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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繪聲繪色的撒謊,以及什麼是能用於定罪的語句
由於我在倍可親網頁上在24年1月9日寫了兩三句話,說邀請一個女人去酒店開房,並且說給她幾百美元,被當時已經跟蹤監視我的日記幾個月的肯尼迪機場客服公司的幾個經理當作把柄,以此為證據說我嫖娼,把我開除。
這個問題涉及一個人的言論,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是有效的用於定罪的證據。
首先,一段言論如果不能用其它方法驗證,就無法證明它是真的,並且實際上也經常是假的。不能驗證的言論,相當於是虛構的藝術創作。類似於莎士比亞的劇本。你不能用劇本里的台詞來給莎士比亞定罪,因為無法證實是真實的。而且你還會發現似乎莎士比亞信誓旦旦地聲稱那些話劇是他寫的,結果後來發現至少一部分話劇並不是他寫的,而是別人寫的掛他的名字。而且還有可能再經過考證,發現歷史上並不存在莎士比亞這麼個人,所有和莎士比亞有關的故事都是虛構的。
類似地,古希臘史,古埃及史都是虛構的,什麼亞里士多德,什麼胡夫,雖然有對他們的細緻的描述,眾專家信誓旦旦說的像真的一樣,並且搞出各種物證,實際上和西遊記一樣全是假的。金字塔是真的,但只是一兩百年前建的主題公園。
高學歷混滋傻們或許知道司馬遷治學嚴謹,但史記里很多篇章是司馬遷憑空捏造的,有些半真半假,有些全假,越是他繪聲繪色描述的事情,越是假的。司馬遷難道和那些比他早幾百年出生的歷史人物是睡上下鋪的室友?他怎麼對人家的言論事迹了解的那麼細?
所以說我的言論,我描述的事情,除非能通過其它方法驗證,否則對外人來說只能認為是虛構的。我可以信誓旦旦地說我發表的日記描述的事情都是真的,也許是真的,但對於除我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只要不能用其它方法驗證,就只能認為是假的。
所以我在日記里說邀請某女去開房,給她幾百美元,除非你能驗證,否則只能認為是我虛構的故事。由於這件事不能被驗證存在,那麼它就相當於莎士比亞話劇里的台詞。我最多承認那幾句話是我寫的,但裡面涉及的人和事都是虛構的。而且我還不好意思地承認西遊記也確實是我寫的,聖經也確實是我寫的。
那麼那幾句話是否能找到那個女人驗證確實有那麼回事呢?不能。即使找到那個女人,和她當面對質是否有那回事,她也會矢口否認。不能驗證,也就相當於是虛構的。
並且從我的角度來說,那些話也確實是我虛構的藝術作品。因為我那時和那個女人溝通極為困難,我只好邀請她去倍可親網上讀我的日記,邀請她去評論我的日記,我發表的日記每天有幾十幾百個華人大媽大叔讀,我建議她也去看看。她從沒去評論過,她是否去倍可親網站讀了我的日記,讀了哪些日記,她也不告訴我,我也不知道。我在倍可親網站寫的一些日記是我創作的作品,意圖是萬一那個女人好奇去看,可以讀到那些作品,但具體她是否去讀過,她不告訴我,我也不知道。因此我在那期間發表的一些日記,確實是我創作的藝術作品,意圖吸引某個特定的讀者去讀,但她是否去讀過,我並不知道。類似於我創作了一幅畫,掛在街邊,雖然公開讓全世界的人參觀,但我的目的是期望某個女人可能出於好奇心去參觀,但她是否去看過,她看過之後有什麼反應,由於她從不給我任何反饋,我並不知道。
