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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現我要拿母親的遺產必須打官司
9/25母親被醫院處決,我這段時間在琢磨怎麼告醫院。今天才有心情打電話問弟弟怎麼處理母親的遺產。弟弟說母親完全沒有遺產。也就是說他不認為我可以分母親的遺產。
這樣我就沒辦法了,只能找律師,通過法院查賬並起訴弟弟。
這又要看美國的司法體系能否發揮正常的功能。
我2000年移民美國,至今極少工作,主要是因為我為了找老婆頻繁往中國跑。由於我極少工作,收入極其微薄,但我目前有存款19萬美元。粗略估算其中1-1.5萬元是母親給我的,有大約1萬美元是父親給我的,稍微誇大了些,因為我實際上還沒來得及把父親的人民幣兌換成美元,至今只兌換了可能三四五千美元。這樣算起來,我目前的19萬美元存款中有大約16.5萬美元完全來自我自己的收入。
我的收入如此微薄,又頻繁往返中美,光是機票就是一大筆開支,我仍然能存下源自我自己的至少16.5萬美元。
我母親和我相比,她1993年移民美國,到2024年她死,從早期她在唐人街衣廠剪線,到後來領養老金,她的月收入大概從未低於一千美元。而她和我一樣生活極其節儉,日常消費基本上是零。大約2004年前她住在她姐姐也就是我大姨家,大姨免收她的房租,僅和幾個同住的親戚分攤水電氣費。大約2004年後她住在我弟弟的房子里,名義上也不用交房租。她死前十幾年有嚴重的帕金森病,但醫藥費,和家庭護理員的服務都是免費的,至少名義上沒有醫療相關的開支。她有糧票,並且大概去世前幾年拿到了類似於住房補貼的補助。
她住在弟弟家,弟弟可以以照顧她為由收費,但僅僅因為她住在弟弟家,她的全部財產和她的收入就全都歸弟弟,我認為不合理。
我現在有19萬美元存款,如果我現在死了,這19萬美元存款應該由誰繼承?我如果得了重病,我死前住在誰家,這錢就都歸誰?我沒有子女配偶,但假如我有合法的繼承人呢?合法的繼承人也不能得到我的遺產?
我正忙著打其它官司,現在又因為母親的遺產卷進和弟弟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