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發現Presbyterian Hospital的病歷是歪曲的

作者:qwxqwsean  於 2025-11-8 08:4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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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Presbyterian Hospital的病歷是歪曲的

今天我才開始寫針對New York-Presbyterian Queens的代理律師的motion to dismiss的反對信。也是第一次粗略瀏覽去年該醫院寄給我的母親的病歷。

發現很厚的一千多頁的病歷很有問題。

病歷里大部分的敘述是palliative care印度婦的記錄,她彷彿是醫院的唯一的發言人,很少有醫生護士的記錄,也很少檢驗報告或手術過程的記錄,而母親住院期間做了很多的檢驗和治療,還有手術。看似漫長的都是護士的瑣事記錄,並且很簡單並且重複。

我在9/5-9/9五天和醫生有很多討論,並參與制定治療方案,病歷中完全沒有記錄。所以這個病歷很大程度是假的,大部分的敘述都是印度婦的,並且她並不看病,也沒有病情的詳細描述。

我在9/24/24寫了信給醫生,由弟弟列印出來交給醫生,印度婦醫生在25日上午九點多打電話給我,當時我在西安,印度婦告知我她收到了我的信。我在那個信里堅決要求醫生保持治療母親。那個信是重要文件,病歷中完全不提存在這麼個信。

根據palliative care印度婦的記錄,9/5/24母親被送到急診室后,弟弟告訴醫生不要救,然後是同行的他老婆抗議說要母親活著,以便母親能見我或讓親戚們能見母親最後一面。於是弟弟同意治療,意思是給母親最後一個機會使親戚能在她死前見她一面之後再弄死她。

並且在我到場前,弟弟對印度婦說他是母親的health proxy。後來我到場時,弟媳婦已經離開,我和弟弟面對醫生和印度婦,這時我變成做決定的老大,我堅決主張積極治療,並且我說母親沒有留下遺囑,也沒有簽過proxy。弟弟和醫生並不反對我的說法。

發現病歷中有弟弟的proxy表的複印件,模糊得很,是5/30/24在皇后醫院簽的。母親5/12-5/22/24在皇后醫院住院,5/14確診胃癌早期,我主張積極治療,弟弟主張完全不治療。由於母親的兩個兒子意見相反,於是皇后醫院就拒絕治療,雖然住院了十一天,只給打葡萄糖吊針,沒給過任何治療。

5/30是在5/22出院后的回診。那天我也去了皇后醫院,但抵達比弟弟晚可能10-30分鐘,弟弟和母親已經在診室里坐等醫生。顯然那個proxy表是在我抵達前簽的,我抵達后,墨婦醫生顯然知道弟弟拒絕治療,她根本不接待,直接打發我們走,我努力說為母親治療,她拒絕,說叫我去找second opinion。

health proxy表上的簽字明顯是假的,是弟弟簽的,線條很直很快捷,但不知為啥簽的很模糊,彷彿用顏色很淡的鉛筆簽的。母親有嚴重的帕金森症,她當時能親手簽字,但簽的很慢,很抖,字跡應該顫抖歪扭。

並且我那段時間努力繞過弟弟為母親尋找治療,6/4/24我通過我自己的家庭醫生,成功重啟了母親的治療。醫生幫我在網上下單指令一個實驗室,把5/13做胃鏡的活檢樣本重啟化驗,為做靶向治療做準備。

6/14日我和弟弟一起帶母親去一個化療診所,見吳醫生,主要是我和吳醫生談治療方案,奠定了為母親積極治療的大方向。在診所登記時,用我的電子郵箱註冊看網上的化驗結果等。當時我和弟弟確認過,母親從未簽過health proxy form,因為她從來拒絕簽任何類似的文件。

6/19為母親做了第一劑化療。

6/21父親在西安腦溢血,我在6/24的飛機出發去西安。之後由於我離開,母親的化療就被弟弟打了折扣,治療方案被破壞,他在7/2最後一次帶母親去那驗血后,就再沒去過。然後是他把母親轉到西奈山醫院的一個機構做靶向,但聽說僅做靶向,不再做化療或其它治療。

我8/1/24從中國回來,母親已經在西奈山做靶向,但住在弟弟家,弟弟拒絕送她去住醫院或護理院。由於母親的胃癌在發展,幾乎完全失去了吞咽能力,我主張安鼻飼管或腸瘺管,被弟弟拒絕。弟弟故意給母親喂像粽子那麼硬質的飯,並且拒絕喂流食,連水都拒絕喂。母親每周唯一的一次液態食物的攝入是每周四做靶向時打的吊針。