所以說,未經驗證的話,相當於是虛構的藝術作品。而我發表的一些日記,本來就是虛構的藝術作品。
由於話題涉及虛構,我聯想起我父親,從23年九月十月,到24年三月四月,我兩次去西安看望他,他那時勉強生活自理,貌似腦子清楚,但心態古怪。我多次盤問他的錢放在哪裡,他的存摺放在哪裡,他把他的離婚證放在哪裡,他怎麼交水電氣費,物業費取暖費,怎麼交手機和座機的話費,他的手機哪裡去了,等問題,他繪聲繪色地,情節豐富地,很細緻地向我描述,彷彿都是真的,至少大部分會是真實的。實際上後來逐漸證明他說的一百句話沒有一句是真的,只要認為他說的一百句話中有一句是真的,就上了他的當。
由於他很細緻地向我描繪他給了某人一大筆錢,讓那個人幫他交水電氣費,物業費等等,我就沒去查他的水電費餘額,也沒幫他充值,我十月初剛離開西安回美國一兩天,家裡的電就因為欠費而被掐了。弟弟從監控錄像發現沒電了,聯繫社區幹部上門查看,發現是因為欠電費而斷電。一個社區幹部代他充了四百元電費,才有了電。這個情況很危險,因為我臨走在冰箱冰櫃里為他囤了六十斤肉類,三十斤豆腐乾,和三十斤蔬菜,家裡停電會導致冰箱里的食品腐爛。
所以,一個人繪聲繪色信誓旦旦描繪的事,如果不能用其它方法驗證,就只能認為是假的。就像我父親一樣,越是他信誓旦旦細緻描繪的事,越可能是假的。
而機場的幾個經理,通過惡意地秘密監視我的日記幾個月,花了幾百個工作小時監視我,最終抓到的那條大魚:我在2024年1月9日發帖的那幾句邀請某個女人去酒店開房的話。那幾句話的內容根本無法驗證,即使他們賣力去找那個女人驗證,也驗證不了。那麼就只能認為是我虛構的藝術作品。經理們用那幾句話來給我定罪,相當於從西遊記里摘幾句話給吳承恩定罪。
是否算是嫖娼,不能只由本來就充滿惡意的經理判定。首先我的日記的大部分讀者就不認為是,其次,至少應該報警,讓警察發表一下看法,經理們不能因為害怕被警察吐一臉唾沫就不去徵求警察的意見。也應該讓法院的法官和陪審團表達一下看法。
機器人不懂人類的常識。正常的人有常識,有judgement,有value。即使監獄里的囚犯,大部分人的世界觀都很正,知道善惡好壞,機器人連囚犯的價值觀都不具有。
把我這個案子列印出來,讓十個監獄里的囚犯充當臨時經理,或臨時法官,或臨時陪審團,讓囚犯們發表意見,預計都會大部分是正常人的意見。
肯尼迪機場的經理們也不是真的傻,只不過由於動機歪斜,他們裝傻而已。他們既然能花幾百個小時賣力閱讀我的日記,大致上和其他普通讀者相同,但由於他們有罪惡的目的,才會故意尋機攻擊我。我相信那幾個機場的經理,我被他們開除都快一年了,直到今天很可能他們仍然在每天監視閱讀我的日記。
其他幾百個網民讀者,或漠不關心,或落井下石,或只是覺得好奇,或因為崇拜我,但他們既然花時間來讀我的日記,說明他們大致尊重我認可我。不然他們根本不會來讀我的日記。他們能把我這部電影從頭到尾看完,而他們並不屑於去看別的電影,我的日記的收視率比一般人高很多倍,我做為作者,已經得到了讀者們給我的最高榮譽。
由誰判定對錯?小範圍的公眾也就是陪審團可以判定。大範圍的公眾,也就是媒體,把事件交給全世界的人廣泛討論判定。
是非對錯,本來就應該由大範圍的公眾決定。
陪審團只是從公眾中隨機找的十個人,只勉強相當於被拉去充當旁觀者幫別人評理的幾個路人。
真正公正的做法,是用媒體,把事件向全世界發表,讓幾十億人一起討論決定。