有吃水果, 也基本上沒蔬菜――飛機上那種套餐極少蔬菜.
如果一定要沒收乘客自帶的水果, 機場就應該有義務向乘客供應免費的水果. 美國的機場如果有一天能擺出水果供旅客免費取用, 那大概是母豬進化到能上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