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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訴狀比在網上發帖難一百倍
我在起訴處決母親的醫院。在訴狀里簡要敘述原委,僅只是簡要地敘述,就寫了二十頁。
而且雖然我對事情很熟悉,卻反覆地改稿子潤色,十分艱難,我至少花了五十個工時才寫完,並且仍然遠沒修改好,因為到了最後期限,被迫呈交。
為啥描述簡單的事情會這麼麻煩?我能想象警察在做筆錄時有多麼的絕望。警察做筆錄,只是記敘一個人的口供,並不是警察自己的事,而是當事人的事,既要儘可能聽懂,又要能辨別謊言和當事人因為糊塗而犯的錯誤。
即使警察只是記敘自己親身經歷的自己很熟悉的一件小事,如果要把它落實成文字,也極為艱難。即使是一件簡單的小屁事,寫成文章也會是幾頁幾十頁。如果只是顛三倒四地把事情羅列出來,則容易些,但要寫成正式文件,並不能顛三倒四語無倫次,到處都是語法錯誤,而要修改,那就花幾十個小時也沒改好。
相比之下,還是在網上發帖容易,即使顛三倒四也無妨,也懶得改語法拼寫錯誤。雖然是隨意寫的,也把基本事實講清楚了。
不過我平時上網,看廣大的混滋傻們發的貼,其實在敘述簡單的小事時也都是語無倫次邏輯混亂,我作為讀者很難讀懂。真正能把一件小事描述清楚的人極少。比如去購物被宰了,比如銀行卡被盜刷了,比如被床蟲虱子咬了,比如牙疼了跑去急診室打吊針,比如開車被路怒了,比如去餐館吃飯吃到一隻蒼蠅,然後向老闆投訴又被懟,比如在街上被地痞毆打了,比如家裡的下水道出問題了。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任何小事,廣大的混滋傻們基本都是都像老年痴獃智障患者一樣稀里糊塗講不清。
比較有意思的是高學歷高收入的混滋傻,一邊炫耀自己學歷高,職位好,工作好,不差錢,但發帖必然語無倫次邏輯混亂。讓讀者感到好奇,這個人顛三倒四稀里糊塗,小學語文肯定不及格,是怎麼做到拿高學歷高職稱不差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