做靶向的西奈山醫院的醫生我從沒見過。我想找機會和醫生面談,但沒機會,連每周四的靶向有時也被弟弟挖坑誤了。比如他告訴我下午兩點做靶向,實際上他可能上午八九點就帶母親去做,我下午去時已經做完離開。從8/1/24到9/5/24母親被弟弟噎死,那一個月我沒機會見負責靶向的醫生,顯然是被弟弟阻撓。如果我能見到醫生,我和醫生談,就會改變治療方案,比如母親已經失去吞咽能力,安鼻飼管或腸瘺管就成了必然,而且住院也成了必然,我如果有機會見那個醫生,有醫生和我一起決定送母親去住院,弟弟就攔不住了。但我沒找到機會見醫生。

9/1/24弟弟堅決拒絕了我的提議把母親送去住院。

9/5/24母親噎死,窒息了四十分鐘,體溫都降到二十幾攝氏度,母親在弟弟家,由護工大媽和弟弟盯著,能被噎死,能窒息四十分鐘才被救護員做心肺復甦救回,變成醫學奇迹,死了四十分鐘后仍然被心肺復甦救回,明顯不是事故,而是弟弟設的局。在母親被飯窒息后,弟弟阻撓打電話叫救護車。救護車在母親窒息后15-20分鐘到。救護員做了二十分鐘心肺復甦,使母親的呼吸心跳恢復。

9/5-9/9在New York-Presbyterian Queens住院的前五天,我每天去醫院陪母親,並且和醫生護士深入討論,奠定母親的治療方案。這些在病歷中沒有記錄,但我都在當時在倍可親發表日記記載了。病歷不記錄的各種重要細節,被我在倍可親發帖記載發表了,成了唯一的記錄。9/10/24我出發去中國看望父親,母親在紐約市,9/25/24被弟弟讓醫院拔管處決。

然後我現在打官司告New York-Presbyterian Queens,今天我發現醫院給我的病歷缺少很多信息,並且由palliative care醫生寫的敘述都是歪曲的,他們並不參與治病,他們只是在和部門走動,用歪曲的話術勸說家屬和病人放棄治療等死或勸說病人家屬同意處決病人。

廣大的混滋傻們怎麼看?

混滋傻們真的是太幸福了,我遇到的都是各種壞人壞事,並且我都是受害者,並且我無處評理。而廣大的混得滋潤的傻查們只需要呻吟和炫富,根本不會成為受害者。

病歷內容是歪曲的,尤其是病人已經死了,事後顯然家屬在起訴醫院,在這種情況下醫院發給家屬的病歷,被歪曲甚至被篡改,難道不是意料之中的嗎?為啥廣大的混滋傻們會覺得我說的不對?醫院在拿到我弟弟的准許把我母親處決,不一定要拿刀砍,拔掉呼吸機,哪怕僅拔掉飼管,或停止給調整血壓的葯,自動就處決了,這難道不是隨時可以發生的社會常識嗎?我弟弟謀殺我母親也符合社會常識,明知我母親沒有吞咽能力,拒絕安裝鼻飼管,拒絕送醫院治療,並故意用大坨的硬質食物塞進喉嚨製造窒息,再阻撓叫救護車,這不就是謀殺嗎?

混滋傻們自己會親手這樣做,也預料別人可能這樣做,為啥會覺得這是火星上的奇聞異事?不要說普通的被捏死也沒人關注的小老百姓,即使楊振寧或英國女王或教皇或瓊瑤的前夫死了,並且死因似乎可疑,也沒人關注。謀殺的方法有一萬種,何必一定要用刀槍?即使用鉈把人毒死,估計99%的案子都沉了,你們在媒體上能看到有兩三個鉈的案例,實際上可能有很多萬個用鉈的案例已經發生,誰去調查?案子沉了沒人知道而已。小紅書上有幾個多年經驗的急診科醫生,從年邁的腦梗癱瘓病人的喉嚨里掏出半個蘋果大的整隻的鮑魚,還拿到小紅書上曬照片,那個醫生和廣大的網民完全不認為有可能是子女故意把整隻的鮑魚強塞進喉嚨里,即使是一目了然的謀殺,廣大混滋傻們也要麼像腦殘一樣看不出來,要麼心裡偷偷幸災樂禍。

health proxy表格上是有兩個見證人的簽名,見證了啥?那個簽名是我弟弟簽的,不是我母親簽的,照樣簽名見證。我母親嚴重帕金森,她的親筆字跡顫抖歪扭,而我弟弟冒充簽的,和正常的健康成年人簽的大名沒有區別。

混滋傻們自己多麼愚蠢或歪斜都不是問題,按理說,即使十惡不赦的惡棍,也會成為交通事故或各種犯罪的受害者吧?所以我非常不理解為啥廣大的混滋傻們都遇不到任何傷害自己和自己家人的壞人壞事,混滋傻們日常只需要無憂無慮地呻吟和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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